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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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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过是人家伙计,地位高些薪水氛友,并不代表我可以不听命于人,假使有朝一日做了老板,更加要削尖了脑袋去钻,有什么时间寻找逃妻。” 典型的被“石屎森林”异化了的人。 说起买楼置业,他非常的精明,但看身边的人却如雾中花。 结婚八年,他没有把妻子带出去介绍给好朋友,没有和妻子再照过相,没对记住她的生日,不知道她的爱好,不关心她的一切。 他并不把老婆放在眼里,或者更可以说,他不把女人放在眼里。 “女人!一边幻想去到满布毒妈的黄沙地,一边忘不了美容,还希冀她们做什么大事?” 这是他对妻子美好憧憬的沉重打击。 利璧迦便不再跟他说什么了。 他不认为她有什么不满足的。 两个成熟和独立的人因爱情结合在一起,又早早决定不要后裔。两人都各有工作,在必要时又可互相扶持。这样理想的关系,他并不觉得有什么毛病。 他忽视了精神上的需求。 都市人大多神精衰弱,谁敢说与精神关怀少无关。 反而是局外人一针见血,私家侦探小郭说得好: “是,如果她是一只猪,有吃有穿已经可以睡得着,但令夫人显然是个较为敏感的女子,她对生活的要求,显然要比一只诸多。” 多么搞笑,真是一出如假包换的都市荒诞剧。 对都市知识分子病态生存的表现、嘲讽和调侃,《曾经深受过》有充分的描述。 都市生活的欲望化和功利化,像飞速急转的漩涡,要么把人疯狂地吸卷进去,要么把人无情地抛晾一边。从而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疏离。 如果说,周至美是前者,利璧迦就是后者。 都市生活看似丰富其实单调,利璧迦的内心生活着似单调实则丰富。这就形成了她和周至美所代表的物质世界的格格不久。周至美的冷漠,那种久侵功利两导致审美钝化的冷漠让她不寒而栗。 那么,是忧郁的她自绝于那个世界,还是那个世界拒不接纳她? 亦好把这个人物写得那么恍惚,氛围也是恍惚的,结局也是恍惚的。 然而,恍兮惚兮,其中有象惚兮恍兮,其中有意。 这篇小说写得那么的荒诞,以至在一些细节上,也没有脱出这种早已设定的氛围。 周至美为利璧迦出走的事烦心,正委屈着,不懂利璧迦为什么要走。另外两个早已心仪他的女性偏偏同时杀上门来,为他争风吃醋,对驾起来。 书中写道: 这情形真是蛮有趣的:金发的女郎说国语,黑发的女郎讲英语,两人都发音准确,无懈可击,闭着眼睛,再也分不出她们谁是洋人谁是华人。 这该当是错觉吧。迷乱的大都会生活不仅导致人神思恍惚,还频频使人产生错觉。慢慢地,错觉逐渐演成错误。 利璧迦的出走,无疑是对感觉良好的周至美的一个沉重的打击,这是现实对错觉的一种讽刺。 这是很有心理深度的一笔:利璧迦出走竟然是去读书! 学校在纽西兰,在南半球的一个国家,人民以牧羊为业,由两个大岛组成,非常宁静安定。 都市就像一个巨大的假面舞会,喧闹嘈杂,光怪陆离,即使面对面,谁又能识得出对方真相?真作假时假亦真,利壁边受不了,所以她要逃逸。 她清醒了,周至美还生活在错觉中。 或者,人有时需要错觉欺骗自己? 错觉中,利璧迦还会回来。 整个晚上,听见有开启大门,锁匙叮叮当当,门开处,正是利璧迦,人有点憔悴,但水灵灵的大眼睛,正似当年我第一次惊艳般动人,我抓紧她,她退后。 可在现实中,他不仅失去了旧爱,也失去了新欢。 周至美和邓永超,是另一个故事,恍惚的成分仍然存在,但更多的是“欢也零星,悲也零星”。 开头还算得上是带着一丝美丽的错觉,结局却是人生如梦的愁云惨雾。 他们在酒吧相识,周至美已半酣,看到她穿件黑色的衣裳,背影苗条,微侧的脸,肤光如雪.不觉脱口而出叫起来:“利璧迦。” 他以为她是他的“逃妻”。 第二天才知道她是他工作上的拍档。 一场缘分由此结下。 她的身份很神秘,这当然是亦舒有意为之,自始自终,这个故事都是“一梦均天只惘然”。 周至美对邓永超什么都不知道。甚至不知是男是女,却通了好长时间的信。这又是一种荒诞。 他们的工作倒是实实在在的,在鞍山,为了自己的民族做事。 她爱她的土地,爱她的同胞。当有人问她:你是香港人还是本地人? 她马上以一种温柔的、肯定的语气回答:“人,在任何地区、任何时间,永远只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有知识的人,另一种是没有知识的人。” 这是她和利璧迦最大的不同,虽然她们都是有独立思想的人。 看在周至美的眼中,香港的她和鞍山的她,却像人生般变幻无常,一刹那换一种风景。他倒底是不了解她。 一个人要了解一个人,应该是很难的吧?亦舒说,人心都是一个黑洞。 《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相知极深,但在爱的过程中,依然误会重重。 周至美应该为此懊丧:他曾经爱过的人,都不被他真正认识。 最终她们都离他而去,他一个都留不住。 他也看书,但没有生活情趣,所阅读的也不过是科技报告。 而作为流体力学专家的邓永超博士,看的是《红楼梦》中之诗词歌赋,《红楼梦》中之神话传奇,《红楼梦》中之薄命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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