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菡子(4)


  菡子转战淮南后,担任战地服务队队长,随战斗部队出入枪林弹雨之中,积极参与开辟新区,建立人民政权。1942年至1943年,是根据地最艰苦的时期。但她作为新四军的一名女战士,坚持参加游击队的活动,与战士同生死,共患难,她编过《前锋》报,担任《淮南大众》社长兼总编、淮南妇联宣传部长等职。

  战争是残酷的,但是人民和正义以战争夺得新生。战争的岁月,如同一条长河,一直在她心里奔腾、闪耀。她多次自豪地说:“我是一个小兵。埋在我心里最宝贵的东西是兵的生活,是战士生活的回忆,部队是我最早的革命学校,伟大的革命战争赋予我们艺术生命,在那最艰苦而光荣的时期,我们在党和部队的扶持下,拿起了笔的武器。”每当她想起当兵的日子,她就仿佛年轻了许多,思想就又像大战前夕,充满了求战的激情,希望在全体的胜利中,也有自己一份战果。

  战争,锻炼战士。菡子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战士。她爱读书,即使在战后短短的间歇,也不曾放松。在敌后游击区,她有幸借到一位爱国人士的《鲁迅全集》,从此她走南闯北,背包里总有几本鲁迅的著作相伴。她不仅读,还做札记。菡子说,由于鲁迅的作品,“两三年中使我的生活有了充实感,带着它就像战士带着武器一样。”鲁迅,影响着她的一切,成了她永生的导师。

  大文豪高尔基也是菡子的崇拜者。她把《童年》里的外祖母当作自己的亲人,同时把自己的苦难经历视为“有意识地生活”,坚信只有勇敢迎接暴风雨的人,生活才有意义,也才能创作。

  1943年至1944年,她还在中共淮南区委党校参加整风学习,这是她接受考验、认识社会、观察生活的良机。那时,她流着泪躲在被单里默写高尔基的旅伴和丹柯的故事,从中汲取经受考验的力量。

  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并没有给中国人民带来梦寐以求的和平。中国又被推进血泊之中。菡子,在这场历时三年的战争中,冒着炮火,随大军转战于苏北、山东各战场。最终,于1949年,在上海欢呼的人群中,她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五

  菡子,是烽火中锻炼、成长起来的女作家。1946年她加入华中文协。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她不仅为《抗敌》报、《前锋》报、《淮南日报》、《淮南大众》、《新华日报》写过大量有情节、有人物的通讯报道,还写了一些风格朴实、思想艺术上有一定成就的小说,而当时她的文名也主要表现在她的小说创作上。

  1984年2月,春节期间,我两次访问菡子,在谈到小说时,她说:“我的小说创作还没有开始……”这话自然是她的谦虚,也是她壮志“未酬”的表达——我知道,她心里酝酿、构思多年的长篇小说,还没有开始创作。

  菡子是从小说创作转而走上散文写作的。在她走上业余文学创作最初的二十年里,先后写作短篇小说三十余篇,编入《群像》、《纠纷》、《和平博物馆》、《万妞》和《前方》等短篇小说集或小说散文集。

  两万多字的《纠纷》,是她创作的第一篇成功之作,写于1945年12月淮南黄花塘。这篇小说曾在 1946年半年内出版了两个版本(其中一种由她自己题写书名,封面是她最喜欢搭配的颜色——浅灰和深红,由吕蒙设计;另一种六十四开本,由主管华中新华书店的叶籁士重印),延安、上海的报纸转载过,其他解放区也出过单行本。1948年,这篇佳作与赵树理的《李有才板话》、贺敬之、丁毅的《白毛女》等二十六篇,一同编入延安“人民文艺丛书”,并获二等奖。菡子在《小书——〈纠纷〉》(1982年1月25日上海《书讯》第50期)一文中说:

  对于《纠纷》的联想是有趣的。 1945年8月10日,在淮南抗
  日根据地,是我第一个从译电员手里拿到日本投降的消息。……
  接着我还把朱总司令的命令转领导。……当时还很年轻的我,举
  着话筒,尽量严肃地传达:“我命令——”……于是一切都变了,
  不久我就出现在新四军二师进军蚌埠的队伍中。哪知形势急转
  直下,由于蒋介石的阻挠,我们又退回原地。我到了古城一带。同
  时听到类似《纠纷》的故事。回到师部,整整下了四天的雨,我围
  居斗室(一个土炮楼),这大约是我入伍后最闲散的几天,我一口
  气写完了《纠纷》,作为无事可做的补偿。我的两个好友到我的住
  处躲雨,我给她们念了半宿。很明显,我接受的是赵树理的影响。

  这段话,作者向我们透露了《纠纷》成文的经过,这对深入了解她的创作不无好处。

  《纠纷》写的是楼港小来顺子的大大(爸爸)被土匪吓死后,撇下来顺姊妹四人和妈妈。当家人一死,便像黑了天,生的希望破灭了。寡母幼子,于是请了浑身是力气、精明能干的刘二。刘二是从河南逃荒去的,肯吃苦,脾气好,是“手指头伸在他的嘴里都不敢咬的老实人”,“是天底下难找的有良心的好人”,他在哪一家干活,就把哪一家当作自己家。他担起了来顺家的千斤重担。天长日久,如一家人,来顺妈怀了孕。但一连两胎,生下的孩子都被迫活活卡死。人言可畏!来顺妈总是三魂像丢了二魂,走路低着头,自觉比别人要矮三尺,曾想自寻短见。那时已有抗日民主政府,但还没有“婚姻法”。来顺妈和刘二的事算不算犯法?众说不一。楼港的“人王”楼志清,从爷爷起,在旧政府里是世代连任“老甲长”,十六岁便认土匪头子为师父,坏事做尽,人人怕他。楼志清利用宗教势力和人们头脑中的封建思想,来破坏来顺妈和刘二的结合。为了达到目的,他耍了种种花招:“告状”、串联、假传圣旨,煽动宗族情绪、“先下手为强”、造谣生事等,但乡干部识破了他的阴谋,给群众做了大量工作,“纠纷”才得以解决。人们喝了他们的团圆酒。最后,福顺老爹的话道出了这篇小说的社会深意:“我们今天吃到刘二和来顺妈的团圆酒,也是吃我们穷人的团圆酒……”这团圆是穷人翻身作主的表现,是人民给自己造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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