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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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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零落成泥香如故 一、历史毕竟是公正的 历史尽管有时会被颠倒,但终究会被复原;历史尽管曲折,但毕竟公正。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了《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通知》将强加于潘汉年头上的一切诬告不实之词,一切莫须有的“罪名”统统推翻了。这时,距离潘汉年“覆盆”为廿七载四个月零二十天,距离潘汉年逝世为五周年四个月零九天。 强加于潘汉年头上的一切诬告不实之词,这一切莫须有的“罪名”究竟是些什么内容呢? 事情还得追溯到19555年。1955年4月3日,公安部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逮捕潘汉年的报告中,主要列举他的“罪行”有两条:一是说他在抗战时期曾经背着党同汪精卫勾结,并长期隐瞒,欺骗组织;二是说他在饶漱石、扬帆“包庇掩护特务分子和反革命分子”问题上负有直接责任。到了196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对潘汉年的《刑事判决书》中,给他立了三项“罪名”:一是说他在1936年的国共谈判中投降了国民党,充当国民党特务,暗藏于中国共产党内从事内奸活动;二是说他在抗日战争时期秘密投靠了日本特务机关,当了日本特务,并与大汉奸汪精卫进行勾结;三是说他在上海解放后掩护以胡均鹤为首的大批中统潜伏特务和反革命分子,并提供情报给盘踞在台湾的国民党特务,引起1950年“二·六”轰炸。因此定性为“内奸”、“特务”、“反革命”。“文化大革命”中在没有查出任何新的材料情况下,在这三顶帽子前,一律冠之于一个“大”字。 为了澄清事实的真相,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中共中央的《通知》对上述各条分别作了实事求是的结论: 关于1936年国共谈判中“投降国民党”问题,《通知》指出,1935年8月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以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和中共中央的名义发表《八一宣言》后,南京国民党政府曾派其驻苏联大使馆武官邓文仪,与我党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多次会谈,时在莫斯科的潘汉年奉命参加了会谈。后来,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决定派他回国与国民党代表陈果夫、陈立夫洽谈国共合作事宜。 1936年4月潘汉年离开莫斯科回国,同国民党代表联系后,即秘密到达陕北向中共中央报告共产国际代表团关于争取国共合作抗日的意见,以及与国民党当局取得联系的情况。不久,中共中央就决定派他为国共谈判的正式代表,带着中共中央致国民党的信,在南京进行谈判,直到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在这期间,潘汉年与陈立夫、张冲等国民党方面的代表经常联系国共谈判的事宜,根据中共《八一宣言》和其他通电的精神,向他们谈了我党对国共谈判的方针和条件,并介绍自己的一般经历,均属于正常来往和正常工作范围,并未涉及党的机密。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谈判情况来往的文电档案证明,他是坚定地按照党中央的谈判方针行事的。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实现,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潘汉年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此后的几十年中,也没有任何事实表明潘汉年有勾结国民党、危害共产党的行为。因此,所谓潘汉年“秘密投降国民党、充当国民党特务”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 关于抗战时期“投靠日本特务机关”和秘密会见汪精卫的问题,《通知》首先说明,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中央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曾一再指示党在敌占区的对敌隐蔽斗争系统,要派人打入敌伪组织,相机开展工作。潘汉年执行上述指示,千方百计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这方面的工作。《通知》指出,当时潘汉年同日、汪特务机关和头面人物之间的活动是工作的需要,其情况均及时向中央作过正式的报告;中央主管部门还为此选调过一些干部给他。他执行这些任务所采用的特殊手段,都是组织上允许采用的,而且取得显著的功绩:他成功地派入打入敌伪特务机关,为党获取了不少重要的战略情报,多次受到中央的表扬;他利用各种社会关系,掩护了一批打入敌人内部工作的同志和一些同他有联系的上海地下党组织及其领导同志;他在敌占区建立了秘密交通线,不仅保证了淮南根据地与上海之间地下联系的畅通,而且在环境恶化时,把在上海难以立足的地下党领导同志和大批干部,安全地撤回根据地;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我党派在香港从事对敌隐蔽斗争的许多同志和秘密电台处境危险,潘汉年主动报经中央同意,利用他的特殊社会关系,从上海派人去香港,掩护他们全部安全撤回内地。这一切都表明,潘汉年没有“投靠日本特务机关,充当日本特务”,而是出色地完成了党交给他的特殊使命。 至于潘汉年“秘密会见汪精卫”问题,《通知》根据复查材料证明,这是1943年在李士群的挟持下发生的。《通知》指出:一、潘汉年同李士群发生关系,做策反工作是执行中央指示的;二、1943年秋,潘奉中央华中局之命,从淮南根据地去敌占区找李士群了解敌伪“清乡”部署,突然被李挟持去南京会见汪精卫,当时已不可能向组织上请示;三、会见时,汪精卫为了猎取政治资本,急于仿照重庆国民党召开参政会的办法,在南京拉拢各方面头面人物,搞一个参议会,要求共产党派人参加,潘当即婉言推托,应付过去。此后,潘与汪精卫再未见面,也未发现他与汪有进一步的接触;四、潘与汪精卫见面之后,我党在政治上、组织上没有受到任何损害;五、据潘汉年解释,当时他从敌占区回到华中局以及后来到延安,正赶上党内进行整风审干,他怕一旦说出会见汪精卫情况,会被严重怀疑而又无法解释清楚,因而没有向党组织报告,一直拖到1955年4月初才主动作了交代。《通知》认为,潘汉年的解释虽然是可以理解的,但他长期不向组织报告会见汪精卫这样重要的事情,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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