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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内务府(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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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遣散太监的举动,大受社会舆论的称赞和鼓励。在庄师傅的进一步指引下,我接着把“励精图治”的目标又转到内务府方面。 关于内务府,我想先抄一段内务府一位故人写给我的材料: 内务府人多不读书 内务府人多不知书,且甚至以教子弟读书为播种灾祸者。察其出言则一意磨楞,观其接待则每多繁缛;视中饱如经逾格之恩,作舞弊如被特许之命。昌言无忌,自得洋洋。乃有“天棚鱼缸石榴树,地炕肥狗胖丫头”,以及“树小房新画不古,一看就知内务府”之讽,极形其鄙而多金,俗而无学也。余窃耻之,而苦不得采其源。追及民十七八之间,遍读东华录,在嘉庆朝某事故中(林清之变或成德之案,今不能清楚矣)发现有嘉庆之文字,略叙在清代中之背反者,其中有宗室有八旗有太监,而独无内务府人,足见内务府尚不辜负历代豢养之恩,较之他辈实为具有天良者。嘉庆之慨叹,实为内务府人之表彰。于是始得解惑焉。内务府人亦常有自谓“皇上家叫我们赚钱,就为的养活我们”,此语之来,必基于此矣。至其言语举动之不成文章者,正所以表其驯贴之愚,而绝无圭角之志;其畏读书,则为预避文祸之于触,与夫遗祸于后昆;其视舞弊及中饱如奉明言者,乃用符“不枉受历代优遇豢养之恩”也欤?……而内务府人之累代子孙亦为之贻误,乃至于此,曷胜叹哉! * * * 这位老先生当年由于家庭不许他升学深造,受过不少刺激,所以他对于内务府人不读书的感慨特别深。我那时对三旗世家所包办的内务府①,最不满的还不是俗而无学,而是他们“视中饱舞弊,如奉明言”。 ①在满清八旗中,镶黄、正黄、正自三个满军旗系皇室亲自率领的所谓亲军,内务府人均出自这最亲信的三旗,自堂郎中以下所有司员全不例外;堂郎中以上即内务府大臣,也有的是司员提上来的,也有的是从外调来的。总之,除个别大臣外,全被三旗包下来了。——作者 关于内务府中饱、舞弊的故事,在这里只举出两个例子就行了。一个是内务府每年的惊人开支,即使四百万元的优待费全部照付,也会人不敷出。民国十三年我出宫后,“清室善后委员会”在北京《京报》上揭露的当年收入抵押金银古玩款,达五百多万元,当年并无剩余,全部开支出去了。据前面那段文字的作者说,那几年每年开支都在三百六十万两上下,这是和《京报》上揭露的材料大体相符的。 另一个例子是我岳父荣源经手的一次抵押。抵押合同日期是民国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签字人是内务府绍英、耆龄、荣源和北京盐业银行经理岳乾斋,抵押品是金编钟、金册、金宝和其他金器,抵押款数八十万元,期限一年,月息一分。合同内规定,四十万元由十六个金钟(共重十一万一千四百三十九两)做押品,另四十万元的押品则是:八个皇太后和五个皇后的金宝十个,金册十三个,以及金宝箱、金印池、金宝塔、金盘、金壶等,计重一万零九百六十九两七钱九分六厘,不足十成的金器三十六件,计重八百八十三两八钱,另加上嵌镶珍珠一千九百五十二颗,宝石一百八十四块,玛瑙碗等珍品四十五件。只这后一笔的四十万元抵押来说,就等于是把金宝金册等十成金的物件当做荒金折卖,其余的则完全白送。这样的抵押和变价,每年总要有好几宗,特别是逢年过节需要开销的时候。一到这时候,报上就会出现秘闻消息,也必有内务府辟谣或解释的声明。比如这一次抵押事先就有传闻,内务府和荣源本人也有声明,说所卖都是作废的东西,其中决没有传说中的慈禧的册宝云云①。 ①上面说的这个合同,见民国十四年二月十四日北京《京报》,关于事先的传闻和内务府与荣源的声明,见于十三年年底的《京报》。 我在出宫之前,虽然对内务府的中饱和舞弊拿不到像上面说的这样证据,但是,每年的“放过款项”的数字告诉了我一个事实:我的内务府的开支,竟超过了西太后的内务府的最高纪录。内务府给我写过一份叫做官统七年放过款项及近三年比较”的材料,是内务府为了应付清理财产的上谕而编造的(后面还要谈到这次清理),据他们自己的统计,除去了王公大臣的俸银不计,属于内务府开支的,民国四年是二百六十四万两,民国八、九、十年是二百三十八万两,一百八十九万两,一百七十一万两,而西太后时代的内务府,起先每年开支不过三十万两,到西太后过七十整寿时,也不过才加到七十万两,我这个人再不识数,也不能不觉得奇怪。同时我也注意到了这个事实:有些贵族、显宦之家已经坐吃山空,日趋潦倒,甚至于什么世子王孙倒毙城门洞,郡主、命妇坠入烟花等等新闻已出现在报纸社会栏内,而内务府人却开起了古玩店、票庄(钱庄)、当铺、木厂(营造业)等等大买卖。师傅们虽然帮助过内务府,反对我买汽车、安电话,可是一提起内务府这些事,谁也没有好感。伊克坦师傅在去世前(我结婚前一年)不久曾因为陈师傅不肯向我揭发内务府的弊端,说陈师傅犯了“欺君之罪”,不配当“太傅”。至于庄师傅就更不用说了,内务府在他看来就是“吸血鬼”的化身。他对内务府的看法促成了我整顿内务府的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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