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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欧内斯特回奥克派克升高中的时候,身高已六尺,体重一百五十磅,完全合乎条件参加轻型足球队。不久,他加入了第一足球队。但他仍是那样笨手笨脚,他只希望能当个后卫队员就心满意足了。他的脚在踢足球时同跳舞时一样的笨。因此,有关他踢球时出洋相的笑话,很快在队里就传开了。学校储藏室里所有的球鞋都不合他穿。队长高尔顿·谢普建议请补鞋匠在欧内斯特自己那双多孔系带的球鞋上打上楔子或垫子。还有当教练员第斯特卫特嘱咐边锋包抄掩护中锋谢普时,欧内斯特被派上场,谢普就感到不安,他说,“欧内斯特跑得很慢,配合会不好,和他一起打,我就打不好。”季度比赛的时候,他们队以三十五比十九胜怀特·多列多队。这次比赛,他父亲作为随队医生同行。他渴望在这次比赛中欧内特斯能取得学校代表队员的称号。他对教练员和队长说,他儿子身材魁梧,是队里最好巡边员,可是他们两人都不表态。

  一直到季度足球比赛结束,队里才给欧内斯特发了印有OP字样①的代表队员运动衫。这对他来说,真是一个很大的胜利。接着到了冬季,他成了学校游泳队队员,同时还被选为新成立的水球队队长,他更是喜气洋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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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O·P·这里代表Oak Park(奥克派克)。

  不过,写作比起运动来,他感到容易得多。“老师经常拿他的文章在班上朗读,”苏三·劳雷写道,“并要大家向欧内斯特学习。”他最喜欢的英文老师是芬尼·毕格和玛嘉勒·迪森两位。“他们两位对我很和气,”欧内斯特写道,“他们对我特别喜欢,因为我既是学校运动队队员,表现好,又能写文章。”英文老师毕格小姐身材虽然瘦小,但很结实。她最喜欢写浪漫题材和虚构的文章。迪森小姐为人“率直、诚恳,讲求实际”。欧内斯特在这个时期所写的文章,大多数故事情节逼真,讲究实效,有独创性,十分切合学校的生活和写作要求。足球比赛的高潮过后,Tabula报刊登了他的第三篇短篇故事。那是描述作者在密执安结识印第安人的事迹。文章标题为《赛比·晋安》。赛比·晋安是一条大狗的名字,它的主人叫毕利·苔伯肖,一个身材瘦长,栗色头发,样子普通的“奥杰布华”人①。这是一个有关复仇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毕利是虚构的。一个名叫保尔布莱克·波德的印第安人坏蛋,杀害了毕利的侄子。毕利四处寻找凶手,两年过去了,仍然没有着落。七月四日那天,他独自沿着帕尔·马葵德铁路行走的时候,被人一棍子打倒在地。打他的人正是保尔布莱克·波德。此人扬言要亲手打死他和他的狗,然后把尸体丢在铁轨上让过往火车辗压,消灭罪证。可是这个恶棍万万没有估计到那狗十分精明,波德还来不及防避,潜随在他后面的那只狗,咧着嘴巴,露出厚利的牙齿向他猛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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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北美印等安人的一支。

  欧内斯特在读高中时所写的文章绝大部分是刊登在学校的《特拉佩斯》周刊上的游记。在一九一六年十一月和一九一七年五月之间,他每一星期平均写一篇以上的文章,大多数写体育方面的情况。有些文笔随和,有些一本正经。他的幽默的得意之作是在芝加哥《论坛报》上连载的《灵格·拉德纳》,受到广泛赞扬。他在十二月份发表的一篇文章,题目是:《小灵格·拉德纳急于发表文章》。但是他还没有掌握拉德纳这个人的没有受过教育所写出来的文章的文体。他的工作草率。文章是在他家三楼自己的卧房里,用一台旧打字机猛敲出来的,不加修改便送给科主任约翰·盖尔曼看。欧内斯特不大注意拼写,例如动词have变成现在分词时忘记去掉字母e再加ing。连词nor用于否定时,他总用得不妥当。在他一生中,他总是把already同all ready混淆,还认为英文里确有alright这个字。但是他在中学读书期间在写作上所表现出来的冲天干劲和敢闯精神,以上这些缺点与之相比就显得十分次要了。后来,他有句口头禅,“你写文章,可请别人替你改正错别字”。

  当冬天的冰雪融化的时候,他划独木舟的兴趣和热情又越来越浓。春假期间——一九一七年四月二日至六日,他同雷·奥尔森从伊利诺斯河划独木舟到伊利诺斯,渥太华附近的色利县的洛克·帕克。他们一边划一边互相招手称对方为当铺老板。他们在外未回,海明威医生给他妻子和大女儿写了封信,当时他大女儿玛丝琳正到俄亥俄州俄柏林学院上学。信中写道,“亲爱的葛莱丝和玛丝琳:家里孩子都很好。有三个去游泳,厄休拉在浴盆里洗澡,现在天开始下雨了,而且下得越来越大。欧内斯特有三天假,现在出去划船了。雷·奥尔森的父亲今天接到奥尔森的信,说他们出发的第二天路上遇到许多麻烦,今天只前进了十五公里,因为他们有好几次不得不水陆联运,把独木舟抬上陆地,走一段路,又再放到河里去。后来到了伊利诺斯运河又得停下来接受守卫运河的士兵检查。不过,一切都顺利。幸好他随身没有带枪枝,子弹和炸药。”

  看到那些守卫运河的士兵使他们想到美国卷入欧洲战争的情景。欧内斯特和他的许多同学一样表示愿意到战场上打仗。当要他选择上那所大学时,他和奥尔森以及威尔科森都说到伊利诺斯大学。但这仅仅是说说而已,他并没有真正申请报考该校。欧内斯特的外叔祖父泰勒在堪萨斯城里做木材生意。欧内斯特的父亲曾写信给他询问是否有机会让欧内斯特到《明星报》当随习记者。不久,泰勒回信说要到九、十月份才有机会。这是预料之中的事。欧内斯特并不在意。这时,他的思想早就飞到北密执安,准备在那里度暑假了。

  高中快毕业时,欧内斯特经受了他一生中的第二次窘境。一次,他和杰克·潘特科斯特以及莫斯曼在第·普灵斯河岸边露营。那时芝加哥报纸报导说,“有一群小偷在奥克派克和普罗威梭地区行窃。”欧内斯特和杰克在帐篷里睡到凌晨二点,突然一伙“暴徒”偷袭他们的营地。这伙暴徒边吼叫边砍脱帐篷的绳索,抢走他们的东西,向树林里逃去。杰克猛力抓住他身边的一位暴徒,欧内斯特挥斧向另一个砍去,差点砍中那人的头。另三个暴徒向他围上来,抓着他往前拖。欧内斯特拚命挣扎,那些暴徒便将他推入满是泥浆的河里。当他爬上岸来时,他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一场蓄谋的鬼把戏。偷袭营地的人全是奥克派克的高中学生。那天晚上这些人正在汤姆·库萨克家里举行男子交际会。会上有人提出去偷营,于是这场恶作剧就开始了。他们坐车到北大街,偷偷摸摸地穿过树林来到欧内斯特的宿营地。后来,学校《特拉佩兹》周刊报导说,“两边都讲和了,不过,这个戏弄人的骗局的制造者承认他们失败了”。这件事,欧内斯特永远忘不了。他想要是当时他的斧子真的把那人的脑袋砍脱了,事情将如何了结?芝加哥一位记者乔治·萨弗撰文称持斧人和偷袭者双方都是这场恶作剧的受害者。想要刊登在学校《特拉佩兹》周刊上的文章不提到他挥斧砍人的事是办不到的。就象上一次他开枪打死一只苍鹭一样,他又一次险些冒犯法律吃官司。想到这里不由得一紧,十分害怕。这件事在他的记忆里同第一个事故一样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到了五十岁,他还经常想起他童年时候曾经度过的一段惊险的生活,常常独自喃喃细语,他曾挥斧砍人想把对方置于死地。不过,这未免有点言过其实。是他又一次的文学夸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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