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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我军的打,更离不开快的特长。

  速战速决,是运动战的基本要求,也是红四方面军对敌作战中坚持的重要原则。从游击战阶段到运动战阶段,从小规模的战斗到大规模的战役,从内线防御到外线进攻,概莫能外。这是因为,持久对我们不利,各种条件不允许我们在战役战斗中和敌人长期对垒,持久消耗,对付敌人,我军一般是在周密计划、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集中兵力,出敌不意,突然进击,争取几个小时或一两天内干净利落地解决战斗。如杨平口战斗、东西香火岭战斗、双桥镇战斗、英山战斗等,皆是如此。大规模的进攻战役,如潢光战役,歼敌八个多团,仅用了五天时间,同样是速战速决。只有黄安战役、苏家埠战役费时最久,各四十余天。这两个战役,是在特定条件下“围点打援”,故不同于一般的速决战。对点上的敌人,采取持久围困的办法,而对来援之敌,则抓紧时间,趁其立足未稳,速战速决,予以消灭。苏家埠战役消灭援敌两万余人,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围点打援”,是一种战役的局部持久同战役的全局速决相结合的打法,仍属速决战的范畴。

  战役战斗的速决原则,要求我军每战必须果决神速,雷厉风行,以快制敌:集结兵力要快,开进战场要快,兵力展开要快,抢占有利地势要快,扫清外围据点要快,断敌退路要快,突破缺口要快,分割穿插要快,扩张战果要快,追歼逃敌要快。总之,尽切可能保持战役战斗的突然性,从而夺取各个环节上的先机之利,达到迅速全歼敌人的目的。事实证明,这是我军以劣敌优、以寡击众的有效手段。从一定意义上说,时间也就是兵力。几十分钟或几个小时的争取,有时比几营几团的兵力都顶用;反之,几十分钟或几个小时的丧失,用几营几团的兵力也无法补救。商璜战役中,我军获悉大量援敌出动的情报后,当机立断,连夜冒雪急行军,抵豆腐店地区筑好工事,严阵以待。我们兵力虽少,但争取了几个小时的准备时间,因而取得了打援的主动地位(战场选择、兵力部署、构筑阵地、精神准备等),一举将数万敌军打得溃不成军。枣阳新集之战,我军丧失了几小时的时间,乌头现制高点被敌抢占,我们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亦未能扭转被动的战局,最后不得不突围而走。战争中的得失、胜负,取决于军队行动快慢的事例,是屡见不鲜的。

  夜战是红四方面军歼敌致胜的重要法宝之一。为什么要搞夜战?就是为了以快制敌,速战速决。夜间敌人龟缩于驻地,耳目不灵,便于我集中兵力,神速运动,秘密接近敌人;夜间敌人往往疏于戒备,高枕而眠,便于我出敌不意,奇袭突破;夜间敌人视野有限,优势火器火力难以发扬,便于我发挥近战特长,迅速解决战斗;夜间敌人不易弄清红军的兵力,枪声一响,草木皆兵,也便于我收以少胜多之效。红四方面军打的不少快速歼敌的胜仗,都是靠采取夜战手段奏效的。我们进行夜战,一般说来,多是远距离的奔袭、奇袭,上半夜急行军,下半夜发起攻击。行动神速,正是保证夜袭成功的前提条件。

  战时的快速作风,靠严格要求,点滴抓起,平素养成。我们主要是通过日常生活、训练、行军宿营、执行命令、完成任务等活动,树立指战员坚强的时间观念和令行禁止的紧张作风,反对稀稀拉拉,慢慢腾腾,马马虎虎,军队不象个军队的样子。习惯成自然。部队平时养成了快的作风,战时就能发挥作用。

  第四是猛。

  进若锋矢、战若雷霆的勇猛作风,也是红四方面军的作战特点之一。

  部队的勇猛作风,首先是一种震慑敌人的强大精神力量。战争不仅是敌我双方物质力量的较量,同时又是精神力量的较量。物质的因素固然重要,固然必不可少,而精神的因素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却更重要,更必不可少。“两军相遇勇者胜”。战争实践告诉我们,这是真理。一支军心涣散、萎靡不振、缺乏战斗勇气的军队,装备再好,人数再多,也不堪一击。我军当时装备差,人数少,然而却选摧强敌,屡战屡胜。道理就在于红军指战员是大无畏的勇者,上下一心,同仇敌忾,视死如归,首先从精神上压倒了敌人。部队打起仗来,眼睛都红了,人人奋勇,个个争先,高喊着“杀”声,猛虎般地扑向敌人。前面的同志倒下去,后面的同志继续上;一次冲锋不成功,两次、三次、四次……敌人往往被这种先声夺人的勇猛气势吓破胆,仓皇无主,不战自乱,以致完全失去抵抗的勇气和能力。有时,我们一个战士、一个班、一个排,能俘获数倍于己的敌人,缴获一大堆武器弹药,原因就在这里。

  部队的勇猛作风,又是战役战斗中的一种强大突击力、摧毁力。进攻时猛打猛冲,排山倒海;防御时以十当百,众志成城;迂回分割时猛进猛插,宛如行蛇利刃;追歼逃敌时猛打猛追,摧枯拉朽一般。那时,一口气追下去,就是三五十里,有的跑得吐了血。孙子兵法里所谓“若决积水于千仞之溪者”,“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者”,就是指的这种力量。懂得这种力量的重要性并不难,做起来却不容易。突破口选择不当,碰到根本就啃不动的“硬核桃”上,勇猛只能增大自己的伤亡;兵力分散,形不成拳头,勇猛便无从发挥其有效的突击、摧毁性作用;疲兵屡战,部队的精力、体力消耗过大,勇猛则“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围住敌人便仓促发起攻击,勇猛自然难收速决战、歼灭战之效。所以,要使部队的勇猛作风在战争中真正发挥其有效力量,归根结蒂,有赖于各级指挥员的正确组织,正确运用,正确指挥。部队越是勇猛善战,指挥员越应慎重从事,把它确实用到点子上去,以避免无谓的牺牲和消耗。

  形成部队的勇猛作风,首先靠强有力的政治教育和政治工作。要使部队具有明确的斗争目标和胜利信心,保持高度的士气,发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一往无前,打击敌人。其次是干部和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那时一仗打下来,基层干部和党员的伤亡比例占的相当大,因为他们冲锋在前,退却在后。新兵初上战场,难免有怯战心理,但有了干部和党员的带动,打上几仗,会很快成长,变成勇猛无敌的战士。再次,部队的及时休整也极为重要。须充分利用战役战斗的间隙时间,休整队伍,恢复体力,养精蓄锐,以利再战。第四次反“围剿”前,我军几个月内连续作战,疲惫已极,但张国焘无视休整部队的必要性,坚持所谓“不停顿的进攻”,是很不应该的。又叫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办不到。

  第五是活。

  活,即灵活机动性。它是指战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聪明才智在战争中的充分发挥,是人的主观能力适应战场条件及其变化的表现,因而也是消灭敌人、保存自己的重要一环。红四方面军的狠、硬、快、猛,是同灵活机动的战斗作风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我军的灵活机动性,主要表现为:充分利用客观形势的有利因素及各路敌军之间的矛盾,避实击虚,避强击弱,出敌不意,各个击破;兵力使用从实际出发,或集中击敌,或分散扰敌,兵力集中时注意发挥各部队的优势和特长,分散作战时不忘全局的任务和要求;根据不同的作战阶段、作战对象、作战条件、去规定任务,部署兵力,灵活运用战术,变换战术,机动歼敌,不拘泥于机械死板的条条和框框;充分发挥各级指挥员和士兵在战场上的主观能动作用,灵活机动,协同配合,巧妙制敌;等等。

  这些东西的形成,并非偶然。

  我们的部队,是打游击起家的。灵活机动作战的特点,早在游击战争阶段,即已产生和具备。当时提出的“集中作战,分散游击”、“敌情不明,不与作战”、“敌进我退,敌退我进”、“对敌采取跑圈的形式”等战术原则,就明显反映了这一点。游击队经常分散作战,因时因地制宜,用各种方法去迷惑、诱击和袭扰敌人,掌握了一套声东击西、飘忽制敌、会打会跑会藏的本领。特务队更是神通广大,经常钻到白色据点里把土豪劣绅收拾掉,带上没收的钱财、武器,平平安安地转回来。部队后来扩展了,仗打得更多更大了,发展到以运动战为主要作战形式的阶段。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排斥和否定过去灵活作战的特点,只不过是在新的条件下使之更加充实、完备,以适应更高的作战要求罢了。部队的领导骨干,也不外乎是那批经过游击战争锻炼的老同志。他们带出来的干部和战士,继承和发展灵活机动的战斗作风,是顺理成章的事,一点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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