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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反叛合众国者有下列诸州及地区:阿肯色州,得克萨斯州,路易斯安那州除圣伯纳德、普莱克明斯、杰弗逊、圣约翰斯、圣查尔斯、圣詹姆斯、阿森松、河森普欣、特尔波恩、拉伐什、圣玛丽、圣马丁与奥尔良等都教区及新奥尔良市以外的其他地区,密西西比州,亚拉巴马州,佛罗里达州,佐治亚州,南卡米纳州和弗吉尼亚除西弗吉尼亚的48个县与柏克利、阿康玛克、诺桑普敦、伊丽莎白城、约克、安公主、诺福克等县及诺福克和朴茨茅斯两市以外的其他地区。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仍严格维持本宣言颁布之前的状况。

  为上述目的,我依据职权,正式命令并宣布凡在上述诸州及地区作为奴隶被占有的人,从现在起永远获得自由;合众国政府行政部门,包括陆军当局,将承认并维护他们的自由。

  我特此责成这些被宣布获得自由的人,除非出于必要的自卫,不得有任何暴力行为;我劝告他们,在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忠实地为合理的工资而劳动。

  我进一步宣布和声明:条件合适者将允许参加合众国武装部队,守卫堡垒、阵地、兵站和其他地方,以及各种舰只上服役。

  我真诚地相信这一措施是正义的措施,它合乎宪法的规定,出于军事需要。我祈求人类对此作出慎重判断和全能的上帝赐予恩典。

  阿伯拉罕·林肯评论家们对这个宣言的看法和他们对去年9月的初步宣言的看法大致相同,引用《纽约先驱报》的话:“在他的法令所能实施的地方,宣言对奴隶制度一点儿也没有触动;而在他的法令所不能实施的地方,他却宣布解放奴隶。”《里士满观察家报》则代表了大部分南方人的声音,它声称宣言是“在美国历史上最骇人听闻的政治罪行和最愚蠢的政治错误”,其目的在于激起“奴隶暴动”,使“南部人民现在只能在胜利与死亡之间作出抉择”。

  对于世人的不满和不理解,林肯在给朋友的一封信中写道:“有些人对我不满。对他们我要说:你们渴望和平,又因得不到而指责我。到底怎样才能求得和平呢?道路有三条:第一条路是用武力镇压反叛。我正尝试这样去做,你们赞成吗?如果赞成,那么我们在这一点上就是一致的。如果不赞成,第二条路是放弃联邦。我反对这样做。你们呢?如果你赞成,就应该说清楚。如果你们不赞成用武力,又不愿联邦解体,只有妥协。我不相信妥协,包括保存联邦这样的妥协能够实现。我所知道的一切均使我有一种完全相反的想法。

  “你们不喜欢《解放宣言》,也许想将之取消掉。

  你们说它不合宪法,而我的看法却不同。我认为宪法赋予了总司令战时的战争法则。至多也只能这样说,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奴隶是财产,按照军事法则,敌人和朋友的财产在必要时都可以取而用之,难道对此还有或有过任何疑问吗?难道现在不是必要的时候吗?取之即可有助于我们,或对敌人造成损害“截止到《解放宣言》颁布,平叛战争已历时一年半的时间。其中过去的100天时间是在已经通知宣言就要发出的情况下度过的”

  总统最后写道:“和平,我希望它早日到来并持续下去,我还希望未来的和平值得我们永远保持下去。”

  许多人由于受林肯的影响而改变了他们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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