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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弗洛伊德很重视这场梦所表现出来的内容、形式及其与主观的内在愿望之间的关系。他认为这场梦所呈现的上述关系具有普遍的意义。因此,在一九零零年七月十二日写给弗莱斯的信中,弗洛伊德把这个梦及其解析看作是他“揭穿梦的秘密”的“开端”,并半玩笑地说,有必要为“伊玛的注射”之梦的解析立一个大理石的纪念碑。

  确实,就在完成了对“伊玛的注射”的梦的分析之后,弗洛伊德决心沿着这条结论的方向进一步深入研究心理学。就在那年夏天,弗洛伊德到柏林拜访弗莱斯,兴致勃勃地提出了“科学心理学研究计划”。

  在这里,他把两种根本不同的心理过程分为原发性和继续性两种。他认为,在梦中,原发性心理占据重要部分。这时候,在正常状况下抑制着原发性心理的“自我”处于相对沉寂状态。所以,原发性的心理才得以冲破“自我”的监视而自由地活动起来。弗洛伊德指出,“自我的相对沉寂”不同于“绝对沉寂”或“完全沉寂”。如果“自我”真的处于完全沉寂状态,睡眠时反而不会有梦。往往是在“自我”既要休息、又得不到完全休息的时候,即“自我”处于浑浑噩噩、懵懵懂懂状态的时候,被“自残’压制下的原发性心理,即“潜意识”或“下意识”,才开始活动,因而产生了梦。

  在这里,我们也看到,弗洛伊德已把他在《歇斯底里研究》中所获得的成果应用于梦的分析中。他在《歇斯底里研究》中所得出的最重要的结论,也即精神分析学的中心理论,乃是关于潜意识的存在的观点。依据这种观点,人的精神分为三个层面: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有时也称为“下意识”或无意识”。)

  弗洛伊德认为,意识是人的心理状态的最高形式。用通俗的话来说,它是人的心理因素大家庭中的“家长”,它统治着整个精神家庭,使之动作协调。正是在意识的管辖和指挥下,人的精神生活才得以正常地进行。

  意识的下面是“前意识”。这是曾一度属于意识的观念、思想,因与目前的实际生活的关系不大,或根本没有关系,被逐出意识的园地,而留在意识的近旁。在意识活动过程中,属于前意识的观念有时可以“溜”出来,参与人的现实生活。例如,我正在有意识地看书,突然,我的妻子闯进来问我一个电话号码。这号码曾经留在我的意识中,但后来被储藏在“前意识”的系统中。电话号码是在看书这个有意识的活动时被挤到“前意识”领域中去的。现在,妻子突然问起时,呆在前意识中的号码,经一种毫不费力的记忆行为被召唤出来。所以,前意识是意识附近的心理,它可以较快地、较易地闯到意识领域中。在完成一定的使命后,它又很快地退到它所属的前意识领域中。

  在意识和前意识的下面是“潜意识”。这是人类精神心理之最原始的因素。潜意识压在最深处、最低层,但它又是最活泼、最不安分守己的分子。它们千方百计地想冒出来,每每想冲出前意识和意识的层面而直接地、赤裸裸地表现出来。但是,在正常人那里,意识和前意识的领域及其关系是稳固的。意识,作为最高统治者,发挥了它的威力,控制着潜意识继续留在最低层。这样,才能保证人的意识的正常活动。弗洛伊德指出,人的记忆行为并不能把原动的潜意识的内容送到意识中来。潜意识同前意识相比,远不是可以轻易地闯到意识生活中来的。弗洛伊德说,人的心理活动中,有一种保护意识生活不受干扰、不受潜意识侵犯的“压制作用”,强迫那些潜意识的冲动留在原处,并一次又一次地打回或顶回企图来闯的潜意识。

  关于这种压制力,在弗洛伊德早期研究歇斯底里症时曾称之为“抑制作用”,并形象地把它比作一个“检查员”。为便于了解这个概念起见,我们可以把心理比作一个三层楼的住宅,在最高的一层住着心理家庭中最高尚的分子。在它们下面是前意识——它们是比较安静而守礼的人们,可以随便地访问他们上面的那些“意识先生”。诚然,有一位警察站在楼梯上,但他是一个和善的人,一般是很少禁止前意识分子通行的。住在最低层的“潜意识先生们”却是一群未受教化的、爱骚动的分子。他们经常吵吵闹闹,要通过那个楼梯,想躲过那位警察的监视;这警察的主要职责就是制止潜意识不要扰乱楼上的“意识先生”。那些不老实的潜意识,有时为了溜上去,就千方百计地伪装自己,把自己打扮成前意识的形态,或者,乘着夜深人静警察先生因操劳过度而麻痹大意的时候,闯了过去。

  上面所说的“警察”就是压制或抑制作用的形象化表现。而所说的潜意识装扮成前意识,指的是弗洛伊德的这样一种观点,即潜意识一般是无法进入意识层的,前意识则可以在符合一定规定、经过审查制度的考核之后进入意识层;所以,潜意识为了达到意识领域,往往借着某种与前意识相类似或有密切关连的观念形式,把自己的强度转移过去,掩盖着自己。这种伪装与前面提到的“转移”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弗洛伊德总结梦和精神病患者的各种症状,得出结论说:

  “潜意识比较喜欢和前意识中那些不被注意、被漠视或刚被打入冷宫(受排挤)的概念攀上关系。”为什么呢?因为通过这种手法,潜意识可以偷偷地闯到意识层去。

  弗洛伊德为了进一步说明心理过程的原动性质,认为有必要用新的概念说明人身上所表现的潜意识和前意识及意识之间的能动的、复杂的、变动的关系。他说,用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作为分析心理活动的概念是必要的,但还不充分。这些概念容易给人一种心理之静止性的印象。因此,弗洛伊德又发明了三个新概念与上述三种形式的心理状态相对应:原我(又称“爱德”,即id)、自我(ego)和超自我(superego)

  “原我”,是指那些包含着不合理的、荒谬的内容的心理,它与意识的人格无关。“原我”的原字“id”是弗洛伊德从尼采(1844—1900)那里借来的。从字面上讲,它是从拉丁文的非人称的代名词生发出来的。它的原意相当于英文的“it”,即“它”。因此,它可以很恰当地表明它与意识生活的矛盾性。这种矛盾就是上面所说的那种潜意识与意识的关系——它本身不属于意识,却又时时处处想表现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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