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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人生的彩虹

  1.将军的儿子

  麦克阿瑟的祖父阿瑟出身于一个苏格兰世家,他的祖先曾参加过十字军东征。在1825年,他随寡母从苏格兰的格拉斯哥移民到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奇科比。说起来,他和后来成为美国总统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和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还是远亲呢,他的外祖母是他们三个人的祖先。

  1845年小阿瑟在奇科比出生,人们称阿瑟为阿瑟第一,称小阿瑟为阿瑟第二。1849年,已成为律师的阿瑟第一携夫人和4岁的儿子,迁往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1851年,他被推选为市检察官。1857年,他当选为州第二巡回法庭法官。1871年,格兰特总统任命他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卸任以后,他埋头著书,同时在法学院兼职。1896年8月,81岁高龄的老阿瑟病逝。

  在阿瑟第一任州巡回法官期间,美国北方资产阶级同南方庄园主在是否解放农奴,使他们成为自由人的问题上发生尖锐冲突。1860年11月,主张解放农奴的共和党人亚伯拉罕·林肯当选为总统。南方有11个州宣布退出联邦以示抗议,并于1861年2月成立“南方同盟”,推选戴维斯为总统,同时招兵10万多人,准备同联邦政府武力对抗。同年4月12日,同盟军炮轰联邦军守卫的萨姆特要塞,从而揭开了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南北战争的序幕。

  这年,阿瑟第二只有16岁,他对农奴任人宰割的悲惨处境十分同情,毅然参加了解放农奴的战斗。在战争爆发的第二年,威斯康星州组建志愿兵团时,老阿瑟把儿子送到第24步兵团密尔沃基分队当副官,授中尉军衔。在以后两年半的作战中,阿瑟第二虽然很年轻,却在战斗中表现出机智勇敢和大无畏精神,受到上级指挥官的赏识。他曾多次受伤,多次受奖,获得过国家最高奖赏——国会荣誉勋章,并连连得到晋升,在19岁时他已成为北军中最年轻的上校团长。

  1865年4月,南北战争以南方联盟军司令罗伯特·李向联邦军投降而宣告结束。联邦军队随即开始大规模裁军,阿瑟第二所指挥的步兵团也被遣散。他曾想继承父业,去学习法律,当一名律师,但他总忘不了部队里轰轰烈烈的战斗生活。在那里,他曾获得过崇高的荣誉和很大的成功。律师职业与军人相比显得太单调了,他意识到只有军队才是他施展才干的地方。在当了一年普通老百姓后,他又重新穿上军装,进入正规部队,成为一名上尉军官。在以后的23年里,他经历了战后恢复和三次经济大萧条,他随部队去过很多地方,多半是在艰苦的西部边境地区驻扎,参加过讨伐印第安人的战斗,但一直没有晋升军衔。

  1875年,在新奥尔良的狂欢节最后一次舞会上,他认识了一位叫玛丽·平克尼·哈迪的姑娘。那年她23岁。他们俩人一见钟情。短暂的热恋后,于5月19日在诺福克姑娘家的庄园里举行了婚礼。

  玛丽·平克尼·哈迪1852年出生于弗吉尼亚州的诺福克,父亲是一位有钱有势的棉花商人,还拥有一块面积不小的种植园。在内战时期,她的兄长和亲戚都参加北军上了前线。9岁的平克尼和她的姊妹们为躲避战乱,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州。战后,她就读于巴尔的摩的一所中等专科学校,并以优异成绩毕业。平克尼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她多才多艺,能歌善舞,会刺绣和绘画。她既有贵族的传统,又有不畏困难坚忍不拔的精神。

  婚后,平克尼先后生了三个男孩:老大阿瑟·麦克阿瑟;老二马尔科姆;老三叫道格拉斯·麦克阿瑟。道格拉斯于1880年1月26日出生在阿肯色州小石城的军营里,他就是我们这本书的主人公。

  道格拉斯出生后不久,他们全家迁往新墨西哥州的温戈特堡。1883年,年仅6岁的马尔科姆因患麻疹而死去。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后来说道:“二哥的死对母亲的打击是沉重的,但因此她对大哥和我更加怜爱起来。”

  在道格拉斯4岁那年,全家又随父亲迁到了塞尔登堡,住在靠近格朗德河畔的一个小哨所里。在这里他整天都接触军队生活,看部队操练,听士兵给他讲经历过的战斗故事。他和哥哥从父亲那里学会了射击、骑马,他们每天都要骑马到处去玩耍。麦克阿瑟后来回忆说:“甚至可以说,在我会走路之前,我就会骑马、打枪了。我母亲在父亲的帮助下开始教育大哥和我。他们不仅是把知识传授给我们,更重要的是启发我们的责任感。我们从小就懂得,对于该做的正当事,不管个人做出什么样的牺牲,都要去实现它。我们的国家永远高于一切。我们绝不说谎骗人,也不去惹是生非。”麦克阿瑟从小就崇拜父亲,做什么事情都想学父亲的样子。美国已故总统理查德·尼克松曾说过:“麦克阿瑟的整个一生,包括他天不怕,地不怕,有时甚至近乎蛮干的表现,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为了力争无愧于他的先父阿瑟第二·麦克阿瑟将军。”麦克阿瑟的一生经历,与他父亲阿瑟第二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因勇敢而获得过荣誉勋章,都在菲律宾达到了个人发展的高峰,他们自信心很强,都与文职官员矛盾极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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