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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


  以公开武装斗争为主,充分发挥主力部队的骨干作用和三结合武装体制的威力。一九四二年我们已经完成了整编计划,第三旅除第七团外,其余各团均编入第四分区地方团,这些地方团已成为分区的主力。此外,第三旅又抽出二千余人,转化为区游击队及民兵骨干,以强化民兵韵军政素质。在“清乡”区内,我们决定以区队、民兵开展群众性的游击战争为主,以武工队对敌伪进行重点打击为辅。主力部队实行“敌进我进”的方针,撤至“清乡”区外围,随时抓住敌人的弱点,机动地给予打击,或抓住有利时机,由外向里,在封锁线上打开缺口,突入“清乡”区内,攻克据点,掩护和配合群众斗争,尔后又迅速撤出,还组织一批武工队进入“清乡”区,同地方武装、民兵一起作战,并有计划地轮换长期在“清乡”区内坚持斗争的地方武装、民兵,把他们撤到“清乡”区外休整、补充。这样形成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波澜壮阔的人民游击战争。

  以武装斗争为后盾,更有效地开展其它各种形式的斗争。武装斗争与非武装斗争相结合,军事斗争与经济、政治、文化斗争相结合,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内线与外线相结合,使反“清乡”斗争成为一场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总体斗争。

  进一步加强和扩大统一战线工作。充分发挥我们在社会基础上的强大优势,尽量团结、争取、利用一切力量以集中打击敌伪“清乡”势力,使反“清乡”斗争成为各个阶层、各种力量的最广泛的斗争。

  强调“清乡”区与非“清乡”区在斗争方针上的区别。敌人在“清乡”区是要打破在我统治下的现状,而在非“清乡”区,却因兵力不足,有意无意地维持现状,以达到分区“清乡”的目的。所以,我们要求非“清乡”区必须给敌人以主动的打击,造成敌人顾此失彼的窘境,以减轻敌对“清乡”区的压力,使苏中区的斗争以反“清乡”为重点,各分区紧密配合,相互支援。

  我们充分估计到反“清乡”斗争的长期性和残酷性,始终注意保护群众的积极性。对群众性斗争不提过高的不能达到的要求,以免遭致不应有的损失,挫伤群众的积极性。例如,我曾提过每个乡、每个支部每月捕杀一个敌人的号召,后来成为群众的实际行动,有的乡与乡、支部与支部还开展了竞赛。我们提醒各级领导,组织成千成万的民兵围攻据点,是在特定条件下的一种人民武装斗争方式,不能作为经常的战术,那样是危险的。我们还不断地由其它地区给予“清乡”区人民以救济、支援,帮助他们渡过灾难,重建家园。

  我们力求正确地判断和把握形势,防止片面性。一九四三年十月,敌在为时六个月的第一期“清乡”失败后,紧接着搞“延期清乡”,采取高压手段,推行“三光”政策,形势更加严酷,一些地区群众情绪一度低落,斗争陷入被动。我分析这种情况后认为,这是长期斗争中的疲劳现象,而不是退潮,应适时地加强宣传,并采用各种更巧妙的斗争手段,更复杂的斗争方式,继续作更分散、更艰苦的顽强斗争。我们规定在敌情特别严重的地区,实行公开的武装斗争与合法、秘密的斗争相结合,在一定时期内以合法、秘密的斗争为主,并规定这一转变,应由上一级党委适时地予以掌握和批准。

  为掌握反“清乡”斗争的第一手材料,及时总结反“清乡”斗争经验,也为了提高司令部机关军事指挥水平,我从师直属队选派中层领导干部和骨干组织武工队,轮流进入“清乡”区参加斗争。

  加强敌伪军工作。我们重新研究了对敌伪军工作的政策。当时苏中地区的伪军已有旧派和新派的区别。旧派是原国民党鲁苏皖边区游击总指挥部中的投降部队和地方上的妥协势力,这一派仍残存有民族意识和地方观念,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同日寇的矛盾增加了。新派则是由日汪扶持起来的力量,以日本买办和特工为主,代表人物是伪苏北清乡主任公署主任兼伪保安司令张北生。他们是日寇“对华新政策”的坚决执行者。我们利用旧派,打击新派,利用旧派又不使其完全胜利,打击新派又不使其完全失败,使两派力量互相对消。对于参加“清乡”的伪方基层人员,初期采取群众性的锄奸斗争,继而采取瓦解争取为主的政策,达到逐步掌握伪基层政权。

  对于敌军,我们分析:敌南浦旅团是我们的老对手,几年来在我苏中军民不断打击下,累计伤亡消耗了五千人,经不断补充,仍剩下三千七百余人,南浦本人因此受到上级责备,并一度拟将该旅他调,经南浦本人申辩才没有被调走,后来增调第六十一师团四个大队到苏中“清乡”,却不属他指挥,引起他的不满。对南浦我们一直注意斗争策略,一九四二年即指出,对南浦之打击应适可而止,以抑留他在苏中单独与我纠缠。这时我们进一步利用敌人的矛盾,着重打击主持“清乡”的敌第六十一师团,适当给南浦一点面子,使他采取消极态度。

  上述这些政策和措施,在反“清乡”斗争中发挥了强大的威力,收到了显著的效果。“清乡”区内的游击战争真正达到了全民参战的程度。游击战的战术技术发展到空前的水平。特别是经常性的游击战和围绕中心任务的斗争紧密结合,交织进行,势不可挡。

  反封锁斗争。敌人把封锁视为“清乡”的法宝之一。反“清乡”斗争开始后,我们提出“不让敌人打篱笆”的号召,一场破击战迅速开展起来。群众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办法,如将固定篱笆的木桩拔起套上绳索,然后将篱笆成片拉倒;在篱笆上套上油箍,放火焚烧。开始是小规模的分别破拆,后来发展到几个乡、几个区的联合行动。在苏中区党委统一部署下,一九四三年六月十七日和七月一日,第三、第四分区同时发动封锁线两侧群众大破击,仅七月一日夜,四万多群众和民兵,在主力部队、地方武装掩护下,在各级干部带领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在一百多公里的封锁线上进行大破击。他们锯倒电杆,收缴电线,挖毁公路,火烧篱笆。绵延上百公里,看不到头的冲天火光,噼噼拍拍的竹子爆炸声,斗志高昂的人群呐喊声,显示了群众游击战争的无比威力。日伪军吓得躲在碉堡里一动也不敢动,眼睁睁地看着苦心经营的竹篱笆被毁坏殆尽。

  锄奸斗争。敌人以特工作为“清乡”的急先锋,他们是日伪的耳目、爪牙,肆意残害我干部群众的刽子手。四月一日,我们以苏中第四专署名义颁布了《反“清乡”期间紧急治罪条例》,规定对“国人皆日可杀”的汉奸、特务就地处以极刑,并把执行权授予区级以上政府和民众团体。早在敌“清乡”前,我们即已从军队和公安部门抽调了一批政治坚定、机智果敢、有作战经验的同志,配备短枪,组成精悍的武工队(原称政治保安队,群众称之为短枪队),其主要任务是深入据点,镇压日伪“清乡”的重要人员,后来成为群众性游击战争的骨干。反“清乡”斗争开始后,锄奸活动随即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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