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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空手闯天下

  §踏上人生之旅

  “富兰克林”这个姓氏,原是英国十四五世纪非贵族的小土地所有者或自由农阶层的名称。富兰克林家在用此为姓时,就已经生息在英格兰诺桑普敦郡的爱克顿教区了。那以后,这个家族便和所有的英国人一道,经历了英伦三岛社会宗教、政治变革中的风风雨雨。

  在宗教改革的年代里,这个家族笃信新教。1553年,天主教徒玛丽女王登基,血腥迫害新教徒,火刑柱遍立于英格兰大地。富兰克林家族不顾家破人亡的危险,坚持反对天主教会制度。他们得到了一部英文《圣经》,便把它打开,用带子绑在一只折凳的凳面底下。每当祈祷的时候,一家之长将折凳翻搁在自己的膝上,向全家人诵读经文,就在带子下面翻动节页。这时,家中的一个孩子守在门口,只要看到教会法庭的官吏走来,便回家报告。于是,折凳被翻转过去放正,《圣经》也就藏在凳面底下了。就这样,一直到查理二世统治的末期,全家人都一致信奉英国国教。那以后,个别的家族成员改信了新教中更为激烈的非国教。

  富兰克林家族保有三十英亩的自由领地,另以打铁为副业,由每一代的长子继承。有籍可考的一代长子汤麦斯出生于1598年。继承了富兰克林家在爱克顿的祖宅,也继承了铁匠这一营生。他在晚年将祖业交给长子,自己到了次子那里度过余生。

  汤麦斯膝下共有4子,长子也叫汤麦斯。小汤麦斯虽然身为铁匠,但天资聪颖,在本教区的大绅士帕莫先生的鼓励下,努力求学上进,获得了充当书记官的资格,成为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发起过从镇上到郡中的许多公益事业,在教区中受到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赞助。汤麦斯死于1702年旧历1月6日,他的独生女儿继承了田宅,后来又将产业卖给了一位伊斯德先生。

  老汤麦斯的次子约翰是牛津郡班布雷村的一名呢绒染匠,第三和第四个儿子名叫本杰明和约赛亚。本杰明在伦敦学染丝绸,约赛亚则跟约翰当过学徒。四弟兄中,本杰明和约赛业感情特别亲密,他们改宗了非国教,并且终生不变。

  约赛亚早年结婚,大约在1682年带着妻子和3个孩子飘洋过海,迁居到新英格兰的波士顿城①,以摆脱非国教信徒在英格兰的非法地位。在波士顿,妻子又给他生了4个孩子后去世了。约赛亚又娶了阿拜亚·福格尔为继室,又生了10个子女。阿拜亚·福格尔的父亲彼得·福格尔是新英格兰最早的移民之一,《美洲宗教史》的作者科顿·马太在他的书中说他是“一位虔诚而饱学的英国人”。彼得曾写短诗拥护信仰自由,声援受迫害的新教各派,认为印第安人战争和其他灾祸是上帝对于宗教迫害罪行的惩罚。其中一首曾经付印,流传到他的子孙手中。

  ①新英格兰是英国殖民者在北美洲大西洋东岸先后建立的13个殖民地北部地区的总称。它包括现在美国东北部的佛蒙特、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罗德艾兰、康涅狄格、缅因等六个州。波士顿是麻萨诸塞州的首府。

  约赛亚中等身材,体格健壮,天资颖悟。来到北美殖民地后,他发现自己的染色业生意清淡,难以维持,家人的生计,便改行制作皂烛出售。除了本行以外,他称得上是多才多艺,即使使用其他行业的工具来也一看便会,还善画能歌。在一天的辛苦劳作之后的傍晚,他常常拿起提琴自拉自唱赞美歌,嘹亮的嗓音伴着悠扬的琴声,十分动听。然而他最大的长处是深明事理和判断果决,因之,尽管他由于店务缠身,未曾任过地方上的公职,家中却常有当地领袖人物登门征询他对于镇上和所属教会事务的见解,一些在个人事务上遭遇困难的人也愿意倾听他的意见和忠告,他还常常被选为争执双方的仲裁人。在家中,他时常邀请几位明智通达的朋友或邻人共谈,有意地就一些有益的话题展开辩论。通过这些,使他的孩子们的智力得到增长,并将注意力转到处世为人之善良、正直上来。波士顿富兰克林家的人,往往不经意餐桌上食物的优劣、滋味好坏,而对公益事务、为人之道备加关注。

  1706年1月17日,当约赛亚喜闻妻子为他生下第15个孩子、也是最后一个儿子时,并不知道他的这个孩子会成为享誉世界、流芳百世的伟人,他只是用他最爱的哥哥的名字,为儿子取名为本杰明,并打算将他当作10个儿子中的“什一税”奉献给教会,因此在小富兰克林8岁时,他送这孩子进了语法学校①读书,而其他的儿子都早早地当了各种行业的学徒。

  ①相当于我国的普通中学。

  ②相当我国的中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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