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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纽约时报》评论说,《我们的时代》的故事情节使人愉快,文笔简洁,语言地道,用词很新颖,读来耐人寻味。评论家赫伯特·哥尔曼说了一句使海明威很受鼓舞的话:“海明威大刀阔斧地砍掉了一切不必要的繁言冗语,不加修饰地说出了最本质的东西。”

  另外还有人说,这个集子里的很多作品还不能称之为短篇小说,但《我的老人》这一篇除外,它的描写十分动人,虽然有安德森的痕迹,可安德森本人写的也不一定能超过。

  海明威对那种说他模仿安德森的论调很反感。安德森的作品现在正在走下坡路,而且,海明威历来认为独创性才是作家的荣耀。尽管人家说他比安德森写得好,他也极不情愿被套在安德森那个逐渐黯淡的光环里。

  他萌生了一个想法,要写一部与安德森风格完全不同的、以滑稽讽刺为主调的作品,用以摆脱老是有人拿他与安德森相类比的阴影。

  不错,他还在习作阶段的时候,是模仿过安德森,也不错,安德森是他的恩师,他现在的成功离不开安德森的帮助和引导。但如果不摆脱那片阴影,他充其量只能作个二三流的作家,而他,事事是要争一流的,包括喝啤酒比赛和喝完啤酒后打碎酒瓶赤脚从玻璃渣子上踩过去也要比人强。

  这是物竞天择的原理,也是新陈代谢的规律。

  海明威决定在文坛上打出一记“怪拳”,不仅要以讽刺为主调,而且讽刺对象就是包括自己许多朋友在内的一批欧美文坛的文人雅士,甚至还准备影射安德森、斯泰因、门肯等人。正有人说现在美国文坛缺少斯威夫特、缺少菲尔丁、缺少高水平的讽刺作品,那么,让他海明威来填补这个空白吧。

  谁也想不到,评论家并非恶意的评论与海明威那特殊个性的碰撞,竟会使海明威想要打出这样一记“怪拳”。

  这简直是阴阳二电相遇,会爆发出震耳的雷声。

  雷声是春天到来的信号。

  海明威就将这部小说定名为《春潮》,再版的《我们的时代》打破了美国出版界的坚冰,引起了还从来没有过的众多反响,这使他感到欣慰。可这些反响似乎不温不火,这使他很不满足,他愿意在痛苦或狂欢中激荡,就是不能忍受平淡,平淡就意味着平庸,是“第一流”的死敌,这与白雪皑皑的山村宁静是两回事。没有一记“怪拳”,恐怕冲不破平淡,没有一声响雷,带不起滚滚春潮。

  海明威的逻辑很奇怪,很顽劣,但在商业手段已渗透到了社会各个角落的20年代美国,也是很实在,很精明的。这样用攻击朋友和“大人物”来换取“名声”的把戏,在别人做起来,无疑是大逆不道的,你总不能咬那只喂你饭吃的手,但海明威做起来,却像一个顽童做游戏。

  拳击场上的对手,并不都是仇敌,有许多还是至亲至爱的朋友。海明威就是这样来看待他那些文坛上的“恩师”和“友人”。

  随着《我们的时代》的反响逐渐冷寂,海明威的愠怒日益递增。终于有一天,他噼里啪啦敲响了打字机,突发猛劲,一鼓作气写完了《春潮》。

  7天后,他的案头出现了这部长篇小说的一大摞书稿。尽管作为长篇,它的篇幅不大,但写作速度实在惊人。

  海明威知道,这一拳击出去,将会使许多冒牌的和真格的文人晕头转向。他也知道,同时也会招致各方的还击。他没有急于发表。

  《春潮》不仅是打向文坛的“怪拳”,也成了他与出版商周旋的锦囊妙计。

  为了确保自己不至于栽倒,他还有一记“重拳”殿后。

  这就是另一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它已在《春潮》之前完成初稿。海明威后来说:“我是在26岁生日那天在巴伦西亚开始写这本书的,后来是在巴伦西亚、马德里、圣塞巴斯蒂安、昂代和巴黎等地花了三个月写完的。”“小说初稿上的最后一行字是:‘全书完。1925年9月21日于巴黎。’”这以后,他花了很长时间去修改。

  “写一部长篇小说,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从头到尾一气呵成。我写得太快了,后来又得重写一遍。”海明威这里说的就是《太阳照常升起》的“快写精改”的过程。实际上,他的大多数作品都是这样产生的。他那有时非常急躁有时又特别耐心的性格正与这种写作习惯相吻合。

  海明威对这部长篇非常满意。他写的过程中非常投入,常常写到晚上二三点。直到脑袋变得“像一株冰冻的大白菜”,才昏昏沉沉睡去。几个小时之后又突然醒来,原来模糊的词语已能联结成清晰的句子,他立即翻身下床继续写下去。

  那种持续而长久的艰苦,在他的创作生涯中称得上空前绝后。后来的修改又花了他一个冬天和半个春天,他带着书稿在欧洲大陆到处寻找离群索居的环境,其间大部分时候,连哈德莉也没在一起。——这倒不光是为了摆脱干扰,而是由于另一个女人的介入,使他和哈德莉之间产生了危机。

  全著尚未修改完毕,他已对这部长篇满怀信心,寄予厚望。

  与他签约,对他的前三部作品拥有出版优先权的利夫莱特出版社也在翘首等待他的第二部作品,他们已为这部作品预付了部分稿酬。

  偏偏在这时,斯克里布纳出版公司也对海明威投以青睐了。这个出版公司的审慎而精明的编辑帕金斯已从种种信息中预测到,海明威的这部新作,不会让出版商失望。

  帕金斯许诺,愿先付给海明威1500美元,愿出华美的精装本,愿按高于通常标准15%的数额计付稿费……

  海明成立志献身文学的第一天就有严肃的追求。观其一生,他完全可以问心无愧地说,他没有为金钱写过一个字,他心目中第一位的是艺术。早在芝加哥肯里沙龙里用退稿信糊墙壁的时候,他就教训过文友:

  “艺术家,艺术家,懂吗,就要有艺术。”

  他后来还总结出一条赤裸裸的真理:“虽然好作品终究会赚钱,可是作家去挣钱是危险的事情。”

  海明威再潦倒,也不愿让他的文学事业成为金钱的奴隶。他认为毁掉作家,把作家弄得不伦不类的,“第一是经济”。

  不过,他的作品一旦写出来了,他就会像犹太商人一样看准行情,“待价而沽”。他的《五万元》写了一场为保住五万元巨额赌注而既斗蛮力又斗巧智的拳击,他的好几个小说都表现出对“欺骗与出卖”问题的浓厚兴趣,他绝不推崇或者毋宁说深恶痛绝“欺骗与出卖”,但他也有的是办法对付那些剥削作家的“剩余劳动价值”的文化商人。

  斯克里布纳出版公司财大气粗,擅长发现和推出畅销书,菲兹杰拉德就是摆在海明威面前的大获其益的先例。明珠不可暗投,这谁都懂。何况怀抱《太阳照常升起》的海明威?

  可利夫莱特出版社有约在先,并慷慨地预付了200美元。

  这个局面可能使别人进退两难,却不会使海明威尴尬。他没有“哈姆莱特式的踌躇”,只有果断的行动,但不是“堂吉诃德式”的盲目行动。

  于是,海明威打出了那一记“光明正大”而又迫使对方犯规的“怪拳”,这颇有点像《五万元》中因为自己暗中将赌金押在对方身上而希望裁判判自己输的次轻量级拳王杰克。

  他把那一大摞《春潮》的稿子作为自己的第二本书,交给了对他的前三本书有优先出版权的利夫莱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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