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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六


  格洛丽亚·斯坦内姆

  女权主义者,作家,政治行动家

  出生:1934年3月25日,俄亥俄,特拉多

  主导品格:反叛性的社会良知者

  宗教信仰:父亲:犹太教,母亲:新教徒,格洛丽亚,不信教

  座右铭:“在接下去的24小时内,为简单的正义事业做一件强蛮出格的事情。”

  哲学观:“问题不在于我们所作的选择,关键是作出选择的权力。”

  创造/革新:妇女行动同盟和《女士先生》杂志创建人

  产品/贡献:创办《女士先生》,写作《出格行为和每日反叛》(1983),《玛丽琳》(1986)和《来自内源的革命:自尊之书》(1992)

  成功:《女士先生》杂志,美国女权主义运动公认的领袖。

  自我描述:“我想这是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地方,出现了合适的人,我是历史的偶然结果。

  孩次序数;二女儿,苏比她大8岁,格洛丽亚像独生女般长大。

  儿童迁居:儿童时随父亲在美国各地旅行,高中离家与姐姐同住,大学去瑞士学习一年。

  父亲职业:海滩俱乐部业主,周游美国的流浪古董商

  良师:路易莎·梅·奥考特:“与父亲在一起比母亲在一起要安全得多”(《一个妇女的力量》),女生学校提供了许多早年榜样。

  儿童期培养:父亲说:“我的办公室是我的帽子”,她因而有个频繁迁居的童年,父亲起主导影响,母亲焦虑和神经病是个大问题——格洛丽亚多年照料母亲。

  正规教育:6年级前从没有在任何学校完成整年学业,1959年史密斯学院政治学优等生。

  生活危机:11岁时父亲离婚,14岁母亲精神崩溃。

  婚姻/恋情:大学毕业后流产,与许多重要男子同居或有恋爱关系,从没有固定婚姻的打算。

  风险倾向:在每一浪潮中与制度斗争,毫不畏惧。

  气质:内向—直觉型—思维—叛逆者—普罗米修斯气质

  行为:叛逆性和独立性,具有父亲那种自由的渴望和完全的自立。

  事业与家庭:不断为事业牺牲家庭,多次同居而不进入固定婚约,21岁时流产。

  自尊:通过白日梦和舞蹈建立尊严

  嗜好:理智性辩论,写作和舞蹈

  英雄偶像:路易莎·梅·奥考特和夏洛特·布朗特

  荣誉:《麦考尔》杂志“年度妇女”(1972),《哈珀斯的贝察》“美国最有影响的十大妇女”(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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