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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


  第二次访美

  松下访美归来后经过一番整顿,发现单靠松下乃至日本自身的技术能力,难以提高现有产品的质量,开发新的电器产品去与西方竞争。当务之急是采取合资方式,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尽快实现松下的腾飞。

  主意既定,他又于同年10月再度访美,寻求与美国RCA公司的合作。

  他与这家公司的谈判虽未取得成功,但却获得了意外的启迪。

  一次谈判之前,RCA公司的负责人问他:

  “松下先生,贵国员工和公务员收入的差别如何?比如说,刚进入公司的大学生的月薪为12000元,那么,该公司的董事长能拿到多少?”

  松下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

  “你们这儿的差别是多少呢?”

  “53倍。”

  这就是说,董事长可拿到65万美元!这在日本,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据松下所知,日本首相的工资顶多只是大学毕业生的15倍。

  这53倍的差别和15倍的差别,到底哪种好呢?松下觉得,美国的方式比较有利于调动人的积极性。他觉得,一个普通工薪阶层的人,若是抱有将来可以拿到50乃至100倍工资的希望,他就会格外卖力地工作,不用谁去催促。当然,也有终身满足于只拿普通职员工资而依然卖力者,但这种“超人”可谓万里挑一,凤毛麟角。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利益的驱动力似乎比什么力量都大。

  当然,这张美国药方未必就能治好日本的病。松下后来虽然拉大了公司职工的工资差距,但每天早上的训话制度依然不改。他认为,对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来说,金钱和教育这二者,离了哪一样都不行。

  初访荷兰

  由于在美国未找到恰当的合作伙伴,松下又前往欧洲,准备与飞利浦公司谈判。

  一到荷兰,这里人民之勤奋、富足和修养良好,交通秩序之正常、车祸之少使他产生进入乐园之感。

  由于工作需要,他几乎每天都要乘坐汽车到各地去。高速公路上,所有的车子都以100至150公里的时速飞驰,但20天中一次车祸也没有见到过,真是不可思议。

  不过令他更为惊诧的,是这里看不到挖马路的情形。在日本,无论是东京还是大阪,几乎总是在挖马路,总是在翻修,不仅市容受影响,还常常造成交通堵塞。而在这郁金香的国度,却只见新修或拓宽马路,绝没有因路面坏了需要修补之处。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荷兰人懂得什么才叫真正的节约。本来100万元可以修好的路,他们宁肯花200万去修得更好一些,这才叫一劳永逸的百年大计。日本则相反,需要100万元才能修好的路,却只愿意投入50万,结果年年挖路、补路,让上百万乃到上千万元钱像水一样白白流走。

  由此,松下又想到他的电器产品:宁肯多花几倍、几十倍的钱设计和生产出原则上不用修理的产品,让厂家、销售者和消费者皆大欢喜。

  荷兰人事事认真的精神也令松下感动。有一次,松下在一家饭店里看见三个好朋友在一起饮酒,谈笑风生;离去时都各自付钱,连“我来付吧”之类的客气话也不说一句。他想,要是在日本,这定会被视为小气、斤斤计较;他自己在电灯泡公司工作时就是怕别人说吝啬而与同事互相请客把钱花光,经常弄得身无分文。他觉得,还是荷兰人“亲兄弟,明算账”的方式好,感情归感情,生意归生意,赚得分明,亏得清楚,反而不会因为稀里糊涂闷在心里而伤了感情。

  他还发现,荷兰人讲认真的精神还表现在对产品质量的重视。有人送他一块300年前的银壳怀表,虽说显得有几分粗笨,但上紧发条之后依然会走动,报时的铃也还会响,体现了荷兰人一丝不苟的优良传统。

  引进飞利浦技术

  松下到荷兰的主要目的,既不是为游山玩水,也不是追求其他享受,而主要是与“飞利浦”谈判和签订合作协议。

  早在二战爆发之前,松下即与“飞利浦”有业务关系,但是只知道它是一个世界闻名的大电器公司,对其历史和现状了解甚少。

  此次来到荷兰,才真正认识到这个小国家的大公司的确不同凡响。

  它只有50多年的历史,最初也只能生产电灯泡之类的东西。可是在这短短的五十余年间,却发展成了一个资财雄厚的跨国大企业,在五十来个国家拥有近300家分厂和销售点,其产品同公司的名称一样响亮,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谈判开始不久,松下就发现,“飞利浦”之所以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不只是因为它不断开发高质量的新产品,掌握了经营管理的诀窍,其谈判技巧也十分高超。松下在国际谈判方面虽说不敢自称经验丰富,但他自信有既不放弃原则又争取谈判成功的能力。

  双方都同意在日本建立合资公司,但在投资方式上却出现了重大分歧。

  飞利浦的条件是:在6.8亿日元的资本总额中,松下与飞利浦的投资比例分别为70%和30%。而飞利浦的30%既不是设备,也不是现金,而是以其技术指导费抵算。这就是说,所有的开办资金都由松下方面承担。

  不仅如此,飞利浦方面还提出,技术指导费应占产值的7%,而美国RCA公司才要求3%,飞利浦的条件显然太高了。

  经过几天的艰苦谈判,飞利浦同意降至5%,但声明不能再低。谈判陷入僵局。

  此时,松下以进为退,提出新的条件:既然飞利浦向合资公司派遣技术专家要收技术指导费,松下派经营管理专家也同样要收经营指导费。

  对方没有料到他来这一手,一下子由主动变成了被动。松下因势利导,终于与对方达成妥协:松下的经营指导费订为3%,飞利浦的技术指导费降至4%。

  1952年12月,双方的合资企业“松下电子工业株式会社”终于在大阪成立了。该社生产的电子管运用到松下各厂的相应电器上之后,将它们的品质提高到世界第一流的水平。

  松下觉得,尽管为建这合资企业伤透了脑筋,费尽了唇舌,花费了巨额资金,也是值得的。如今的松下不仅在日本列岛,在世界市场上也拥有了强大的竞争能力。在这种新形势下,他不仅积极开拓东南亚、中东和南美的市场,还在纽约开设了办事处,第一批投入美国的两万台收音机很快就被一抢而空。就这样,在短短的两年中间,松下就创造了年营业额达5亿日元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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