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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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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务院常务副总理 早在1952年夏,中共中央为加强统一集中领导,就决定逐步缩小各大行政区,并集中一部分负责干部到中央工作。当时陈毅在给毛主席的信中表示完全拥护中央这一决定,并提出:“我想仍留南京做部队工作并就近协助华东和上海。在将来必要时调我到北京工作我亦愿意。” 现在这样的时机成熟了。中共中央已经有了内定。1954年9月3日,陈毅作为上海市选出的人民代表到北京出席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9月27日,人代大会隆重选出了国家主席,产生了国务院总理。陈毅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又根据中央政治局的决定,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9月29日,由周恩来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委员会,研究总理和几位副总理的分工,会上作出决议,陈毅为国务院常务副总理。(华东局于10月19日致电中央,建议仍由陈毅兼任上海市长。中央10月28日复电同意。)陈毅后来在1958年4月17日全国外事工作会议上说:“我调到中央就是准备做外交工作的。”但是,外交战线和外事口任务繁重,情况复杂,不是一下子能担起来的。于是陈毅一面“见习”外交工作:出访外国、出席国际会议、接待外宾、参加外交部党组会议……一面就担当起常务副总理的责任。在10月31日的国务院常委会上,还确定兼管科学院、政法、文化,也参加国防。常务副总理以“常务”为专业,协助周恩来总理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公务,已经够忙了,还要分工兼管几个专务,真是百事丛集。后来又兼管国务院“八办”的工作,还得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家打交道,抓公私合营的复杂工作。 好在陈毅斗志旺盛,精力充沛,头脑灵活,所以即使是对他不大熟悉的工作,也能及时地作出正确的处理。 1954年10月28日他访问东德回来,一方面亲自参加撰写整理《关于德国问题的材料》、《出国见闻》等出国考察报告;一方面就投入国务院的工作。其中突出的一件事就是第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于11月22日在北京召开。 此时,刘少奇、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联袂去广州休假,陈毅是国务院分管政法的,内务部长当然在会前要把准备好的会议文件送给他审阅,这就使他遇上麻烦了。 内务部负责人汇报:这次会议以讨论政权建设为中心。主要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公布了宪法后,如何贯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待在会上统一认识。因为虽然有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了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有了这样的权力机关,执行机关,许多地方的党委和政府常常不注意发挥其民主议政和执政的作用,甚至会议也不按时召开;重要工作,常由党委(或政府)召开三级干部会或一揽子会去布置、讨论和贯彻。有些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就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还有,农业生产合作社纷纷建立以后,和乡政权的关系弄不清楚,对乡政权运用不够好。有的人误认为“互助合作发展了,乡政权就失去作用”;甚至发生过农业生产合作社侵占乡政府的房子,取下乡政府的牌子,把乡政府房子改为托儿所等情况。民政部门的任务,过去常偏重于优抚、救灾和社会救济的工作,对于事关人民民主的政权建设倒不够重视。 所以,这次会议,内务部提出的《1954年民政工作总结和1955年工作任务》的主要文件和闭幕词稿子中,都强调了“民主建政”,以抓政权建设为民政部门的主要任务。①内务部负责人说明,中共中央的政法领导小组也是这样指示的。 ①陈毅:《在第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的发言》,1954年12月26日。 陈毅一贯重视民主,1929年他在《关于朱毛红军的党务概况报告》中写到“群众割据”,就写下了“群众……自行管理区域的大小事件”,而反对群众“成了红军的老百姓”。对于政府工作、群众工作中采用军队的一套工作方式,他也是有感受的。内务部提出来的问题又确是存在的,因而,陈毅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同意了会议的方针和文件。遗憾的是中央主要负责人都不在京,无法请示报告。会议开到两周的时候,内务部作了会议情况报告。 陈毅对会议情况表示认可。但过后一想,对于“民主建政”的提法和会上争论的一些问题发生了怀疑。因为中央从来说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没有提出过“民主建政”。而且按内务部文件的倾向,民主建政就该民政部门来管,民政部门主要的工作就是搞政权建设了,政府的一个部门来管政权建设这样的大事,妥当吗? 陈毅觉察到有问题,立刻向董必武、彭真等“老政法”请教,得到的回答是在全国第一、第二次民政会议上这些问题就有争论。据说有的干部还主张内务部有权召集省主席、县长会议,要管县长的委派等等。陈毅越加感到问题不简单。 问题提出来了。要解决却颇费思量。内务部长期管民政工作,再加有党的政法领导小组的指导,自己刚刚走马上任,就能比别人高明?会期过半,临时改变会议指导方针和议程必然造成思想混乱,又怎么解决?特别是怎样才是正确的指导思想,一定要明确解决。陈毅出席会议,和与会代表们交换意见,心里渐渐地有点数了。 这时正好毛泽东、周恩来休假结束,回到北京。陈毅在12月17日向周恩来汇报了这次民政会议的情况和自己的想法,得到了明确的支持。周恩来指示:“民主建政”的口号是不正确的,内务部应主要管优抚救济工作。要把问题摆开,彻底搞清楚。 陈毅又向毛泽东汇报,毛泽东说得更透彻了。毛泽东说:宪法公布以后,内务部还想要管建政;救灾、优抚那么重要的工作不去管,很不好,这个问题要讲清楚。“民主建政”是资产阶级的口号。政府是权力机关(按:指人民代表大会)的儿子,它凭什么去建政呢?中央有些部门搞了好几年,究竟该管些什么事他自己也不清楚,糊里糊涂的。现在你搞这个工作,我要告诉你这一点。 毛泽东的批评很尖锐。陈毅在1955年3月3日国务院第6次会议上回忆这段对话时说:“这个指示首先对我是当头一棒:我到国务院来是副总理,我也要考虑到底干什么。我听了这个指示也搞得很紧张,对我有很大启示。” 无情的现实是:第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已告结束,各地代表要打道回府了。 一个大胆的、没有先例的决定作出了:代表们暂不离京,会议重开。 陈毅立即召集部长、副部长以及其他有关的领导干部们做工作,开座谈会。根据毛主席、周总理的指示反复作了说明。接着又分别召集各地代表连续开小型座谈会。一连几天,内务部和各地代表们围绕民政部门的任务反复讨论,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澄清了混乱思想,重新商定了1955年的工作方针。 1954年12月26日,陈毅在第三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发言,对这一场争论作了总结。 最重要的问题是政权建设是谁的事。陈毅在发言中说:“大家要知道政权建设工作从根本上说,这是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领导下来进行的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事,是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事;这样的事决非民政系统所能包办得了的,而且根本就不应该由它来领导办理。”民政部门在政权建设方面是要做工作的,那只是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了解情况,研究问题,提出建议;而应把优抚、救灾、社会救济等事关亿万人民利益的工作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 陈毅还从理论上对“民主建政”的口号进行批判,资产阶级的政权理论只提民主,不提专政,是为了用“民主”来掩盖其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我们是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对少数反动分子的专政,是正义的,是人民民主专政。“因此我们主张取消‘民主建政’的错误口号,回到‘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正确口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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