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传记·回忆录 > 沧桑九十年 | 上页 下页
五七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西花厅接见中印两国政府代表团,作为中印谈判的正式开始。因为两国曾约定谈判应在1953年内进行。我作为政府代表团成员之一同团长章汉夫、团员陈家康一同参加接见。印度政府代表团团长是印度驻中国大使赖嘉文,副团长兼团员是印度外交部联合秘书高尔和顾问高帕拉查理,我方翻译是陈辉,对方翻译是白春晖。

  会见开始,周恩来总理说,中印两国人民历来是友好的,过去英印政府在西藏享有的特权是英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不平等条约造成的,现在不适用了。现在两国独立了,应该在互相尊重主权与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处原则上,发展两国友好关系。此次两国代表团商谈印度与中国西藏地方关系问题,谋求解决那些业已成熟又悬而未决的问题,也应按照这些原则进行。印度代表团长完全同意周总理提出著名的两点——即五项原则和商谈业已成熟又悬而未决的问题。

  后来成为中国对外政策基础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是在这次接见中由周恩来首次亲自提出来的。后来在起草协定草稿时,我们没有写上这五项原则,当时考虑这些原则是我方提出的,不便写在协定上强加于人。印度方面反而提出要在协定序言正式写上这五项原则,我们自然欣然接受。从此时起,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正式在国际条约上写订,成为中印两国遵守的有约束性的原则。

  在中印谈判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上,周恩来总理讲了话,他说新中国成立,西藏回到祖国大家庭,印度对中国的态度改为平等相待,但还要在西藏保留一些特权。中国愈强,各民族团结愈巩固,印度的态度就会改变。中国对印政策应该按五项原则和平共处,争取它反对美国侵略,反对战争。这次谈判是解决业已成熟又悬而未决的问题,不成熟的如边界问题,其中有“麦克马洪线”问题,由于材料不充分,这次作为悬案,待将来选择时机解决。

  西藏地方政府饶噶厦噶伦虽然表示同意周恩来总理的意见,但仍提出希望能解决噶厦提出的收复失地的建议。

  §谈判经过

  与此同时,印度方面放出舆论说,印度的边界问题不容谈判。在中印谈判第一次全会上,印度代表团长发表长篇讲话,提出需要商谈的问题很多,但未提边界问题。后来在中印边界问题发生纠纷时,印度政府说边界问题已在这次谈判按印度的意见解决好了,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

  此次中印谈判进行了约四个月,双方在印度要保持并扩大其非法特权的提案上,进行了讨价还价的争论。在1954年1月2日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印方代表团团长赖嘉文发表了长约两小时的发言。他首先说明印度在西藏现有的权益是由条约、习惯形成,并从英国方面继承下来的。这些权益并不是不平等的。平等与否要看实质,实质符合人们的要求就是平等。英印在西藏所享受的权益是符合西藏的要求所以是平等的。随后他列举了印度在西藏的种种特殊权益。计有:

  1.三个商务代表处:噶大克、江孜、亚东;

  2.贸易中心,西藏西部:日土宗、尚格齐宗、波林三多。那不拉、姜叶马、加尔果、普兰宗。西藏南部:帕里、亚东;西藏中部:江孜、日喀则,拉萨。以上是现有的,还要求增加的有:

  西藏西部:谍波齐、扎锡岗、董不惹、泽不兰宗、托林、达巴、米杂尔、塔钦、陶库尔、查克拉、雷谚、坡塔、那多克、热姆蕙。西藏南部增加戛木坝宗、春丕。

  印方提案中上述要求开放的贸易中心,有许多地方不但我们不知道,就是他们自己也说不出在什么地方。在我们一再询问下,他们坦白地说,这些都是他们在西藏经商的商人提出的。

  贸易中心以外的贸易,包括西藏西部边境,沿着印度阿萨姆邦边境;在噶大克至托克扎伦(指不出地方)间,羌塘地区,都要有印度商人经商的便利。

  印度商人经商的便利包括:携带武器的许可证;正常合理市价雇佣骡子、牦牛、马匹及其他交通便利;印商务代表和印商有权直接与羊毛及其他产品生产者接触的便利;西藏征收地方税不要多,越少越好;不要过多的检查,只在边境上设某些检查站;遵守执行贸易习惯,即印商得向羊毛及其产品的生产者预付款项,按季节结算;印商在买好牲口后给当地人代为保养,来年结账(这点我们原来不懂,经解释,代养的牲口,羊及牦牛,要生小牦牛,小牦牛的分配有规定);这些称为习惯性贸易方式;在各中心印商有权租赁地产、修筑房屋仓库,并有权租房。

  印方提出的贸易中心制、沿边和要开放中心以外的地区,以及所提的印商经商的便利和所谓习惯贸易方式,除了使全部西藏成为印度的殖民地以外,没有其他的目的。

  3.香客。自古以来印度香客自由去西藏朝圣,即朝拜圣山。康仁波切圣湖(玛纳萨罗瓦湖),香客沿不同路线进入西藏,只可在一地受检查,香客可雇佣牲口并携带武器,同时要求和他们家乡通讯的便利,因此印商代表处要携带电台,香客可带照相机,要求中国在朝圣途中设香客住宿驿站。

  开放拉萨为香客新的朝圣地点。

  4.印度商人、香客可以不需要护照、签证和许可证进出西藏。

  5.印度在西藏设有邮政、电话通讯。

  6.印度在西藏有驿站,即春丕塘、亚东、高务、帕里、堆纳、多吉、噶拉、萨马述、康马、少岗、江孜等12处,此为原来荣赫鹏侵略时所设的兵站,后由英国人改为驿站,便利英印人员由印度来江孜的食宿,每隔约四、五十华里一站,内设有住宿、客厅、厨房及厨司,马厩及喂马饲料,有电话直通锡金岗托与江孜。

  7.关于护照、签证及许可证问题,印方提出印藏交通仍按旧习惯进行,不要什么护照、签证,换句话说仍可自由出入西藏,但只限藏、印双方人员。

  8.卫队。印度在亚东、江孜设有军营,住有卫队若干人,当时江孜就有印军近100人。

  除上述各点外,印方还提出关于印派往西藏西部阿里的商务代表,印方称噶大克商务代表处应享有以下权益:在整个西藏西部沿着商路前往贸易各地提供旅行便利;印商代表有权委派人员前往各贸易中心和任何地方进行贸易;在许多贸易中心要求给印商务代表及其人员有贸易地点及特定的宿营地;印商与当地人间纠纷过去习惯由印商代表和地方官员共同会审,印商间纠纷由印商务代表解决,可以成立类似调解机构。印商务代表沿习惯山口进出。

  江孜、亚东的印商务代表有若干房产,永归印度所有,江孜印商代处有一医院。亚东印商代处有一医院,并有一检查站,检查由印进口的货物。除噶大克的印商代表上述已有的管辖范围,要求划定亚东、江孜两地为代表处新的管辖区域。

  印度代表团团长的发言,占据了两次全体会议。他不厌其烦地详细解释印度在西藏的旧有的、新增加的特权要求。他的发言充分地暴露了印度对西藏的野心,名义上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实际上按照他的要求,西藏将成为印度的殖民地。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