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名人传记 > 海明威 | 上页 下页


  “咱们坐下吧”,比尔说,“我给你讲过赛比·金根的故事么?”

  “很想听一听。”我回答道。

  “你记得老乌鸦保罗吗?”

  “就是上次7月4日那天喝得醺醺大醉,后来睡在皮尔马奎特铁路上的那个家伙?”

  “对了,他是印第安人里的一条恶棍……”

  简明的结构,富于跳跃感的对话和洗炼的画面,都显示了他日后风格的苗头。

  他有一段时间喜欢模仿当时美国很受欢迎的作家拉德纳的笔调写幽默小品。他为校报写关于校园生活的通讯报道也常用幽默的笔调。1916年5月,他的一个同学兼拳友,名叫里曼·华盛顿,在橡园镇自来水厂附近的水塘旁边看见有人投水自杀,立即跳入水中将那人救上岸来。警察局和公共福利部都高度赞扬里曼·华盛顿救人于危难之中的英勇行为。报道了上述情形后,海明威以此结束这篇短文:如果说此事也有什么不良后果的话,就是这位勇士救人时,衣袋里掉失了一份为校刊撰写的笑话底稿。

  这种幽默小品在海明威中学时期的习作中很多。但滑稽幽默不是后来海明威的风格。当他意识到自己不能重复别人的时候,他就告别了这种从马克·吐温起就盛行于美国文坛的幽默。它与海明威式的富于力度和强度的美不相称。

  幽默小品对于海明威的意义,只是为他在同学们中博取了“文名”,其中不少走出了橡园中学的校园文学园地,署名“小拉德纳”出现在芝加哥《论坛报》上。

  他高中毕业前夕的半年里,也即1916年11月到1917年5月之间,是他中学阶段的“创作高峰”时期。他担任了橡园中学校刊《秋千报》的主编,他用各种各样的笔名写故事,在这段时间里,他连续写了二十多篇故事,平均每周一篇以上。

  海明威中学时代的习作完全是出于一种写作欲的驱使。在这方面他似乎不是为了“出风头”,至少不像他在体育运动上表现得那样直露和强烈。他的卧房在他家三楼,很安静,里面有一台旧打字机。他的文章都是在这台打字机上敲出来的。

  6.路在何方

  也许是由于不在乎别人的叫好,海明威的中学习作中常出现与橡园镇温文尔雅的中产阶级文明相冲突的内容。

  这从他一次假日旅行途中构思的一个故事可见一斑:

  地点:曼斯罗纳。时间: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人物:一个面目丑陋的伐木工

  人和一位印第安姑娘。情节:伐木工人先杀死那姑娘,然后自杀。

  这个构思是他在一个冷冷清清的小车站上等车时产生的“灵感”。在漫长的几个小时里,空空荡荡的候车室里就三个陌生人:一个伐木工人,一个印第安姑娘,还有他。他一边与挨得较近的前者断断续续地说话,一边不时瞧一眼坐得较远的后者。候车室外细雨濛濛,他的创作“灵感”不期而至,爆出火花。于是,后来在他的写作记事本上就出现了上面几行字。

  从他另一个已完成了的得意之作则几乎可见全貌。

  这也是一个先杀死别人,然后自杀的故事。背景是美国北部的原始丛林,人物是一个印第安人和一个白人。故事说他们是很要好的一对朋友,但有一次,那个印第安人丢了一个钱包,他怀疑是他的“白人朋友”干的。于是在他朋友经常往来的道路上布设陷阱企图残杀他。后来他发现他的钱包是被松鼠拖走的,他立即飞奔前往设陷阱处搭救他的朋友。可是当他到达那里时,他的朋友已被狼咬死,雪地里血迹斑斑,留下了一串恶狼的爪印,两只乌鸦正在啄食他朋友残骸上的肉。他被朋友死亡及死亡惨像而震惊,纵身跳进了自己设的陷阱里。这也许是为了解脱无法向朋友忏悔的良心苦痛,也许是用自决之死来躲避残酷之死。

  这故事含义复杂深刻,文明与野蛮,友谊与仇杀,人心与命运,诡秘与坦诚……什么都有,其核心是表现印第安人“自然神裁决”的观念。

  这故事很难令人想到竟是出自一个牛高马大,热衷在拳击场上斗狠扬威的中学生之手。

  但不论怎样去善意理解,它毕竟太残酷,太“流血”,太骇人听闻。

  要知道,橡园镇可是一个衣冠楚楚,彬彬有礼,连赌咒也是罪过的地方。

  而且,这里还有自豪的乡规民约——“橡园镇禁酒法令”。

  他的一位老师评论说:“在基督教和清教徒的哺育下长大的孩子,竟会对于恶棍和下等社会知道得那么清楚,描写得那么生动,这使我本人和别的许多橡园镇人都觉得奇怪。”

  一个邻居也表示惊讶:“欧内斯特居然能写出那种故事,实在叫橡园镇的人大惑不解,惊讶不已。”

  海明威并非偶一为之的这类习作使橡园镇文明的典型代表——他母亲格莱丝愁肠百结。但无论她严辞责骂还是婉言规劝,对正处在青春期个性膨胀阶段中的海明威都不能产生多少效力。

  偏偏在这时候,海明威还从拳击、足球、钓鱼、打猎、远足、露营等“户外运动”中频繁地带回青红紫绿的伤口。

  而且,他还邀橡园镇社交界一个叫朵拉斯的活泼女孩跑到芝加哥去看篮球赛,他还在瓦伦湖与一个印第安姑娘一起游泳。可不久前,他在报上看到“乱搞女人”一词,还以为就是“把捣碎了的马铃薯泥糊在一个像香烟盒上的女人那样漂亮的女人身上”之类的行为。

  而且,他还跑到芝加哥的贫民区,混到黑人、混血儿、特别是那些样子难看的,打成残废的和威武不屈的同龄人里面打架。

  而且,12岁时喝第一杯威士忌酒喝得龇牙咧嘴,泪流满面的他,17岁时竟在同伴中口出豪言:海明威,酒满杯。

  而且……

  而且……

  然而,格莱丝出于理解儿子的良好愿望,费尽心机,邀请一些漂亮而又有教养的女孩参加的舞会、音乐会,他却总是找借口逃脱。

  于是,格莱丝的责骂和规劝便日甚一日地演变成为与“教子问题”已脱离关系的咒骂和怨愤,而且要连带上埃德蒙。因为他一贯认可甚至支持儿子从事“户外运动”。他带3岁的他去钓鱼。他给10岁的他送猎枪作生日礼物。

  而讲究“因势利导”,但也曾罚跪过童年海明威的埃德蒙医生,此时也束手无策了。儿子已比他高出半个头,而且“一如其父”般筋骨壮健,腮边唇上长出了一抹一抹的青褐色汗毛。种种迹象表明,“子不教,父之过”的责任期即将过去,于是,在“母与子”的冲突中,只要不牵涉自己,他便也明智地采取“中立主义”态度。

  “我们家里不论男女,都各行其是”的时代很快就要开始了。

  当海明威刚学会走路就说出“我什么都不怕”这句话的时候,年轻的父母曾无比惊喜。

  现在呢?

  但是,海明威绝无逆子贰臣的天性,就在进橡园中学的前几个月,他在芝加哥柯里西姆表演中心参加演出时,由于淘气,挨了母亲的责骂。第二天他就寄给父亲一封信,表示自责与后悔:

  昨天在柯里西姆我表现不好,今天上午我在教堂里做礼拜也不规矩。从明天起,

  我一定表现好。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