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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


  第二十四章 回国

  到现在我旅居南非已有三年之久了。我已经多少了解了当地的人,而他们对我也有所了解。1896年我请准假回国半年,因为我明白我要久住在那里了。我已经建立了颇为良好的业务,而且人们显然感觉需要我在那里。所以我决心回家一趟,带着妻儿回来定居。我还觉得,如果我回国转一下,我也许还可以做一点公众工作,教育公众舆论并引起人们对于南非印度人的更大兴趣。3英镑人头税是一个已经公开了的疮疤,除非加以废除,人们是不会平息下来的。

  不过我走了以后,谁来负责大会和教育协会的工作呢?我想到两个人:阿丹吉·米耶汗和巴希·罗斯敦济。现在从商界当中也可以找到很多工作人员,但是担当得起经常性的工作以执行秘书职务、并且受到印度侨团的尊敬的,就算他们两人了。做秘书的当然需要具有能够应付的英文知识。我向大会推荐了已故阿丹吉·米耶汗的名字,大会同意任命他为秘书。经验证明这个选择是很恰当的。阿丹吉·米耶汗以自己的坚忍、宽宏大量、平易近人和彬彬有礼使大家都满意,而且向大家证明了:秘书工作并不一定需要一个具有律师学位或受过高等英国教育的人。

  大约在1896年中,我搭乘开往加尔各答的“彭戈拉”轮船回国。

  船上乘客很少,其中有两个英国官员,我和他们有过密切的往来。我和其中的一个人,天天要下棋一小时。船上的医生给我一本《泰米尔文无师自通》,我便开始学习起来。我住在纳塔耳的经验告诉我:我应当具有乌尔都文的知识,才能够和穆斯林取得密切的联系,应当学会泰米尔话,才能够和马德拉斯的印度人有密切的往来。

  由于那位和我一起学乌尔都文的英国朋友的要求,我在统舱的乘客中找到了一个好乌尔都文的老师,我们学起来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个官员的记性比我还好,他念过的字从来不会忘记;我却常常觉得辨别乌尔都文字很难。我带着更大的耐性学习,但是总赶不上那个官员。

  至于泰米尔文,我却学得颇有起色。当时找不到什么人帮助,幸而《泰米尔文无师自通》是一本好书,我并不感觉需要多大的外力的帮助。

  到了印度以后,我还希望继续这种学书,可是已经不行了。1893年以后,我所读过的书,大部分是在监狱里进行的。我在泰米尔文和乌尔都文的学习中,确实有些进步,但都是在狱中下的功夫——在南非的许多监狱中学泰米尔文,在耶罗佛达狱中学乌尔都文。不过我一直没有学会讲泰米尔话,而且我以自修所学得的那一点儿知识,因为缺少应用,现在全都忘光了。

  时至今日,我仍然感觉不懂得泰米尔文和德鲁古文极为不便。旅居南非的德罗维达人①对我所表示的情谊,在我仍然是记忆犹新的事情。我每逢遇见一个泰米尔或德鲁古朋友的时候,便情不自禁地要想起他在南非的许多同胞的信仰、坚忍和大公无私的牺牲精神,而他们大部分是文盲,妇女不认字的固然很多,男人不识字的也不少。在南非的斗争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这种斗争是由不认字的战士进行的;斗争是为了穷人,而穷人也都参加了这种斗争。不过,不懂得他们的语言却并没有妨碍我赢得这些单纯而善良的同胞的心。他们会讲几句不成章的印度斯坦语②或英语,我们在一起进行工作并不感觉有什么困难。然而我要学会泰米尔文和德鲁古文,以报答他们的眷爱。我学泰米尔文,正如前面所说的,是有一些进步的;但是德鲁古文,我在印度虽然学过,却从未超越字母的范围。现在我恐怕永远学不会这两种语文了,因此希望德罗维达人学会印度斯坦语。旅居南非而不会讲英语的德罗维达人,的确会讲印地语或印度斯坦语,虽然讲得很蹩脚。只有那些会讲英语的人不愿意学它,仿佛懂得一点英文倒反成为他们学习自己祖国语文的障碍了。

  ①德罗维达人(Dravidians)是印度最早的土著民族,现在绝大部分定居于南印度。泰米尔和德鲁古是他们的主要语言——译注。

  ②印度斯坦语(Hindustani)即印地语(Hindi),通行于印度北部和中部地区。印度大部分人通用的语文——译注。

  可是我把话扯远了。让我讲完我的航程吧。我要向读者们介绍一下“彭戈拉”的船长。我们已经成为朋友了。这位善良的船长是普鲁茅斯教友会的会员。我们的谈论涉及精神上的问题多于航海生活。他在道德和宗教信仰之间划了一条界限。对他来说,《圣经》上的教训如同儿戏;它的优美之处就在于它的纯朴。他会说,让所有的人——男女老少,都信仰耶稣和他所作的牺牲吧,他们的罪过肯定是会得到赎救的。这位朋友引起了我对于比勒托里亚普鲁茅斯教友会的回忆。他认为不论什么宗教如果对人加上什么道德上的约束,总是不好的。我的素食一直是所有这种争论的题目。我为什么不可以吃肉呢?吃牛肉又有什么关系呢?上帝创造一切下等动物,不就是为了人类的享受,正如——举例子说,他创造了植物世界的目的一样吗?这些问题无可避免地把我们卷入宗教的争论上去。

  我们谁也说不服谁。我肯定自己的见解:宗教和道德是二而一的东西。这位船长对于他所持的相反的意见,则是深信不疑。

  愉快地航行二十四天以后,旅程结束了。我欣赏了胡格利河的美丽景色,在加尔各答上岸,并于当日搭火车赴孟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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