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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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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华莱士的思想同达尔文的思想的两相吻合当然令人惊讶。达尔文对此感到十分吃惊的心情可以从他给赖尔的信里看出来。 “我亲爱的赖尔: ……您的那些威吓的话语——别人会抢在我的前头——已经得到证实。当我很简略地向您解释我们的自然选择和它依存于生存斗争这一观点的时候,您曾说过这句话。我从未看到过比这更为惊人的巧合了:即使华莱士手中有过我在一八四二年写出的那个草稿,他也不会写出一个较此更好的简明的摘要来。甚至他用的那些术语都可以成为我那些章节的标题。请把草稿还给我,因为他没有请我发表,当然我要写信给他,建议他把草稿寄给任何一家杂志去发表。因此,我的原著,不管它的内容怎样,将被毁掉,虽然我的书如果将来某个时候能有一点儿价值的话,也不会因此而大为逊色的,因为我把一切精力都用在这一理论的应用上了。我希望您能赞成华莱士先生的草稿,好使我可以告诉他您对他的看法”。 但是,不管多么巧合,却有一个根本差别,这个差别好象是达尔文自己在很久以后致赖尔的信中指出来的。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达尔文从家养动物的人工选择中得出自己的观点,并把选择的原则用到自然界。而华莱士所写的论文,则从断定在家养状况下得到的变种或多或少是不稳定的,并且是自然地经常地表现出要返回到原始物种的正常形态这一点开始的。在毫无保留地和不加分析地接受了这种论点后,华莱士竭力表明,这种论点不能应用于自然界中的野生动物,因而他在自然界中指出了生存斗争的作用。 他举出一个非常好的例子,说明生物的数量与其说取决于它们的繁殖力强弱和凶猛的禽兽的多少,不如说取决于一个地方(往往同其它有限制作用的条件一起)在固定状态下能保证维持这一或那一生物的个体数目的食物的多少。他接着证明,这样的变种不可能回到原来的那种状态,因为原来的状态不可能完全经受住或不可能经受住同变种的竞争。他断言,这样的竞争可以在各种相近的物种之间进行。他没有看到这种变异的界限。最后,他断言,可以出现几个变种,其中有些变种可以成为性状分歧的开端。 至于说到家养动物,那么华莱士认为,它们所出现的一切变异保存下来的可能性是一样的,因为动物的食物是由人提供的。如果家养动物野化了,它就会绝灭。“跑得快但耐力差的赛马和能拉重物但行动笨拙的马就是在野生条件下也同样是毫无用处的。如把这样的马放到判帕斯草原而不予照顾的话,那么它们很快就会绝灭,或者在有利的情况下,如果不再发挥使用它们特有的品质,这些品质就会失去,经过几代以后,它们就会返回到通常的类型上去,即这种动物的各种不同能力在更好地获取食物方面是处于彼此完全势均力敌的状态。”我强调指出的这一论点,正象从《物种起源》中所清楚地看到的那样,达尔文是绝对不同意的,特别是在这种类型里。例如,大家都知道这种情况:野化动物在自由状态中不是绝灭了,而是增多了。华莱士得出结论说:“可见,从对家养动物的变种观察中,绝不能得出任何有关在野生状态下的动物变种的结论”。 这样一来,华莱士就不怀疑,家养动物的各个亚种正是由于那种选择过程的结果,但这一选择是由人来进行的,而不是由于生存斗争所产生的,因此他就使选择原则本身也失去了说服力和鲜明性,这种说服力和鲜明性是他在实际研究家养动物中所得到的。 不管怎样,要是达尔文在华莱士发表他的论文后出版自己的著作的话,那就会形成这样的印象,即达尔文抄袭了华莱士通过选择和生存斗争而进化的思想。显然,为了避免这一点,需要在发表华莱士的论文的同时发表达尔文已经有了的东西,以便证明他在理论形成方面的独立性和优先权。在这方面,赖尔大概是在同虎克商议后写信告诉达尔文的。 这件事损害了达尔文的健康。更何况这件事正和他的家庭不幸一起发生:他的儿女患了白喉症和猩红热,其中有一个因患猩红热死了。他要不要接受朋友们的劝告呢?仅仅为了保持他从前坚决拒绝的优先权,现在就把理论的概要出版,这是否诚实呢!他在一八五八年六月二十五日给赖尔的一封信里清楚地描绘了他的心境。下面就是这封信。 在华莱士的那篇草稿里没有任何内容在我誊清的《一八四四年概要》中是没有的,十二年多以前,虎克曾看过它。约在一年以前,我给爱沙·葛雷写了一个草稿,我有一份草稿的副本(由于我们通信讨论几个问题),因此,我可以完全公正地说并且证明,我没有抄袭华莱士任何东西。现在我很想把我的一般观点的概要用十几页(或大约这么多页)的篇幅发表出来;但我不能够使自己相信,我能诚心诚意地这样做。华莱士丝毫没有谈到发表这件事,而我把他的信附去。但是,因为我不想发表任何概要,只是由于华莱士把他的理论的概要寄给了我,我才这样做,这是否诚实呢?我宁愿把自己的那本书全部烧掉,也不愿使他或别人认为,我的行为是卑鄙的。您不认为,他把这个概要寄给我是捆住了我的手脚吗?……如果我能以诚实的态度发表我的概要,我就要补充说,我现在之所以发表这个概要(如果可以说,我是遵循您给我的劝告的,那我就很高兴了),是因为华莱士把他的一般结论的概要寄给了我。我们之间的分歧只是在于,我的观点是在对家养动物进行人工选择的基础上形成的。我要把致爱沙·葛雷的那封信的副本寄给华莱士,以便向他说明,我没有剽窃他的理论。可是我不晓得,如果我现在发表什么东西,这是不是胆怯或卑鄙的行为。这是我最初的想法,如果我接不到您的回信,我当然会依照这种想法去做。 我麻烦您的是一些没有价值的事情,但是您不能想象,我会多么感激您的意见啊。 顺便指出,要是您不赞成把这封信和您给虎克的回信还给我,使我再来利用的话,那么这样做会使我得到我的两个最好的和最热心的朋友的意见的。这封信写得非常不好,因为我写它是为了忘却这件事,哪怕一时也好;我已完全疲于思考了……请宽恕我,我善良的,亲爱的朋友。这是一封倾诉衷肠的苦信,是由许多难言的苦衷所引起的。 您的最诚挚的 查·达尔文 又及:我以后绝不再为这一事件打扰您和虎克了”。 看来,达尔文的朋友们劝他不要再写新的概要,而只是向林纳学会提出(同华莱士的论文一起)能证明自己优先权那一必要的最低限度的概要。这就是,第一,《一八四四年概要》中的“自然选择”这一章,第二,一八五七年九月五日达尔文致爱沙·葛雷的那封信。这封信对表明达尔文的观点从一八四四年到一八五七年依然未变这一事实是必要的。在这封信中,达尔文用六点阐述了自己的自然选择理论。他在六条提纲中,阐明了在华莱士论文中也有的所谓“性状的分歧”原则。正如达尔文在自传中回忆的那样,他来到唐恩许多年以后,即在一八四二年以后,才忽然发现了这个原则。正如他在这里指出的那样,来自共同祖先的所有生物,随着自己的特征起了变化,其“倾向”也就逐渐有所不同,为了说明这一点而提出来的这一原则的基础,在于自然界中兴旺发达的生物的变异后代,在自然经济中竭力占据尽可能多的地方。这个说明现代分类法的原则,在他看来,是极其重要的,所以他还记得途中坐在轿式马车上最初揭示出这个原则的谜底的那个地方…… 所有三个文件(达尔文从《一八四四年概要》中摘录的关于自然选择的笔记片断,上面提到的达尔文给爱沙·葛雷的信和华莱士的《论变种的倾向》),出乎达尔文的朋友们的意料之外,比他们所估计的可以提交林纳学会的时间要早得多:一八五八年七月一日,召开了协会会员全会紧急会议,选举协会副主席,以接替逝世的植物学家罗伯特·布朗。六月二十九日,达尔文派人把全部材料送给虎克,第二天,赖尔和虎克把材料连同他们的一封信一起交给了书记宾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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