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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走自己的路

  密苏里州北部的奥斯古德镇,坐落在一片乱石嶙峋的贫瘠的土地上。镇上有一条两个街区长的街道,街道两边全是古老的、西部风格的木结构平房。镇东边有一条铁路,跨过铁路,沿着尘土飞扬的乡间小路走两英里,就到了坎普格龙德镇,这是19世纪30年代第一批白人开垦者首先到达的地方。按照当时美国政府鼓励垦荒的土地政策的规定,最初的垦殖者可以成为被开垦土地的主人。艾格尼丝·史沫特莱的母亲的曾祖父摩根·罗尔斯就是最早到来的拓荒者之一。1879年,艾格尼丝·史沫特莱的父亲,当时只有16岁的查尔斯·史沫特莱跟随姐姐玛丽和姐夫雅各布·阿姆斯特朗一家人从堪萨斯州迁到奥斯古德,成了罗尔斯家的邻居。

  1888年,第一列载客火车开到了奥斯古德,大大改变了小镇的面貌。可是,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部移民的浪潮已经逐渐平息,新开垦的土地已经不能轻易被开垦者所占有。当时美国的农业,正逐渐向机械化的大农场经济过渡;而在奥斯古德,这片乱石滩地却成了被耕作机械遗忘的角落,贫苦的农民依旧胼手胝足,弯腰弓背,在石头缝中讨生活。最初的开垦者纷纷离去,许多年以后,火车已经不再经过奥斯古德,甚至邮局也不再为它服务了。

  1885年,查尔斯·史沫特莱和邻居罗尔斯家17岁的女儿莎拉结婚,他们生了五个孩子:奈莉、艾格尼丝、默特尔、约翰和萨姆。

  关于艾格尼丝的出生年月,她自己长大以后也说不清楚。H.W.威尔逊公司出版的《传记年鉴》记载着她生于1894年,史沫特莱研究者麦金农教授夫妇经过反复调查论证,证实了她出生于1892年2月23日。

  史沫特莱一家住在奥斯古德郊外两个山丘之间的一栋用圆木筑成的小屋里,周围是一片起伏不平的、布满乱石的田野。房子很小,只有两个房间,一间是厨房兼起居室,另一间是卧室。卧室里只有两张床,大床上睡着父亲查尔斯、母亲莎拉、幼小的弟弟约翰和萨姆,小床上奈莉、艾格尼丝和默特尔三姐妹侧着身子挤在一起。这个房间实在是太小了,小艾格尼丝曾经在半夜醒来时窥见父母的隐私。她害怕极了,觉得母亲在忍受着父亲暴虐的欺侮,她想哭,却用手紧紧地捂着嘴,不敢发出一点儿声音。

  母亲莎拉是个勤劳善良的农妇,她每天弯着腰在瘦瘠缺水的小块耕地上拼命干活,提着两个大水桶,赤着脚到一英里外的山下去提水,一天到晚像牛马一般苦苦挣扎着过日子。孩子们半饥半饱,衣衫褴褛。只有到了秋天,当母亲把地里收获的谷物和果类藏到地窖里。从那儿逸出一股阳光的气息和甜甜酸酸的味儿的时候,一家人的心里才稍微踏实了一点儿。

  父亲查尔斯是个有流浪癖的不大顾家的男人。他身材高大,体格健壮,模样潇洒,能歌善舞。每当镇上欢庆秋收的节日来临,广场中央铺上打了蜡的木板,查尔斯就穿上在城里弄来的鲜艳的衣服,领着大家又唱又跳,一直闹到天亮。平时他到镇外去打零工,只要手里有了一点钱,查尔斯就泡在酒馆里消磨时光,他不愿意像妻子那样在地里苦熬。当时正处在美国资本主义经济迅猛发展的时期,大批大批的人涌到中西部去寻找财富。查尔斯没念过书,一字不识,但他的感觉告诉他,这是一个天上有可能掉下黄金的时代,他憧憬着一片新的生活天地。他要想法子发财致富,不能过这种拼命劳动而收获甚少的穷日子。于是,时刻想从土地上逃走的父亲和执着地依附土地的母亲之间,就经常发生争吵。父亲喝了酒就打母亲,把母亲撵得满屋子躲藏。

  其实,当年查尔斯和莎拉原是深深相爱的一对。莎拉的父亲罗尔斯老爹嫌史沫特莱家有一位老祖母是切罗基印第安人,他不能容忍一个有印第安血统的女婿。查尔斯和莎拉私奔到附近的一个小镇,在教堂里举行了婚礼,躲到已经搬到这个镇的玛丽大姐家里。罗尔斯老爹怒气冲冲找到玛丽大姐家里兴师问罪,要夺回女儿。岂料事情突然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罗尔斯老爹竟对刚刚守寡的玛丽大姐一见钟情。罗尔斯老爹的妻子正身患重病,很快就死去了。罗尔斯老爹和玛丽大姐结了婚,一场风波骤然平息,史沫特莱家和罗尔斯家也就成了双料亲家。想起这些往事,查尔斯总觉得有点对不起妻子。有一次不知怎么的手头宽裕起来,给妻子买了一块绸子衣料。莎拉用粗糙的手在光滑的绸子上抚摸着,眼里噙着泪,茫然不知所措。

  “莎拉,难道你不能对我说声谢谢吗?”查尔斯说。

  “多漂亮的料子啊!”莎拉只说了一句,眼泪就籁籁地落了下来。

  小艾格尼丝热爱母亲,同情母亲的艰辛和屈辱,她害怕自己将来也会像母亲那样生活,于是时时处处把自己装扮得像个男孩子。她学射击,学骑马,蹦蹦跳跳,跟男孩子们打架,她嘲笑一切女人气的行为,为自己身体的柔弱和缺乏力气而感到羞涩。她认为流露感情就是脆弱,她虽然爱母亲,但很少吻她,她不好意思让别人看见她吻母亲,或者在母亲怀里撒娇。穷人家的孩子没有什么玩具,小艾格尼丝只有一个小小的布娃娃,但她不像别的女孩那样整天抱着它,给它做衣服穿。她不喜欢这种小丫头的玩意儿。

  艾格尼丝也爱父亲,父亲的歌声和舞姿给她留下了一辈子忘不了的印象,父亲对生活的种种幻想也使她觉得有吸引力。但她也不吻父亲,她记得只吻过父亲两次,其中一次是父亲喝醉了酒的时候,因为她读过一本带图画的书,书里那个小女孩在父亲喝醉了的时候吻了他,父亲从此改悔,再也不喝酒了。

  凭着母亲的辛勤劳动,小艾格尼丝在七岁那年终于能够上学读书了。她到离家一英里多的诺布山小学念书。上课的时候,孩子们背课文,学习计算和拼写。艾格尼丝是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她总是能够很出色地完成功课。母亲为了让孩子们读书,除了干自己地里的活以外,还到别人家里去干活,整理花园,摘果子,做果酱罐头,给一家人换取食品。才三十出头的母亲,头发稀疏,身体干瘦,脸上已经有了皱纹。

  1904年春天,父亲抱着一定要挣下一份家业的决心,带着全家坐火车迁移到科罗拉多州东南部矿业区的特立尼达。特立尼达是一座美丽的小城,它坐落在费希尔山下,周围遍植红松,在城里可以望得到远处白雪皑皑的落基山脉。城里有歌剧院、天主教修道院、犹太教堂,还有很多古老的维多利亚式建筑和一所外形像城堡的学校。孩子们从荒凉冷落的奥斯古德来到特立尼达漂亮的街道上,高兴得又跳又蹦。特立尼达是维克多美国燃料公司和洛克菲勒的燃料公司的准封地,在这里,繁华确实存在,但只属于居住在城里白色楼房中的有钱人家。矿工大多数是外来人,他们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地位都等同于农奴,他们每天下了矿井就不知道还能不能再上来,本地的白人是不做这样的苦工的。

  繁华也不属于史沫特莱一家,他们在城外的珀加特利河岸上架起帐篷居住,查尔斯在帐篷外面盖了一间木头小屋作厨房。他和别人一起搞了一个给人装运河砂和砖块的包工组,弄到一匹马和一辆排子车。他很得意,觉得自己时来运转,已经混到了比矿工和运煤杂工稍好一点的地位。每天可以挣到三美元,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孩子们又可以上学读书了。艾格尼丝每天放学回家,就在家门口盼望劳动了一天骑马归来的父亲。父亲把她抱上马,肩上挂着真刀真枪,像她所羡慕的西部牛仔一样纵马奔驰。这是小艾格尼丝最喜爱的游戏。

  父亲自己不识字,对女儿读书也不以为然,他嘲讽道:“读书是花花公子闲得发慌才干的无聊事。”最希望艾格尼丝学到本领的是母亲莎拉。母亲曾读到小学毕业,她在家里最自豪的是会算账。父亲当了运输组的承包人后,常为不会算账而犯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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