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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沃尔特计划用《骨骼架之舞》作为《胡闹交响乐队》片集的第一集来发行,但尔后的每一集都用不同的题目,并用不同的角色,以使他和他的工作人员尝试新题材和新技术。但是,当他把片子寄给包维斯,要他放给可能的买主看时,包维斯说:“他们不要,只要米老鼠。”

  沃尔特安排了一个早晨在洛杉矶戏院放演《骨骼架之舞》,他感到有少数观众很喜欢这部卡通,但经理却说:“不能发行,太悚然恐怖了。”沃尔特想尽办法使得著名的哥特戏院的老板米勒观看了这部影片。

  米勒很喜欢,就把《骨骼架之舞》安排在他的戏院上演。观众的反应太好了。这样,这部片集也受到广大观众的欢迎。

  到1929年,观众对米老鼠的喜爱已达到狂热态度。电影观众的口头禅是:“什么!不演米老鼠?”

  这时候迪斯尼公司外表看起来很富裕了,但其实不然,因为沃尔特坚持要提高质量,以致每部卡通的成本高达5000元。沃尔特期望从包维斯那里得到的收入来支付支出,但几个星期过去了支票还没有汇来。为此洛衣跑了一趟纽约,但仍不得要领,只对沃尔特说:“那家伙是个骗子!”

  沃尔特请了过去曾为墨西哥革命英雄维拉做顾问的更塞·雷辛当法律顾问。1930年1月,沃尔特、莉莉安和雷辛去纽约找包维斯谈判。开始沃尔特一个人去参加了谈判。包维斯说:“他只推销电影声,米老鼠的成功只不过是他的副产品,他对米老鼠影片并不重视;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极希望在一年合约后续约。沃尔特提出,要谈续约,必须要先清理旧帐。包维斯说他有把握叫他续约,接着他给沃尔特看一封包维斯在西海岸的亲信打来的电报,说乌比已和包维斯签了约,为他摄制新卡通片集,由他每个星期付给乌比300元。

  沃尔特不相信与他一起辛苦创业的乌比也会背叛他。乌比也将他薪水的一部分投到沃尔特的公司,拥有公司的20%的股份。

  沃尔特回到旅馆,通过电话证实乌比确实要离职。

  后来雷辛和乌比谈判,解除了乌比和迪斯尼的合约,并把他的1/5的股份折合成2920元给了他。

  沃尔特研究了目前他的处境。到1930年元月,他已经交出了米老鼠第一部片集的12部,第二部片集的3部和6部《胡闹交响乐队》。整个成本是11万6500元,也就是每部5500元。虽然包维斯收了大数目的放演租金——几乎每部卡通17000元,但是等他扣除35%的租金,以及冲洗费、处理费、广告费、检查费、热照税、保险费、音乐版权税、录音费、冲洗版权税等等,给沃尔特的已是微乎其微了。

  沃尔特和雷辛讨论了他们的下一步对策,决定要看包维斯的帐簿。但包维斯说:“你要看帐簿的话,必须先和我签约。”并且威胁沃尔特,如果不签约,就去法院告他。

  打官司要花费时间和金钱,沃尔特两样都担负不起,于是跟洛衣商量,决定不与包维斯谈了。沃尔特必须另找发行公司。这一次和以前不同了,每家大公司都热烈地欢迎他,但是因包维斯放出消息,说谁要和沃尔特签约就去告他,所以像米高梅公司等都不敢和沃尔特签约。

  但哥伦比亚公司却不那么胆小。该公司的创立人是好胜的哈利·柯思,那时候他正踌躇满志,想成为大制片人。他以每部卡通7000元先付款和沃尔特订了约。更为重要的是他愿意提供2500元供沃尔特打官司。包维斯自认不敢,建议沃尔特付给他10万元,他就放手所制的21部卡通影片。沃尔特明知道包维斯这个骗子欠他更多的钱,但是为了获得控制影片的权利,只好认了。沃尔特向哥伦比亚公司借了5万元,结束了和包维斯的交道。

  沃尔特回到加州,希望从此再也不用为金钱伤神,但还是不能如愿。因为这时尽管他的名声已很大,但他还是不断努力提高卡通的质量,这样一来就有两种情形发生:一种是,成本提高了,致使每出一部片子,债务就更高一点,沃尔特为此事伤心;另一种是,有些工作人员不能达到他要求的水准,沃尔特为此事沮丧。这种全心工作、一心求好的精神最后终于使他精神崩溃,晚上睡不着,开会的时候会突然忘记所讨论的事情。在医生的建议下,他和莉莉安做了第一次不属于业务范围的旅行,以求得到完全的休息。这次他想去实现他从法国回来时的愿望:沿密西西比河南航。

  但是当他们到达圣路易时,由于当时美国正陷入不景气,观光客船因客少而不通行,他们只好改乘火车去华盛顿。这是他们第二次到美国首都。在那里,他们参观了许多名胜,然后又坐火车南下到美国最南端的佛罗里达州的基韦斯市,坐船去古巴,在哈瓦那观光了一个星期。等到他们乘船沿西海岸的巴拿马运河回到洛杉矶时,沃尔特的精神已经完全恢复了。

  此后,他一直按照医生的嘱咐,定期运动,每个星期到好莱坞运动俱乐部去两三次,打打拳或者游游泳。早晨5点半起来,去打9个洞的高尔夫球,下午提前下班,和莉莉安一同去骑马。

  1931年,“米老鼠俱乐部”会员已达100万,凡有文化的地方,都知道米老鼠。米老鼠的狂热,给沃尔特带来了财源。

  沃尔特在1929年下半年去纽约和包维斯谈判的时候,第一次了解到把卡通角色的图像给人使用可以得到一笔钱。他后来说:当时,有一个人到旅馆找我,拿出300元钱,要求准许把米老鼠的像印在写字桌上。洛衣和我那时总缺钱。因此我就收了那300元。

  后来这种要求越来越多。1930年2月3日,洛衣签了第一张这一类的合约,给予纽约包菲得公司权利,准许该公司“制造及出售有米尼和米奇画像的器物”。当这类物品售价在5角以下时,迪斯尼就收2.5%的版税,如售价超过5角,迪斯尼则收5%的版税。后来这项权利转到瑞士一家工厂,制造出米奇和米尼的手帕。

  1932年,来自堪萨斯市的一位广告人荷曼·凯曼向沃尔特建议,印有迪斯尼卡通角色图像的商品,应提高质量。沃尔特认为不错,就于1932年7月1日与凯曼签约,由凯曼代表公司处理这方面的事务。

  他的第一笔生意就是准许一家食品公司制造1000万只米老鼠冰淇淋筒。

  米老鼠图形似乎具有起死回生的功能。原先制造玩具电动火车的莱恩公司,受到全国不景气的影响,已经向法院申请要宣布破产,后来制造带有轨道的米奇和米尼发条火车,在4个月之内销售25万3000部,因此得救。

  米老鼠受人欢迎,因为米奇是一个好先生,从不害人。他常身陷困境,但不是他的错。他最后总能化险为夷,而且面带笑容。他又说米老鼠的个性出之于卓别林,“我们想让一只老鼠虽然小,却具有卓别林的想法——虽为小人物却具有尽力而为的精神。”

  但米老鼠更像沃尔特·迪斯尼,最为明显的是声音。他那局促不安而慌乱的假声,说话之前先出出怯懦的“哦、哦、哦”声,正适合米老鼠,其他人还真学不来。此外,米老鼠也有沃尔特的冒险精神,正直诚实、缺乏世故及要胜过他人的童稚野心。

  迪斯尼手下的卡通画家早已看出米老鼠和沃尔特的相像之处,于是在下笔时总想到沃尔特的特性。沃尔特也总是利用他杰出的演技,说明一部卡通片应该是什么样子。他演出每个角色,说出每一句话,都表现出他的演技太好了,以致这些画家都极力抓住他的每个表情和动作。有一次,他们实在没有办法画出某一个表情,就用摄像机把沃尔特的演出拍下来,居然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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