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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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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我们遇到一个意想不到的问题。我父亲通知我说:“我不参加你们的婚礼,你们别想在伯明翰见到我。”他说他决不到任何一个把他看作二等公民的地方去,并说:“我会给你们发电报,致最美好祝愿。”我妈妈不简单,说她不在乎我父亲去不去,反正她要去看着儿子结婚。我姐姐玛丽琳和姐夫诺曼从布法罗来电话,也说他们要参加婚礼。这一来,爸爸只好重新考虑他的决定。他担心我姐姐和姐夫这一对异种族通婚的夫妇在南方遇上麻烦。他说:“假如他们要对诺曼施加私刑,不如我们都去,说不定还要靠我去买通私刑者手下留情哩。” 我晋见我的上司艾伯纳西中校,请批准我周末去伯明翰结婚。我表示星期一上午一定返队。中校热情地握着我的手说:“好吧,放你3天假,我想这个营缺你3天出不了事的。” 此后10天,我们忙得团团转。阿尔玛和她母亲热心筹划婚礼,像当年盟军筹划诺曼底登陆一样认真。她母亲在朋友家找到了空房间,可以安排给我家的人住宿。她的一个亲戚自告奋勇来主持婚礼前夕的晚餐。阿尔玛的妹妹芭芭拉要当女傧相。男傧相布鲁克斯和我奉指示要身穿夏季单军装,估计布鲁克斯当老百姓刚两年,旧军装还能穿。阿尔玛和我在波士顿买了一对纯金的结婚戒指,准备在婚礼上交换。然后阿尔玛先启程回伯明翰。我在婚礼前一天晚上到达,出席晚餐和招待会。 阿尔玛的父亲约翰逊先生,个子高高的,极其严肃,说话从不拐弯抹角。若干年以后,我有几次遇到几位在伯明翰上过帕克中学的黑人军人,我提到他们的老校长是我的岳父,他们的反应都是:“你娶了约翰逊的女儿?好大的胆子。”实际上,约翰逊对女儿结婚是高兴的,只是不太喜欢我的职业,也不大喜欢我即将远去南越一年。他女婿是西印度群岛人后裔,他也显然不是太满意。当我们打电话给阿尔玛父母说我们要结婚时,约翰逊向他妻子嘟哝说:“我一辈子都尽量躲开那些该死的西印度群岛人,这下可好,女儿要嫁给其中的一个啦!”我父亲一向抵制南方,约翰逊又抵制西印度群岛人,这周末聚会会是个什么情景! 我家的人到了伯明翰,爸爸见到还没有人要施加私刑,也就乐得以长辈自居。他向来喜欢参加聚会、洗礼、婚礼、守灵礼和葬礼,凡是让人们聚在一起的活动他都喜欢。现在,这里的约翰逊一家人成了他的终生朋友,尽管在这之前几个小时,他从来不想看他们一眼。 8月是亚拉巴马最热的时候。婚礼那天,教堂里挤满了人,妇女们不停地摇着扇子,发出刷刷的声音。当J·C·佩里牧师宣布仪式开始时,布鲁克斯陪伴着我从一个侧门步伐整齐地入场,到了规定的位置立定,向右转,鞋后跟咔嚓一响,然后保持立正姿势,仿佛是在操练竞赛场上。我们可以感觉到那些扇子扇动的微风,耳旁阵阵传来人们赞叹而羡慕的私语声。阿尔玛在芭芭拉陪伴下,扶着面色庄严的约翰逊的胳膊,从教堂的中间过道走来。她神采飞扬,端庄大方,令我惊叹。几分钟之后,这个美丽的女子就是我的妻子了。 婚礼完毕,我们到约翰逊家里出席招待会。我家的人发现南方人的招待会原来不大一样。没有烈酒,没有音乐,点心也很少。人们从前门进来,放下礼物,在来宾册上签名,跟排成一行的主人一家人握手,然后走进餐厅,接过有人递上的一杯果汁饮料和一块蛋糕,随后走向厨房,放下空杯子和碟子,最后被引导到后门告别。招待会持续了一小时多一点。我父母当场就开始计划回纽约后要另举行一次结婚招待会。 阿尔玛和我的新婚之夜是在A·G·加斯顿汽车旅馆内度过的,那是一对黑人夫妻在这城市里能找到的惟一像样的地方。旅馆老板加斯顿是一个黑人百万富翁、企业家,向黑人推销人寿保险而发了财,因为各保险公司不屑于向黑人做这种生意。第二天,阿尔玛和我飞回波士顿。这时,杰姬·菲尔兹已搬走了,我住了进来。这套一居室的公寓是我和阿尔玛初次见面的地方,当时我的朋友迈克·亨宁堡刚开始他与杰姬的浪漫史,是他把我带来的。但他俩后来没有谈下去。星期一上午,我恪守诺言,回营向艾伯纳西中校报到,阿尔玛也回到波士顿听力弱者互助协会工作。 几天后,我在我们家里接了一个电话。那打电话的人一听接电话的是男人声音,显然困惑不解。“你是谁?”他问。 “科林·鲍威尔,”我回答,“你是谁?” “我是阿尔玛的未婚夫。”他说。 “你好,”我说,“我是阿尔玛的丈夫。” 谈话尴尬地结束。阿尔玛和我显然还没有来得及把我们结婚的消息通知我以往的情敌。 过了一周,一个星期六上午,有人敲门。我只穿着一件汗衫和一双拖鞋,急忙开门。门口站着一个漂亮小伙子,手里拿着一盒糖果,脸上露着笑容,可是一见是我,笑容顿时消失了。他无礼地问:“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说明了我在这家庭中的地位。阿尔玛从卧室走出来,我出于礼貌走开,进了卧室,断断续续听到了他们气氛紧张的简短谈话。那位来访者走了。我出来一看,那盒糖果也跟他走了。阿尔玛对我说,那只是一个老朋友而已,他说什么未婚夫是夸大其词。从那以后30多年来,阿尔玛用事实证明她说的话是事实。 我们婚礼后不久,又在我们鲍威尔家再次举行了结婚招待会。客人们下午就开始陆续光临,地下室的起居间内挤得满满的。一直热闹到最后一滴兰姆酒喝尽,那已是凌晨4点钟了。阿尔玛经受住了牙买加式好客精神的第二次考验,并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感受到她的魅力。看到我父母为他们的儿媳妇而兴高采烈,我再高兴不过了。跟约翰逊家那场严肃机械的招待会相比,鲍威尔家的招待会恰是文化上的180度大转弯。 我的表兄弗农·路易斯兴趣广泛,会烤蛋糕,玩扑克,爱好田径运动,现在的职业是警察。妈妈委托他为这次招待会烤一块大蛋糕。弗农和蛋糕迟迟不见,妈妈着急了,担心弗农的第二兴趣和第三兴趣压倒了第一兴趣,这种事过去不是没有发生过。最后,弗农表哥终于出现了,带来一盘特别大的结婚蛋糕,乐呵呵地冲着我母亲说:“艾丽姨妈,你怎么能怀疑我完不成一件光荣的作品?哪怕只是怀疑一分钟也不行。”一句话就把我母亲逗乐了。阿尔玛则在猜想,这么多的亲戚,什么时候才有个完呢? 我喜爱婚后的生活。我喜爱周末陪阿尔玛上街采购。我喜爱她跟我一起会见我的朋友。我常常开快车,从德文斯堡赶回我们的小窝。我的车是一辆蓝色的1959年产的“大众”牌,是我在德国时花1312美元买的。有一次,我又沿着2号公路疯狂急驶,忽然看见一辆敞篷车紧紧跟上了我。我想,这准是一个新英格兰的美国佬要超过我,让我吃他的尘土。我把油门踩到了极限。这时,响起了警笛,我大吃一惊,只好停车。开车追我的人走下车来,让我看了他的州警察证件。他通知我违章了,在这一路段时速不许超过55英里,我却跑到了90英里。我辩解说:“警官,你知道我也知道这辆车跑不了那样快。”这话毫无效果,他毫不留情。在当年,我常想看看我的车究竟能跑出什么速度。现在还有时这么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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