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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


  凌未风是中国的牛虻。

  当代年轻的读者可能不知道牛虻是谁。一代人总有一代人的偶像。

  如同我们这一代人,谁不曾为勃朗宁夫人的爱情故事和她的《十四行诗集》神魂颠倒一样;我们的哥哥姐姐甚至是上一辈人,谁不知道牛虻呢?

  那时候,牛虻和保尔·柯察金一样,是所有中国青年的学习榜样。

  那时还不兴叫偶像,但他们比今天的偶像更让人崇拜。

  他们是一股动力,是一份激情,是朝圣者的灵魂。

  据说,在北大荒的干打垒里,一群垦荒者围坐在油灯旁,在聚精会神地听他们其中的一位同伴朗读《牛虻》,浑然不觉屋外北风呼啸。

  据说,在一个知青部落里,一群年轻的小伙子和姑娘,轮流着再看他们带到乡村去的惟一一部《牛虻》。他们重温着,感念着,憧憬着。

  因为牛虻说过:“爆发的时机一到,我们就会有很多工作要做的。可是我们必须忍耐,这些巨大的变革不是一天就能成功的。”

  这种信念成了那一代人阴影中的阳光,荒漠中的清泉。

  我们想不到的是,梁羽生竟然也如此的迷牛虻,以至创造了一个中国式的牛虻。

  说起来,《牛虻》是英国女作家艾·丽·伏尼契在1897年出版的一部长篇小说,到今天,几乎已有一个世纪的历史了。

  《牛虻》所反映的时代,是上一个世纪意大利人民处于苦难深重的时期。在奥地利侵略者的奴役之下,意大利被分割成七零八碎的许多小国。意大利的爱国志士,为了祖国的统一,为了民族的独立,风起云涌地起来斗争,革命风暴席卷亚得里亚海上的半岛之国。

  牛虻就是这场斗争中涌现的一个英雄人物。

  作品通过牛虻一生的身世和遭遇,塑造了一个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青年,在黑暗、污浊、欺骗、虚伪的现实教训下,背叛了他所笃信的上帝和阶级,投向了革命,卷入了火热的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战斗的革命者。

  也许是牛虻的刚强和无畏,他那钢铁般的坚忍力量,他对敌人的憎恨和轻蔑,他那不为任何拷打凌虐所屈的坚贞品质,尤其是他的爱国精神和为祖国的统一甘愿牺牲的赤子之心深深感动了梁羽生,以至他连《牛虻》中的基本情节都拿来套到了《七剑下天山》里面。

  凡是读过《牛虻》的人,一拿起《七剑下天山》,都会有似曾相识之感。

  比较是有益的。

  在充分注意到两部小说由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而必然产生的巨大差异的前提下,以对一部作品的理解来深化对另一部作品的理解,以期在另一部作品的参照下,使作品的某些潜在方面得到呈现。

  牛虻刚刚革命的时候,是幼稚的,天真的。他对意大利的教会组织认识不清,甚至盼望他的神父会起来率领革命党人,为统一意大利而战。但他的神父却是一个间谍。

  有一天,他又去向神父忏悔,把他的苦恼——他的妒忌,他的爱情,毫无保留地倾吐出来。

  然后,他被出卖,连同其他同志,一起被投进了监狱。

  临出狱前,他知道了真相。步出了狱门,他向女朋友琼玛承认了是他的错。

  琼玛觉得不可置信。等她明白过来时,狠狠地打了他一个耳光。

  这一个耳光,把他从亚瑟打成了牛虻。

  十三年之后,他再度出现在她面前,带着脸上弯曲可怕的刀疤,一条瘸了的腿,口吃的习惯以及一脸刚毅倔强的神气。

  他没有当面宽恕琼玛的那记耳光,让痛苦始终煎熬着琼玛,使她不能摆脱一生的不幸和心灵的创伤。

  他不愿让他心爱的人受到他的牵连,从而置身于险境。这时他已是一个成熟的职业革命家。

  他再次被捕,并被处于极刑。一个礼拜后,琼玛收到他的绝笔。

  他在信中剖白了一切,包括对她的爱和对革命的信心。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写着他们小时候坐在一起念过的一首小诗:

  不论我活着,
  或是我死掉,
  我都是一只,
  快乐的牛虻!

  牛虻和琼玛的故事完了,凌未风和刘郁芳的故事还在继续着。

  从情节的架构上说,梁羽生的凌未风简直就有“抄袭”牛虻之嫌。

  也是被青梅竹马的刘郁芳打了一个耳光,因为他轻信了狱中的一个奸细,误以为他也是抗清义士,将自己人的地址透露给他,以致差点被清兵一网打尽。

  也是十年后他们才再度相见,那时,凌未风也是脸上有疤,身上有伤,神情异常。

  也是一直不肯坦诚相见,让悔恨、思念之情一直折磨着刘郁芳。

  也是凌未风再次被抓,营救不成功,估计没什么希望了,他才也给刘郁芳写了一封信。

  更明显的是,刘郁芳的小名也叫“琼”。

  正如常言道的,第一个以花形容女人的人,是聪慧的人,第二个以花形容女人的人,就是一个愚蠢的人。

  以如此相近的方式去写凌未风,不乏说头,却没有什么意思了。

  好像一个将军如果预先知道可以绝对获胜,连双方死伤的精确数字也能预料得到,他对战事肯定感到索然无味。

  又好像一个下棋的人,如果已知道他会稳赢或稳输,他立即会推抨而起,放弃这一局了事。

  看小说同样是这么一个道理,如果我们在阅读时,觉得书中人物的思想行为方式似曾相识,这部书的味道也会大打折扣。

  阅读小说,读者兴趣最大的,便是在追求一些多变的甚至不可测度的心灵,它们会由一条以许多连续发生的情势而造成的迷路,指引着你步步探险,直到曲径通幽,柳暗花明,然后才乐而忘返,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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