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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克里斯·华许本(Chris Wshburn)与威廉·拜德福(William Bedford)这些人,他们都是NBA选秀中第一轮被选中的,后来却都因为吸毒毁了前程。象他们这种人投入职业篮坛的前几年,就因为不知道守本份为自己打球,因而惹来大麻烦。我在进入NBA以后也有自己的问题——即那种由俭入奢的问题——但这些都只让我的心志更为坚强。由于我能打篮球,终于让我得到东南奥大学校附近社区的接纳。这是我首次见识到名声在外的力量与所有的甜头。我是该地区最佳的球员——边续三年荣获NBIA全美明星球员,平均得分超过二十五,抓下十五个篮板,两次得到篮板王荣衔,大三那年领导校队夺得NBIA总冠军——因此,学校对我的功课也只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这是我头一回能够看穿人们真正的想法。我知道若是没有打篮球的本事,我只不过是个普通的黑鬼罢了,到死或许都无法看透。

  他们心里的真正想法是,“不管你是不是黑人,只要能打好球就好。”

  现在一堆白人跟我好,也都能接受我,但他们或许不能接纳过去那个奋斗的黑人小子。学校不会接纳那个在街上游荡的家伙,或者是那偷手表的、逃学的家伙。对于成功无望的人,你是不会去注意的。社会上允许你隐藏过去的一切,然后对你说:“好吧,你现在被接受了,罗德曼,因为你有钱了。你被接受了,因为你有名气,我们欢迎你。”

  当我二十岁的时候,人们看到我就会跨到对街去,免得与我打照面。现在他们挤在我身边索取签名。这真是狗屎——我早就看透了。

  我总是有贵人相助,在奥克拉荷马州,此人是仲姆斯·瑞奇。不是什么富人或有名望的人,只是一名靠着送信维生的寻常农夫,一个循规蹈矩的人。每当我把事情搞砸的时候,他会对我说:“喂,你不能这么做,你是从低收入户国宅来的,你是从街上来的,但这里不是街上,你想回街上去吗?”

  初到他家时,我总是会望着他顶嘴,“对啊,我想回去。”

  “够悍嘛,”他说,“我不会让你回去的。”

  这人把我人性的一面给找出来了。他让我变好,他绝不允许我越轨,绝不让我迷失。没有对我说教,他只不过是教我正确的方式,让我知道该怎么做。我必须工作,必须帮忙,必须守规矩。从他身上我学到不少——这人甚至连小学六年级都没毕业。

  他仿佛是童话故事里的智慧长者。真不敢想像这人会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不敢想像世上会有这种人存在,他明示出:我若能面对现实,必须可以超越自我,前途没有任何阻挡,一条阳光大道。

  他对任何事都是勇往直前,一条肠子通到底。他不是那种会下来告诉我若我努力足够,必然可以成为出名篮球员的典型人物;他不会灌输我那种东西,因为他不是那种人。不过他会这样说:“不管你做什么,脚踏实地的去做,照你所想的做,而不要依别人的意思。”

  当我离开达拉斯时,抛开了一切。我认为要出头的唯一办法,就是将昨日种种都抛到脑后。必须要忘掉它,才能前进,不能再分心。

  我专心的向前看,决心追求成功,抛下了不少事情,甚至包括我妈在内。母亲抚养我们长大非常辛苦,我很感激。我也为她做了点事——买房子、汽车,但我们并不亲。我们之间的关系有点奇怪;有时候我们一周说两次话,有时整整一个月都没有交谈。我跟两个妹妹也不亲,我们偶尔会聊聊,了解她们生活里的一些事情,可是自从我走以后我改变了许多,兄妹间的感觉与过去大不相同。

  与家中关系的改变,我其实没有选择的余地。我与瑞奇家亲近,把他们视为一家人,或许让我在家里感到不是味道。可是我实在是必须要切断那让我回头的任何往事啊。

  当你是个住在黑人国宅的小孩子,你会被教导要上进,努力工作以便能脱离那里。若你能把一切抛开获致成功,却会被指责忘本。“你忘了出身。”每一个人都会这么说。

  我没忘了我的根,从未。我经常回到家乡,开车或走路到橡木崖街上。我回顾过去种种,想起我是如何克服了一切。我回到那里是为了展望未来,因为有时候我需要如此,它会让我有饥饿感,让我脚踏实地。

  我在东南奥大读完四年级之后,在NBA门前徘徊,象个唱独角戏的。他们检视我的攻守记录,再看看我的年纪(那年我已二十五岁),不知道要怎样用我。他们欣赏我的体格与速度——大家都说我有资格参加奥运四百公尺赛跑——但是他们无法确定我在NBA的合适位置。

  不管我到哪里,他们都提供同样的事情:试验计划。在他们眼里,我是某个值得给予机会试试的人,因为将来不知道从我身上会得到什么样的报酬。

  我并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肯给我机会就好。我参加了季后全明星赛,表现优异。东南奥大的教练跟我说,我可以到NBA去打球,但我不象别人想得那么多。接着,我在维吉尼亚洲普兹茅斯(Portsmouth)邀请赛里得到了最有价值球员头衔,那是大学篮球好手如云的一场盛事,而我让大家大开眼界了。

  在那些比赛里面,有不少著名好手,我狠狠地修理他们。就象过去一样,我比别人更认真,更为渴望成功。现在,大学的著名球员根本都不参加这种比赛了,他们认为这些都是浪费时间,因为他们早在进入大学打球前就已经建立起名声,同时他们的经纪人与教练也会劝他们,“不要参加,免得受伤。”

  若你真他妈的厉害,就到那儿去秀一下,不要管会不会受伤。去跟其他的好手较量,让别人知道你准备拼一拼。

  活塞队在一九八六年选秀大会第二轮中选了我,我是当年第二十七名被选中进入NBA的球员。顺位则排在肯尼·华克(kenny Walker)、布瑞德·赛勒斯(BradSellers)以及强尼·道金斯(Johnny Dawkins,)等人后(按:前述三人均为游走各队的板凳球员)。在我前一位被选的是葛瑞格·垂林(Greg Dreiling),一名来自堪萨斯州的七尺中锋,在NBA每场平均得分二点二,篮板球二点二个,我想他可以说是表现始终如一的。

  我进入活塞队与伊夏·汤玛斯、比尔·蓝比尔、维尼·强森、瑞克·马洪、爱德林·丹特利(Adrian Dantley)等人同队——他们已是固定的阵容。他们晓得我会给队上带来活力,但或许认为不先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就无法从我身上得到什么。若有什么收获的话,记得吧,老兄,是个试验计划,我愿意尽一切努力换取留在NBA打球。我与别人不同,我是外人,但我想尽可能留在那里。我从不同的角度看事情,因为我知道,我抛开一切,到达这样的地位,要牺牲多少代价。

  我喜欢这样默默无闻地进入NBA,我不在乎。第一次在活塞队参加集训时,一名记者问我:“你是谁啊?”我望着这名“观光客”说:“我是突然蹦出来的无名小子。”

  第三章 狂野梦想——活塞队的正确抉择

  刚到底特律我就闹出新闻了。签约当天,我得了换气过度症(病理生理现象,呼吸急而浅,吸入过多氧,症状为手、足及面部麻木或刺痛,伴随目眩头晕,多为紧张导致),被送去给队医看。

  我想我并不是经常都象现在一样,看起来那么酷。

  从到底特律的头一天开始,我病了一周,也记不清楚当天的事,或是如何发病的。只记得当时我很兴奋。终于达成努力的目标,再加上生病的事,可以说我可能是太过兴奋以致于换气过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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