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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


  二、“土地改革”

  国民党在总结自己失败和中国共产党胜利时,起码有一点共识,即“土地改革”。所以到台湾后,国民党当局“痛定思痛”,进行“土改”。先是“三七五减租”,又是“公地改领”,再者“耕者有其田”。这种“土改”是不彻底的,但对台湾经济,尤其是农业的发展确实起了重要作用。

  1.乱中求稳之首计

  中国以农立国,80%的人口是农民,农民的中心问题是土地问题。从古至今,无数的农民都曾为获得土地进行过不屈不挠的斗争。要解决农民问题,就必须首先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谁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谁就获得了中国绝大多数人口的拥护。

  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有许多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方案,其中有三个方案最具代表性:一是太平天国时期的《天朝田亩制度》;二是孙中山的平均地权与耕者有其田方案;三是中国共产党的土地纲领。这三个方案恰好代表了三个阶级在土地问题上的政治主张。

  《天朝田亩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完整的农民土地纲领。它以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现农民平分土地为核心,力图实现“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这一主张集中表达了当时贫苦农民的土地要求与美好愿望,对鼓舞农民斗争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封建社会,采用绝对平均主义分配土地,企图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平分一切社会财富,废除私有制,既不可能实现,也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而孙中山的平均地权,是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土地纲领。它以发展资本主义为目的,主张土地国有化,其最大的特点是,与农民的土地纲领相比较,不是采取土地农有政策,而是土地国有。具体办法是:在革命政权建立之后,由地主自报地价,国家向其抽1%的地价税,并保有照价收买的权利,以防止地主故意少报地价;以后土地增价部分则全部归国家所有。土地涨价归公就是孙中山讲的土地国有、平均地权。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根本不敢彻底废除封建剥削,更不敢发动农民,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平均地权的实施必须采取“温和的社会改良”,而不是激烈的“农人革命”。其结果也正如毛泽东所说:“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

  但是,孙中山作为中国资产阶级的杰出代表,能够将土地问题同发展资本主义联系起来,显而易见,比《天朝田亩制度》有高明之处。特别是在孙中山的晚年,在共产国际的影响与中国共产党人的帮助下,他又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即把土地“从封建剥削者手里转移到农民手里,把封建地主的私有财产,变为农民的私有财产,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中获得解放,从而造成将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的可能性。”非常遗憾,还没来得及实行,孙中山就与世长辞了。

  中国共产党的土地纲领,则是从实际出发,真正为广大农民解决了土地问题的正确纲领。中国共产党土地纲领的总目标是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具体做法是:

  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在土地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个人所有。

  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土地纲领满足了广大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因而赢得了他们的拥护和支持,不仅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而且成为共产党战胜蒋介石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蒋介石兵败逃台以后,吸取大陆失败的教训,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生产、改善民生的措施,以巩固其统治基础。事实上,国民党政权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要想在台湾站稳脚跟,当务之急也是着手解决农村土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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