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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她相信,一个男子即使干了她所干的大部分事情也管保没事,但如果一个妇女加上一个持异见者这样干那就太过分了。她认为事实上每个人都把自己不能容人归咎于别人:“这真是一个好的借口:过错全在别人。”毫无疑问,她的话至少有一部分是正确的。犯了同样的错误,男子可能比女子处分得轻些。但对这本书来说更重要的是这样的事实:麦克林托克是一位妇女,她因此更加偏执,无论是在对别人的看法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如此。作为妇女,她只能在当“贵妇人”或是成为“持异见者”两种选择中进行挑选。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别无抉择。她决心去追求那些使她感到快乐的事。这已成为她的信念。围绕着这个,她定了一些规则以使自己能够存在下去——这些规则现在已成为麦克林托克骄傲的资本了。她在抵制世俗规则的束缚,但她自己定的规则却在约束着她自己,它们是她自我限定的基本内容,是她与众不同的明显证明。

  有一件相关但又独立的事情就是她说话的直率。毫无疑问有几个同事被她的机敏刺痛了。甚至在康乃尔,由于她自己异乎寻常的敏捷和对比她愚钝的人缺乏耐心,使得一些人对她产生不满。现在,过了十年之后,她的直言不讳仍不减当年,而且很可能更意识到自己的能力。甚至那非凡的刘易斯·斯塔德勒也受到她的尖刻批评。他是一位理论家,她对他非常尊敬。但作为实验人员,他远远地落在她自己的高标准的后面。她也毫不踌躇地指出这一点。斯塔德勒自己似乎并不介意,但别人却很介意。

  一九四〇年夏,大学文学院院长W.C.柯蒂斯已经表示密苏里大学对保留麦克林托克的职务已不再有兴趣。洛克菲勒基金会的弗兰克·布莱尔·汉森的笔记本记载了他同柯蒂斯那年夏天在伍德霍尔的一次谈话。汉森记录柯蒂斯说过“巴巴拉·麦克林托克被证明是一个制造麻烦的人。柯蒂斯希望有人聘请她,这样她可以在其它地方而不在密苏里继续她的事业。”

  一年以后,在麦克林托克请假离职后的两个月,院长风闻她已被提名为美国科学院院士。她记起来,不管她是不是“制造麻烦的人”,总之他曾试图劝说她回去,并答应提拔她。”但当时我已经走了。”一旦她作出决定,那就不会再重新考虑了。她对大学生涯已不抱幻想。“这意味着,象我这样一个持异见的人在一所大学里是永远没有希望的。”

  如果在一所大学里她没有希望,那么什么地方能有希望呢?三十年代中期——在这以前她失过业——她开始想到选择遗传学作为事业,现在她又一次考虑改做别的事情。这一动机不单是实用主义的。这是终身战略的一部分,是从和沮丧打交道中发展起来的。“我又进入了其它一些新的知识领域……那使我从自己的沮丧中摆脱出来。”当她搞清楚她不能再留在密苏里时,她记得曾考虑过把气象学作为一个可能的新专业。但是真正要她离开遗传学,那么气象学决不是一个有力的推动力。

  整个三十年代她经历过脱离本行和缺乏行政机构支持的困难,这显然使她的精神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但并没有影响她对工作的基本信心。工作是她兴趣的根本所在。这部分地归因于这样的事实:工作本身就具有生命。作为她情感上和智力上投资的报答,工作本身就能自行满足她,甚至当她在其它的领域受到挫折时,工作也能为她提供补偿。就象爱因斯坦有一次所写的那样,工作所给予的“和平和宁静,(一个人)从狭隘的使人头晕目眩的个人经验的境界中是找不到的。”同时工作也提供了与一小片大自然密切交流的形式,而远离人类交往的范围。

  此外,工作也产生一种个人进行判断的格局。尽管麦克林托克遇到了行政当局给她造成的困难和由这些困难所反映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的斗争,她仍然热情地支持她所尊敬的同事们。可是在业务上她的地位是很特别的,在密苏里期间她所蒙受的既非智力上的孤立,又非智力上的不胜任。即使她遭受到什么挫折,她还是能把智力和情感投入到工作中去,她独立于行政机构之外的情况,使得她得益不少。然而不给予麦克林托克一个与她的业务能力相称的地位确实也造成了较长时期的后果。

  作为一位成熟的科学家,她有自己的研究风格。她所提出的问题,她所寻求的解释和“了解”,和他的同事们不尽相同。对专业人员的相互往来,她多半是反对的,虽然那些活动的出发点通常是在业务上进行交流,而不论她的职位如何。但几乎可以肯定,由于她的地位独特,加深了他们之间存在的分歧。她既不根据传统分享与技术职务相称的报酬,也不分担责任;她比大多数人自由来培养她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她的研究工作风格越来越属于她自己所独有,也越来越不受流行思潮的影响。在三十年代,她智力上的独往独来和她与同事们之间缺乏来往而形成的差别,还很容易克服过来。他们之间并没有出现象后来出现的那样严重的交流上的障碍。

  从这一点出发来对她和他们之间的分歧进行检查是有用的,部分是为了更好地了解那最后发生裂痕的性质,部分是为了获得通常指导她工作的一些情况。

  在过去和现在,巴巴拉·麦克林托克主要是一个细胞学家,但她同时也是一个遗传学家、一个博物学家和科学家。为了讲清楚她的兴趣同她的那些同事的关系,以及这样的“通才”是如何影响她的工作的,下一章将概括地回顾一下遗传学和细胞学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当时其它主要生物学学科的联系。

  ◎第六章 插曲:遗传领域的速写

  L.C.邓恩在《遗传学小史》中描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的十年,是经典遗传学“看风色”的十年。到三十年代初,遗传学的染色体基础业已确立,但机制仍属未知。当时的基本问题依然是:基因的本质是什么?什么是遗传传递?什么是变异?什么是突变?在三十年代,这些问题的主要意义就已由细胞遗传学说明了。果蝇的大型涎腺染色体的发现(一九三三年),大大地促进了细胞学分析。现在,可以在两种最好的研究遗传学的生物——果蝇和玉米中,清楚地观察到和跟踪到它们的染色体了。由于遗传事件的物理基础已成为人们注目的中心,染色体和染色体变异内部机制的研究,就为从形式遗传学的传统时期,到分子遗传学的新时期的转换铺平了道路。

  但基因并不是细胞学家唯一的、或者甚至是主要的目标和兴趣。因为你看到的毕竟不是基因,你看到的是染色体及其各部分。基因在当时是,在许多方面迄今依然是一个抽象的构成物。对细胞学家来说,染色体才是“真实的东西”,是他们的兴趣之所在。英国细胞学家C.D.达林顿在他一九三七年印行的经典教科书中(《细胞学的新进展》)一开头就提醒他的同事们,“我们通过基因型证明染色体所包含的‘一些东西’,但不能直接证明染色体本身。”甚至二十七年之后,当DNA早就证明为遗传物质因而是染色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时,达林顿阐明了一个很可能被分子遗传学家所忽视的观点。在第一次牛津染色体会议(一九六四年)的公开演讲中,他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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