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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充当多种主人的代价

  每位成功的创造天才都致力于追求完美,然而,想充当多种主人是极其困难的。研究的一致性结论是:妇女能成为妻子、母亲和事业家,但并不是没有代价的。成功的事业、称职的妻子和母亲需花费时间,每项都有相应的代价,试图同时出色地充当这两种角色看来几乎不可能。副总统戈尔的妻子蒂珀告诉《红色书籍》杂志(1994年2月14日):“我认为你不可能同时兼而有之”。她说道:“如果我想从事自己的事业,我们将会有分离的生活方式,我甚至不知道我们是否还能维持婚姻。”玛丽·凯·阿什和丽莎·克莱伯恩选择顺序法,直到将各自孩子养育成人后才进行创业冒险,在这种情况下成为两个主人,使她们在45岁以后才开始商业生涯,那些试图同时实现者(芳达、劳达、梅、弗农)都被迫牺牲家庭时间而用于事业,她们的事业极其成功,然而她们的家庭却代价高昂。将家庭和事业同时实现,看来使妇女付出将大部分精力用于一项为此支付巨大的心理和金钱代价。其中的六位女性没有孩子,而格洛丽亚·斯坦内姆从未结婚,这些卓越成就妇女中有半数没有孩子,这并不让人惊讶。她们选择成为另一领域的主人,因而导致她们牺牲家庭生活的机会。

  女领袖能二者兼而得之吗?

  凯瑟琳大帝20岁时与塞吉·索特克夫生下了保罗一世,他理所当然地成为俄罗斯皇位继承人,自出生之日起便被伊莉莎白皇后带走,这不仅极大地激怒了凯瑟琳,而且使她立下更大的决心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成为俄罗斯女皇。以这种决心,她害死了她的丈夫彼得三世及她的侄子伊凡六世。对自己的儿子也不例外,她满足于将他置于“她的阴影之下,一位有教养而驯顺的孩子——一个可取的继承者,而不是未来的对手”,而且,只要她活着,她固执地认定没人能统治俄罗斯。

  当玛格丽特·米德与马罗塞克莱斯曼结婚时,他们决定不要孩子;此后,当她与罗·弗通结婚时,她投身于“以野外工作为生活方式”,玛格丽特在与丈夫格里高利·贝特森一起在南太平洋野外工作时,有几次流产,此时她决定圆做母亲的梦,说:“我决定,不管有多少次流产,我也要有个孩子”,她在38岁时有了凯蒂·贝特森,但仍然身兼二职:纽约大学讲师和纽约博物馆馆员。米德生孩子后雇了个保姆,当孩子两岁时,将她让另一对夫妇莱雷和玛丽·弗兰克抚养,以让孩子有个家。她与贝特森忙于国际会议,取得了事业成功;女儿是生活中的宝贵财富,但也不得不被置于他们钟情的事业之后。凯瑟琳大帝和玛格丽特·米德都在事业上极其成功,但都不是哺育孩子长大的母亲及好妻子。

  这十三位当代妇女中有五人选择平行道路,企图同时兼而有之,她们想同时有孩子和追求事业。很明显,她们的家庭因为有这种富有才气而事业取向型的妻子、母亲而付出了代价。试图选择平行处置法的有简·芳达、艾斯蒂·劳达、哥达·梅、玛格丽特·撒切尔和莉莲·弗农,在她们心目中,世界水平的事业大大优先于家庭生活的需要,要成为最佳,达到顶峰需要具备预先排除生活中其他一切的全身心的、冷酷无情的投入,这些妇女所从事的事业高度基本不容忍有其他主人。我们引用过的芭芭拉·沃特斯说过的话:“女性能从成为妻子、母亲和拥有事业间作出选择,她能两者俱得,但不可能三者兼而有之”。玛丽·凯·阿什深表赞同,她描述自己在成功地成为玛丽·凯化妆品公司创建人和总经理后与麦尔·阿什的婚姻时说:“我必须作出些巨大调整来成为他所需要的妻子,他不需要公司总裁做妻子,不想让别人告诉他该以什么方式、什么形式和什么模式去做事情;我回到家,他需要我在那段时间成为好的妻子”。根据来自这些成功女性的反馈信息,很显然你能兼而得之,但并非毫无代价。

  这些成功女领袖为事业抑制所有其他一切,在许多情况下牺牲了她们的家庭,可能有许多伟大妇女没列入此研究中,因为她们在事业上没有杰出的成就,她们在这个关键的选择中,天平倾向了家庭。玛格丽特·米德最后决定成为母亲时已38岁,在此以前她已成为国际知名人士,她以极大的决心和喜悦迎接女儿的诞生,但却将女儿托给保姆和寄养其他家庭,以能立即进行讲课和研究,看来她是如此沉浸于职业生活方式,以至无法适应新的母亲角色。书中其她妇女在试图适应和处理家庭和事业关系中有类似的经历。玛格丽特·撒切尔在双胞胎麦克和卡罗尔出生后4个月便站在法庭上,当孩子1岁时她便开始律师生涯,他们6岁时,她成为保守党一员,她对事业目标的焦灼投入明显超过她的哺育本能。丽莎·克莱伯恩在儿子亚历山大出生前一直从事纽约城时装设计,在他出生后两周便重返设计工作。

  哥达·梅疼爱女儿和儿子,但却投身于犹太复国主义事业,而没有成为全天候的母亲,她留下孩子在集体农庄让别人照料,自己去追求建立以色列王国之梦,梅在自传中承认,自己牺牲婚姻和孩子去追求犹太复国主义事业。她说:“无论我被要求去做什么,我都去做了;党说我必须去做,我便去了”。玛格丽特·撒切尔的双胞胎儿女,从她开始攀登英国政界阶梯起就在寄宿学校读书。她家的一个老朋友评述她试图同时处理好家庭和事业所作的努力,“玛格丽特·撒切尔政治上获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功,但她明白自己不是一个好母亲。”

  同样地,简·芳达在1971年将女儿维妮莎留给罗杰·维迪姆,去追求自己的社会反战事业;随后,她又置维妮莎和新生儿子不顾,追求形形色色的表演练习,她只能成为各种主人,而远非一个合格的母亲,她承认如果没有足够的钱雇保姆,她将不可能取得事业上的成就。艾斯蒂·劳达的婚姻是她追求事业的第一个悲剧,在她与乔·劳达离婚的4年间,孩子被送往寄宿制学校,来回奔波于纽约和迈阿密海滩。在开始建设化妆品王国时,她试图处好二者关系,但却每次都听从美容护肤事业的召唤,将这置于家庭之上,她走遍美国,营建了这一领域主导性公司艾斯蒂·劳达化妆品公司。

  所有这些女性都成为各自领域的巨头,但她们的孩子却因为有位卓越成就的母亲而蒙受损失。她们经常因商务出差,孩子则因母亲不在身旁而担惊受怕,尽管研究表明,早年隔离生活和独立性是影响成功的积极因素,但这些创造幻想家的孩子,没有接受到来自“正常”父母的养份,她们的丈夫因为被置于第三,更承受超过孩子的更大痛苦。想表达的主要意思是,这些妇女如此全神贯注于达到顶峰,她们几乎牺牲了其他一切东西。男人长期以来一直在为这种行为而受到谴责,而这些妇女在牺牲个人生活换得事业成功方面更有男人倾向。

  家庭/事业关系排序

  两位妇女顺序地解决了家庭/事业问题——玛丽·凯·阿什和丽莎·克莱伯恩,在开拓创业冒险之前她们是母亲,她们所付的代价是直到40岁才开始建立公司。阿什年近50时,克莱伯恩是46岁后才有突破性的商业企业。从27岁被丈夫抛弃时起,阿什一直承担着抚养三个8岁以下小孩的义务;克莱伯恩则不是迫于需要从事工作,因为在孩子小时候,她有丈夫,克莱伯恩的第一次婚姻成为她事业的牺牲品的情形是:她在米尔沃基设计项目中遇到了一个将成为她第二任丈夫的男人,他们相爱了,在与各自伴侣离婚后便结婚了。

  按时上下班与自己拥有和经营自己的公司相比,在追求事业责任心方面相距甚远。玛丽·凯·阿什和丽莎·克莱伯恩在孩子年幼时都是全天工作的母亲,并获得了最终成就所需要的有用知识,为另一个机构工作远不如发展自己的公司费神费力,新企业通常需要每周工作80个小时并承受不断的压力和紧张。阿什和克莱伯恩避免这种状况,直到孩子长大离家后才开始建立公司,她们所付的代价是多次婚姻,阿什结婚3次,克莱伯恩是2次。阿什认为一个人不可能二者同时兼得,她说:“我不认为,人们能同时兼而有之,你怎么可能做一个三个孩子的母亲,同时为一家大公司的经营操心忧虑,还要同时顾着丈夫和其他琐事?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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