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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新的自我——人生没目标,死了也罢

  一九九四年四月的某一天夜里,我坐在我的小货车驾驶座上,膝上放着一把步枪,想着要如何结束我的生命。那是在阿本山球场(Auburn Hills)的停车场里,当我还是底特律活塞队球员时,在这同一地点曾亲身经历过多次伟大的时刻。我坐在车里,望着无尽的柏油路以及巨大空荡的建筑物,发现自己准备也断此生——如果这亲友做表示我能够摆脱过去的我。

  我已拥有两枚总冠军戒指,并且即将连续两年取得篮板王的头衔。我曾经两度入选全明星队以及NBA年度最佳防守球员。我在底特律这个满是蓝领阶级的工业城市里知名度不差。我是站在前线为部队挡子弹、给别人开道夺取荣耀的人物。我乐于扮演这个角色,别人也喜欢我扮演这个角色。

  我拥有每一个人都想要拥有的物质生活:一栋大房子、一辆法拉利、知名度。我是成功的典范、是真实生活里专门为电视制作的特别节目。我的童年生活艰困、受教育不顺、曾经触法,还有一段时间里无家可归。我是一个出身于达拉斯橡木崖(Oak Cliff)国宅(按:所谓国宅,是贫民窟的婉转说法)的黑人小孩,大学时期藉由奥克拉荷马一户白人农家之助,让我看到了人生的另一面。我的故事简直就像小说情节。

  表面上看起来我要什么就有什么,内心里其实除了空虚的灵魂与膝头的一把步枪外,我一无所有。

  当晚稍早的时候,我曾写了个纸条给一个朋友——夏尔登·史帝尔(Sheldon Steele),向他述说我当时的心情。我是先开车到他家,丢下纸条,然后才到球场的。

  我记不清楚纸条上面写些什么了,只知道我想要让他了解,我已无法确定是否要维持目前的生活步调。那是个私人短笺,不算是遗书。后来,大家却说这玩意儿是遗书,其实我坐下执笔的时候并不是那么想的。

  那晚之后我变得灵台清明,以后也将永远如此。

  在没有赛事的时候开车到球场去,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除了一望无际的大停车场之外,四周什么都没有。我有时会在清晨或者是深夜到这里来练球。其它的时间则到活塞队的重量训练室练习。

  我从来不按照别人的作息表过日子。我想做什么的时候,不管几点照做不误。除了必要的约会,我不在乎时间。我也不戴手表,也不担心几点,更不喜欢浪费时间在睡觉上面。我分得出昼夜,这就够了。我离开夏尔登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大概是凌晨两、三点吧,我决定开车到球场做点练习,我打算籍着由做重量练习以及听“珍珠果酱”的音乐,抛开体内的焦虑与痛苦。

  这件事发生在我加入活塞队的第七年快结束之际,也是我待在队上的最后一个球季,球队当时已开始走下坡了。那个球季我们只打到联盟分区第六名,胜四十场负四十二场,甚至没打进季后赛。三年之前我们还是总冠军呢,想想真悲哀啊。我们这支伟大的球队正一点一滴地肢解着,我感觉我的生命也跟着被分解了。

  我到球场的时候四下无人,我非常努力地练习,听着“珍珠果酱”的音乐,用力地举重。没有其他人,只有我、举重器材与音乐。这地方像个坟墓一样。我想把心里所有的痛苦与哀愁都发泄到举重上面去。

  当我听着“珍珠果酱”时,音乐舒缓了我心里所有的烦忧。教我很难解释,他们的音乐是那么的真实,让我想起生命里的所有事情。在那一刻,我无需太多的灵感,就足以心思澎湃了。

  我所想的,是他妈的我这一辈子的衰,遇上那些狗屁倒灶的事,也不知道我还能再承受多少。我大概做了两个小时的练习,然后我打开健身房的门,累得半死,走回车上。

  走出去的时候,我想着:干!枪就在车上。就那么简单。我一直在想:我不应该拥有这一切,不应该在这里,不应该当个NBA球员;我没有权利存在这个美妙的世界上。我只是一名出身国宅的小子,瘦巴巴的看起来挺滑稽又不起眼。我是那个因为在打弹珠台的时候总是扭来扭去,所以被人家叫做“小虫”的家伙。我,过着这种日子,有女人、有钱、到处引人注意,不像是真的。

  枪在车上,就在座椅底下。我把音响开到“珍珠果酱”的带子上,手伸到椅子底下找到枪,想着我是否会了断一切。我知道那时候我是做得出来的;我会拿那把步枪把自己的脑袋给轰掉。痛苦实在有够多啊。表面看起来很风光的日子,其实骨子里正腐蚀着,只因为我无法再扮演别人要我扮演的角色了。

  这个社会对一名运动员的行为要求,我没办法做到。我无法成为一名好士兵、好队友,离开球场以后也没办法做个好人。我试过,但失败了。为了孩子,我尝试过婚姻,但是搞得我灰头土脸的。我想对球队与队友忠贞,可是组织反而开始把球队拆散,这对我造成了爆裂性的打击。我尝试做别人所谓对的事,但我得到的回报除了痛苦与伤害之外没有别的。

  每个人都走了,我的队友都走了,孩子也走了,教练也走了。我很孤独,孑然一身。我在那里,就好象赤裸裸的,很难过。这仿佛是我生命里的最低潮,但其实真正的感觉并不止如此;对我来说,感觉象是生命到了休止符。我觉得陷住了,麻痹了。我知道我可以搏得名与利,但你要怎样去对付随之而来的狗屁倒灶事呢?他们不会教你这些的。你得自己去发现,而这就是我得做的。

  许多人说他们真希望死掉算了,但是他们中有多少人真的相信自己真会寻死?又有多少人真的会采取行动把自己干掉?大半的时间,人们只是寻求同情或怜悯罢了。我还没到那个地步。如果我只是为了引起别人注意,就不会在半夜三点跑到空荡荡的大停车场里了。要引人注意,这里是最不可能的选择。

  我不要任何人在场。这是我自己的战斗,与别人毫无关系。我不断想着:这不是我,这不是丹尼斯·罗德曼,你看到的是另一个人,过着另类生活。我静坐在那里,希望自己能睡着,醒来时已然回到达拉斯,回到家——成为正常的、朝九晚五的男人,日子能象这些晴天霹雳打击我的生活之前一样。我的灵魂被燃烧得空空洞洞,为的是什么?我得到了想要得到的一切,但却只是设法变成不是我自己的那个人。

  我过的日子让我变成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坐在那里,想到我这辈子,想到要怎样去了结它。只要扣扳机就行了,留给别人吧,把人世间的麻烦丢给别人。心灵空洞,痛苦却如此的实实在在。我不知道我是谁,何去何从;除了我自己,心事谁人知?

  我想到父亲——恰如其名的费兰德·罗德曼(Philander Rodman,注:调情圣手罗德曼)——打从我三岁开始他就离开家,从未回来。我母亲说他离家之后,我经常在家里跑来跑去,问道爹地什么时候回来。她知道答案,但是她一直想要让我免受这件事的伤害。

  我想到我妈,雪莉(Shirley),她在达拉斯的橡木崖国宅里独力把我跟两个妹妹拉扯长大。我们经常挨饿,她靠兼职两、三份工作来养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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