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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4年,第一代马尔巴罗公爵被任命为英、德、荷等国联军总司令,在争夺西班牙王位继承权的战争中,指挥联军把法国及其盟国军队打得大败。女王欢欣若狂,为了纪念这次重创不可一世的法王路易十四的辉煌胜利,决定给威震欧洲大陆的虎将马尔巴罗公爵以令人咋舌的重奖。在5000英镑的年金以外,又赏给50万英镑,从牛津伍德斯托克地区王室土地中划出数千英亩,让他修一座雄伟豪华的宫殿,建造精美阔绰的住宅庭院。这座据说比皇宫还漂亮的宫殿,命名为布伦海姆宫,因为公爵在8月13日布伦海姆战役中,指挥有方,用兵如神,打死打伤敌军3万人,俘虏1万人,取得名传遐迩永垂青史的战绩。还在伍德斯托克镇通往布伦海姆宫的路上,修建了一座巍峨壮观的凯旋门。

  ①英国世袭贵族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五等。公爵是最高一等,除王室成员外,公爵家族不超过20个。世袭贵族一般按男系传长原则继承。非世袭的终身贵族只有男爵。

  马尔巴罗公爵这时已经传到第七代,即传主丘吉尔的祖父约翰·温斯顿·斯潘塞—丘吉尔。祖父五个儿子三个夭折。长子乔治后来成为第八代马尔巴罗公爵。第三个儿子即丘吉尔的父亲伦道夫·亨利·斯潘塞—丘吉尔,生于1849年。到1890年,当乔治和伦道夫相继去世,而乔治的儿子即传主丘吉尔的堂兄弟第九代马尔巴罗公爵尚未得子之时,丘吉尔曾一度成为公爵爵位的指定继承人。幸好后来公爵得子,丘吉尔没有成为马尔巴罗公爵继承人,否则,按照英国规矩,贵族是国会上议院的当然议员。一旦当了上议院议员,就不能当选权力很大的下议院的议员;而不具备下议院议员身份,就不能出任内阁大臣。所以,身为贵族,实际上就丧失了在政治上大展雄图、大显身手的资格。如果这样,也就没有了往后鼎鼎大名的丘吉尔。

  现在,回过头来再说丘吉尔全名中的另外两节。

  斯潘塞与丘吉尔构成双姓。因为第一代马尔巴罗公爵逝世后,由于儿子早逝,英国议会通过一项特别议案把公爵的爵位和领地传给其女儿及后嗣继承。大女儿成为女公爵,由于她没有直系继承人,于是爵位又传给她妹妹的次子查尔斯·斯潘塞(长子继承了父亲的伯爵爵位)。他作为姨母封号断承人,成为第三代马尔巴罗公爵。从此以后,这一公爵爵位便在斯潘塞家族内代代相传。传到第五代公爵时,奏请国王将两个家族的姓氏连在一起,称为“斯潘塞—丘吉尔”,以便使家族姓氏同其显赫的祖先第一代马尔巴罗的姓氏联系起来。要是当年无此一举,本书主人公也就不叫丘吉尔了。

  至于伦纳德,是丘吉尔外祖父伦纳德·杰罗姆的名字。杰罗姆是美国纽约的百万富翁,从事房地产经营和股票投机,又办报纸又创建纽约音乐学院,还是在美国推广赛马运动的元老,无论在勇气、才能、人格、事业哪方面,都是响当当的男子汉。他的先辈是英国移民,新大陆开拓者的后代。他的妻子是个美人,有1/4的易洛魁人血统。詹妮是他们的第二个女儿,她从母亲获得俏丽的容貌,从父亲学到对骑射的爱好。丘吉尔在早年生活的回忆中写道:“我的母亲在我眼中永远像一位神仙公主,一位容光焕发具有无限才能的女性。”她1854年生于美国,普法战争爆发之前随母亲到巴黎、伦敦游历和居住。

  1873年8月,詹妮和伦道夫在一次舞会上相识,两人一见种情,不久便决定结婚,婚礼于1874年4月在英国驻巴黎大使馆内举行。伦纳德从纽约赶来祝福,赠给5万英镑的嫁妆。而古板、守旧的第七代马尔巴罗公爵夫妇却不大满意这桩婚事,以为自家是英国古老的高等贵族,而对方是美国的平民,再富裕也高攀不上名门显贵。他虽然给了儿子一笔礼金,一所位于伦敦的舒适的房子,却因为这一婚事不能门当户对,有失他们的尊严,没有前往巴黎参加儿子的婚礼。

  丘吉尔复杂的全名,简要地记录了他父母的复杂的迥异的血缘关系。或许,正是先辈的多次跨家族、跨民族,跨种族的婚姻,带来了远缘杂交的优势,偶然地在丘吉尔身上埋下了体质的、智商的、意志的优良遗传基因组合的种子。

  尽管姓名长达四节,丘吉尔签名时一般只写其中两节:WinstonChurchill。同时,对细节认真得有点拘泥的他,在任何场合,无论怎么忙,他也从不把自己的名字压缩得只剩W·C。

  2.保姆,豪门幼儿的惟一亲人

  丘吉尔出身于名门望族的富贵人家,小时候却既没有得到父亲的循循善诱、严格培养,又没有领受到母亲的温情照料、慈爱关怀。

  那时上流社会家庭大多忽视对孩子的抚育,而习惯于把他们交给保姆去照管。年轻的母亲往往“回避抚育孩子的责任,而满足于一天之中带上‘小宝贝’或小闺女在楼下的客厅中逗着玩一两次,孩子只是供他们玩赏的小猫小狗而已”。

  丘吉尔的双亲尤其如此。伦道夫在结婚的那年,当选为他们家族所控制的伍德斯托克选区的下院保守党议员,并在议会发表陈述政见的首次演说,这是议员从政必须交出的第一份答卷。他在政治上并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是热衷于仕进,急切地向上爬,人们讽刺他是“伟大的急于求成的年轻人”。

  他对幼小的丘吉尔漠不关心。

  詹妮虽说是很有教养的女性,但她过分沉湎于上流社会的享乐与社交。

  妈妈在丘吉尔心目中留下的最早最深刻的印象,是“喜欢骑马,爱穿紧身衣衫,常常身上溅满污泥”。她还卷进了丈夫激荡的政治活动漩涡,常常乐此不疲。因此尽管母亲并不像父亲那样板着脸孔,令人望而生畏,她“就像夜晚的明星一样照耀着我。我深深地爱着她”,可是这种照耀和喜爱“却总是从一段距离之外”。

  父母完全把儿子交给保姆——40开外的伊丽莎白·安·爱维莉丝特太太。这位和善的妇人对丘吉尔悉心教养,爱护备至。

  保姆亲热地叫丘吉尔为“温尼”,丘吉尔也给她起了个昵称,叫她“爱姆”,意思是慈爱的保姆。丘吉尔小时难得见到自己的亲生父母,“爱姆”就成了他幼年时代惟一的亲人。

  “温尼”脸蛋长得圆圆的,经常机灵地转动的眼珠,闪出蓝色的晶莹的光辉。刚学会走路后,就使劲地甩开保姆牵着的手,常常独自在室内走来走去。结实的身体给他供应旺盛的精力,即使累得跌跌撞撞,倒在地下,脸上也露出得意的笑容,显得十分倔强和可爱。

  他小时有点口吃,而且发音不清,但却十分饶舌,从学会说话起,就几乎没完没了地说个不停,显得非常自信和固执己见。

  丘吉尔两岁的时候,一桩事关马尔巴罗家族的丑闻,闹得伦敦满城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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