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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三


  个人生活历史

  格洛丽亚·斯坦内姆于1934年3月25日出生于俄亥俄州特拉多,是鲁斯和李·斯坦内姆的二女儿,她姐姐苏珊娜比她大8岁,在生活中更像个老师/家长而不像姐妹。格洛丽亚·斯坦内姆保持着与哥达·梅相似的姐妹关系,她俩都在高中最后几年与姐姐同住,格洛丽亚是在华盛顿特区。格洛丽亚的母亲是位受过良好教育(奥伯林学院)的新教徒,她的母亲保琳在本世纪初是俄亥俄州特拉多地区的女权主义运动领袖。李拥有并经营着特拉多“海滩彼尔”夏季俱乐部,接着他又在密歇根、弗罗里达、加利福尼亚四处走动,买卖古董。格洛丽亚在成长阶段跟着爸爸四处旅游,在许多学校所呆的时间不超过两周。格洛丽亚母亲大部分时候情绪躁乱,这段时间一直呆在特拉多。这是格洛丽亚最开心的一段日子,她和父亲可以常去看电影,共同吃喝,过着自由、轻快的旅行生活。

  她11岁时,父母离婚,从此格洛丽亚的生活急剧改变。她的父亲是威利·劳曼似的自由精神者,喜欢说自己的办公室就是他的帽子。他对自由的追求方式看来已深深影响了格洛丽亚,因为她在生活中也竭力回避固定的职业、伴侣和组织,她一生都在巧妙地躲避一个固定的位置和恋爱对像,她看来致力于保持不受任何束缚的自由,甚至不夹杂丝毫的传统和规矩束缚。她常说:“我并不想知道下周我会挣多少钱,或者是明年我要有两星期的休假”。

  早年跟随四处巡游的父亲的迁居生活,使格洛丽亚学会处置新环境,这是革新幻想家早年生活中的关键因素。11岁时,她与母亲在苏珊娜就读的史密斯学院附近生活了一年。在她与父亲到处旅游的时候,格洛丽亚从没像一般女孩那样好好上学,她正式进校学习是在父母分离后,她上了舞蹈学校六年级,她那时想通过跳舞离开特拉多。格洛丽亚在当地爱尔克斯俱乐部跳舞,赢得了当地电视舞蹈比赛。她说:“我知道自己独特,各种思维主张缠绕着我,我躲进书堆,进入幻想,我生活在自己的头脑思想中”。路意莎·梅·奥考特的《小妇人》是她最喜欢的书,奥考特则成为她的榜样。在父亲搬到加利福尼亚后,格洛丽亚得照料神智不清的母亲,她通过幻想来解脱这种难受的生活,她说她希望自己是被领养的,她真正的父母会来把她带走。由于母亲精神病和父亲离家,她常常梦想自己成为纽约的一名摇滚舞星(这与麦当娜情形相类似)。

  在格洛丽亚父亲和母亲离婚后,她成为母亲鲁丝的照料者。由于“焦虑神经症”,母亲变得越来越病态,这给格洛丽亚留下永久的印象。在以后的生活中,她以被迫照料母亲借口不生孩子,她不得不将美好的青春用于眼侍照料母亲的生活,她真受够了。1952年,格洛丽亚·斯坦内姆从华盛顿特区西部中等学校毕业,她姐姐让格洛丽亚到史密斯学院学习。斯坦内姆品学兼优,于1956年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史密斯的政治学系。

  在毕业后,斯坦内姆接受了两年期的印度学习奖学金,以逃避与大学恋人布莱尔结婚。在以后20年中,她不断重复这一剧情,逃避多次婚姻。在印度时,斯坦内姆在加尔各答和德里大学学习,她加入一个争取财富分配平等而战斗的小组,从此开始激进事业生活。在几年前使特蕾莎嬷嬷深受震惊的印度贫困,在15年后同样启示着简·芳达的言行,而现在也深深震动着年轻的格洛丽亚。她与“激进人文主义者”一起游行,写着自由评述文章和印度概览书《一千个印度人》。她谈到自己这段经历说:“印度有太多的人,太多的动物,太多的传统和太多的神——一切都太多了”。

  正是在印度,当斯坦内姆注意到“阶层”和“民众”的不同,首次燃起了她的政治热情。她回到美国后说:“我发现自己是在白人聚居区——比如,在史密斯学院没有一个黑人女孩——回想起来令人愤慨。我回到家,充满讨伐开战的激情,是让这个国家[美国]认识到在亚洲发生的事情”(亨利和塔兹,1987)。

  气质:直觉—思维者

  格洛丽亚·斯坦内姆是个有普罗米修斯气质(直觉思维者)的内向者,她以右脑理性方式感知世界,她是个典型的透过树丛见森林的幻想家。斯坦内姆关注生活的可能性,她是个有长期生活观的理智型好问者,她的宏观视野使她在形式和原则方面都超前,她的个性类型使她不热衷于权威:能力是她成功的唯一因素。她也集中了所有伟大创造者、创业者和革新者的行为。

  斯坦内姆吸取了父亲的自由精神,在个人生活和事业生活中都避免与国家挂钩。她又从母亲那儿吸取崇拜教育和知识的敏感和雄性激素女性形象,她的反抗和异端天性看来来源于有教养父亲的宽容培养,他们待她如成人。在她一本关心自尊的书《来自内源的革命》(1993)中,斯坦内姆说:“我父亲从不信奉任何形式的训斥、棒击和责骂”,她还说,这一点:“帮助我成为反叛者”。这种早期培养,形成了不怕否认权威的性格,斯坦内姆承认,自己的大胆来源于童年培养。

  “我想这一点正是成长的确切含义——逐渐学会冒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风险。当能容易地——有益地——看到孩子冒险倾向得以增长时,重要的是要记住这一过程将持续终生”(《世界主义者》,1989)。

  斯坦内姆以质量式,而非数量方法行事,她结合两者,以偏向于理性的或“思考的”方法作决策,这与大多数妇女习惯采用的“感情”方式不同,这将斯坦内姆归入少数人(25%)行列,因为美国75%的妇女倾向用“感情”方法处理困难问题。她喜欢以定构设置的而非即兴所致的方法处置生活;也就是说,她情愿做出决策后推行,而不是让问题悬而未决。格洛丽亚内向一直觉型一思维一判断者个性,在美国人口中只有1%,使她成为迈尔斯一布里格斯个性类别中真正的少数型人群。

  斯坦内姆无所畏惧和勇于面对未知逆境冒风险的精神,使她成为叛逆者,她总是愿意冒着自我形象、自尊和个人事务的风险去为事业而战。在马丁·路什·金被杀后的哈莱姆暴乱中;在1968年芝加哥全国集会暴乱时,她又不顾安危闻人危险和敌对境地,这些都显示出她舍身为事业的品格。她最无畏的举动是宣传自己流产隐私,来推进她姐妹们的事业和《女士先生》杂志的成功。斯坦内姆说正是在那一刻,“我失去了政治保护你的感觉”。她与塞萨·切维兹一起为反对现有制度而游行,为争取权力而罢工。她认为我们控制自己的命运,告诉《观察》杂志:“我们必须学会自己领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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