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名人传记 > 甘地自传 | 上页 下页


  第七章 一个悲剧(下)

  这一天终于到了。我当时的心情是很难充分描述的。我一方面抱着“革新”的热望和好寄的心理,另一方面却又因为象窃贼一样地干着这不可告人的勾当而感到羞愧。这两种心情那一种占优势,连我自己都分辨不了。我们到河边去找一个偏僻的地方,在那里我生平第一次看见了肉。我们还带了从面包店买来的面包。这两样东西我都吃不出什么味道来。那天的山羊肉粗糙得象牛皮一样,简直无法下咽。我实在受不了,不得不抛下走开了。

  那天晚上我很难过,作了一夜的恶梦。每一次快要睡着的时候,总觉得好象有一只活山羊在我的肚子里苦苦地哀叫,使我懊悔地惊跳起来。然而我又安慰我自己说,肉食是一种责任,于是又觉得泰然心安了。

  我的朋友是不肯轻易罢休的。现在他为我预备了许多荤菜,看起来真是色香俱全。至于我们聚餐的地方,已经不再是河边的僻处了,而是在一栋政府宾馆的餐厅里,桌子椅子应有尽有,是我的朋友和那里的大厨师特别布置的。

  这种诱惑果然生效了。我不再厌恶洋面包了,我也不再为山羊而有所悯,而且变得好吃荤菜,虽然并不特别喜欢吃肉。这样继续了大约一年之久。但是统共也不过吃了五、六次荤菜席,因为政府宾馆并不是天天开放的,经常备办那么多贵重而美味的荤菜,显然也有困难。我没有钱来支付这种“革新”,所以每次都是我的朋友出钱。至于他的钱是哪儿来的,我就不得而知了。可是他总是弄到钱,因为他决心使我成为一个肉食者。然而他的能力终归有限,因为后来这种饮宴就越来越少,中间的间隔也越来越长了。

  我每一次前赴这种秘密酒宴的时候,就不在家里吃饭了。我的母亲自然要叫我吃饭,而且问我为什么不想吃饭。我总是对她说:“我有点消化不良,今天我没有胃口。”这样的托词,使我很不安;我知道我在撒谎,而且是在向母亲撒谎。我也知道如果我的父母晓得我已经变成一个肉食者,他们会深深悲痛。

  这些思想使我内心极感忧闷。

  因此我对自己说:“吃肉虽然是必要的,在国内进行饮食‘改革’也是必要的,可是欺骗父母、向父母撒谎比不吃肉更坏。所以当他们还活着的时候,决不能再吃肉了。等到他们去世以后,我就可以自由了,那时我便可以公开吃肉,但是在这以前,我应当克制自己。”

  我把这个决定通知了我的朋友,从此我没有再吃肉。我的父母一直不知道他有两个儿子一度成为肉食者。

  我之所以戒绝肉食,是因为我有一种纯洁的愿望,即不向父母说谎。可是我并没有和那位朋友断绝往来。我想要改造他的热望已经证明对我是一种祸害,可是当时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事实。

  这位朋友几乎使我做出不忠于我的妻子的事情来,可是幸免了。他有一次把我带到一个妓院去。他把应有的知识都告诉了我。一切都已预先安排停当了,连账都已经付清了。我进入罪恶之窟,幸亏上帝以他无限的慈悲保护了我。在这罪恶之窟,我几乎是瞠目结舌,不知所措。我在那个女人的床上,坐在她身边,可是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当然忍受不了,把我赶出屋门,并加以辱骂。我当时感到大丈夫的气概象是受到了伤害,惭愧得无地自容。然而我永远感谢上帝拯救了我。回顾我这一生,曾有四次类似的事件,我之得救,与其说是出于我个人的力量,不如说多半是由于我的幸运。

  从严格的伦理观点来说,所有这些事情都可以看作是道德上的堕落;因为这是肉欲的暴露,和已成事实同样的坏。但是从世俗的观点来说,一个人如果在肉体上没有犯罪,便算是已经得救了。我自己所指的得救,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人有时逃避了罪恶,好象天意为他和他周围的人作了安排。人们一旦醒悟过来,就会为自己的幸免而感谢上帝的慈悲。因为我们知道,一个人有时无论怎样抗拒诱惑,终不免堕落;我们也知道,有时他要犯罪,而上帝却加以干涉而且把他拯救出来。这一切究竟为什么,一个人究竟有多大的自由,他受环境支配的程度究竟有多大,自由意志究竟有多大作用,命运究竟有无影响——这一切都是疑团,而且永远是疑团。

  不过还是让我把这个故事说下去吧。甚至连这件事还不能使我认清这个朋友的恶劣。我因此还有许多可痛的经历,直到我看见他所做的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不道德的行为,我才恍然大悟。关于这些事,我以后再按次序讲。

  可是有一件事,我得在这里提一提,因为它是在这个时期发生的。我和我的妻子发生一些误会的原因之一,无疑地是因为这个朋友的缘故。我是一个既专一而又妒忌的丈夫,这个朋友便火上加油,煽起我对于妻子的怀疑。我从来不怀疑他的话是否可靠,常常根据他的闲话粗暴地折磨我的妻子,现在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永难宽恕自己。大概只有信奉印度教的妻子才能忍受这种折磨,所以我常想:女子是容忍的化身。做仆人如果无缘无故受了怀疑,可以离职不干;做儿子的如果遇到同样的情形,可以和父亲分居;做朋友的可以绝交。然而做妻子的,即使她怀疑自己的丈夫,也只能安于缄默;可是如果做丈夫的怀疑了她,那她就完了。她能上哪儿去呢?一个信奉印度教的妻子,不能向法庭请求离婚;法律不能伸雪·她·的冤屈。我一度把我的妻子逼得走投无路,这是我永难忘怀或饶恕自己的。

  怀疑的毒瘤,直到我完全了解“非暴力”①的意义,才得以根除。这时我才看见了“节欲”②的光辉,才懂得妻子不是丈夫的奴隶,而是他的伴侣、他的助手,是他的一切忧愁和欢乐的共享者。她可以选择自己所要走的道路,如同她的丈夫一样。现在每当我想起那些充满疑惑和猜忌的黑暗日子,我便痛恨自己的愚罔、荒淫和残忍,并为我盲目轻信朋友而感到悲痛。

  ①梵文为Ahimsa,意即不杀生、非暴力。

  ②梵文为Brahmacharya,照字面解,即引人到上帝那里的行为。通常的意义为自制,特别指节欲而言。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