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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G.霍耳通评述说:“只要研究过科学理论的发展,在这里就会注意到一个熟悉的论题:所谓科学‘革命’归根结蒂就是回到古典的统一性的一种努力。这不仅是对于爱因斯坦的贡献的新评价的关键,而且指出了伟大的科学‘革命’的一个相当普遍的特征。”

  霍耳通的话,在肯定爱因斯坦运用对立统一方法而言,是正确的;说这是一种努力向古典的统一性的回归,则未必准确。爱因斯坦理论上的追求,根本不同于柏拉图所向往的和谐和形式上的完美。如果要同古代先哲相比较的话,按照爱因斯坦自己的意见,可以举出斯宾诺莎和莱布尼兹。爱因斯坦曾经宣称,他的观点与斯宾诺莎接近,那就是对我们只能谦卑地和不完全地了解的秩序与和谐之美,是钦佩的;对它们逻辑上的纯朴,是信任的。对斯宾诺莎的那个存在事物的有秩序的和谐中显示出的上帝,爱因斯坦看作是世界的规律,他保持着崇高的信仰。莱布尼兹用来表示“单子”之间,尤其是事物之间的关系的术语,“先定的和谐”。爱因斯坦予以借用。他说:“渴望看到这种先定的和谐,是无穷的毅力和耐心的源泉。我们看到,普朗克就是因此而专心致志于这门科学中的最普遍的问题,而不使自己分心于比较愉快的和容易达到的目标上去。”爱因斯坦还被开普勒所吸引,那是因为开普勒相信宇宙之中有着一种和谐,连最小的星球也像在最大的星球一样都由几何学的秩序所支配。

  爱因斯坦在科学的探索中自觉地创造性地运用这种对立统一的思维方法,这不仅表现在他具体地创建科学理论,而且正是他,将科学的秩序而引申的和谐的美与宇宙自然所在的真统一了起来,将理性与情感、逻辑与心理、经验和理论这样一些对立的东西按他自己特有的方式协调地得到了统一。他的这一独特的思维方法不仅表现在科学探索上,而且也表现在社会和人生上。似乎可以这样说,爱因斯坦追求的那种统一、和谐,既表现在自然界的空间和时间领域,也同样表现在人群社会和人体这一复杂的机体和个体之中。

  有一次爱因斯坦病倒了,生命垂危。麦克斯·玻恩的夫人海德维希去看望他,并大胆地询问爱因斯坦是否怕死,爱因斯坦平静地回答说:

  “不,我同所有活着的人是融为一体的,所以在这无穷无尽的人流中个别的成员开始了和终结了,我觉得都无关宏旨。”在一次与英费尔德的谈话中,爱因斯坦同样说到死,他说:“生命——这是一出激动人心的和辉煌壮观的戏剧。我喜欢生命。但如果我知道过三个小时我就该死了,这不会对我产生多大的影响。我只会想,怎样更好地利用剩下的三个小时。然后,我就会收拾好自己的纸张,静静地躺下,死去。”爱因斯坦在对待人生最重大的生与死问题上所表明的态度正是他对人生本质的认识,也是与他科学贡献的最本质的东西相和谐的。那种对进入“超个人的东西”,对宇宙客观规律的兴趣散发了爱因斯坦同宇宙、同生命的一切表现,同人类、同人们融化为一体的感情。在他对人生、对人们的态度中,那种似从思想而非从心里涌流出的东西,成为心灵与思想绝对和谐的表现。

  爱因斯坦还将这种对立统一思维运用到社会的政治现象上。例如,他说:“能够在一个人的脑袋里永远和平共处的对立和矛盾,使得一切政治上的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的体系都成为虚妄。”

  在爱因斯坦看来,他所追求的统一、和谐是自然界的普遍性质,那么他所运用的统一方法也具有普适性。

  4.思想实验

  直觉效用

  爱因斯坦晚年在谈到自己创建狭义相对论时,这样说道:“在我看来,洛伦兹关于静态以太的基本假定是不能完全令人信服的,因为他所得出的对于迈克尔逊—莫雷实验的解释,我觉得是不自然的。直接引导我提出狭义相对论的,是由于我深信:物体在磁场中运动所感生的电动力,不过是一种电场罢了。但是我也受到了斐索实验结果以及光行差现象的指引。”爱因斯坦在这里所提出的,引寻他创建相对论的是直觉,而并非逻辑。相信一个结论或不相信另一个结论都不是基于逻辑论证,而是凭着直觉。

  当科学家试探性地提出一个不能用定义证明的原理时,直觉可以有效地起作用;当科学家决定选择那些感觉经验用来为概念作出适当定义时,直觉也可以有效地起作用。霍耳通指出,爱因斯坦在这两种情况下都大胆地运用了对自然界的直觉。其例证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第一篇论文中所表现的,一开头就径直提出了相对性原理和光速不变原理。

  科学家以善于运用直觉作为自己科学探索取得成功的一个因素,这个事实不仅只在爱因斯坦的学术道路上表现出来,在科学发现史上也并非罕见。爱因斯坦在悼念居里夫人的演讲词中讲了这样一段话:

  “她一生中最伟大的科学功绩——证明放射性元素的存在并把它们分离出来——所以能取得,不仅是靠着大胆的直觉,而且也靠着在难以想象的极端困难情况下工作的热情和顽强,这样的困难,在实验科学的历史中是罕见的。”

  爱因斯坦不仅在自己的科学生涯中体验到直觉的重要性,而且在别的科学家创造性的探索工作中也注意到直觉的因素,这并非是一种偶然的巧合。而是因为爱因斯坦总结自己的科学探索,对直觉的作用有一整套理论的见解,并将其纳入自己的认识论观点之中。

  在爱因斯坦看来,直觉既离不开经验,又离不开理解,直觉的依据在于“对经验的共鸣的理解”。人们在进行认识时总要找联系,找区别,以求认识对象。在有些情况下,例如研究概念和命题之间或命题与命题之间的关系时,可以依靠逻辑方法来达到这个目的。但爱因斯坦认为,逻辑方法并非万能的;在逻辑方法不起作用的地方,或许正是直觉会发生有效作用。所以,直觉也在人们的认识活动中提供手段,不过它具有与逻辑推理不同的特点。爱因斯坦认为,要承认在一些情况下直觉具有寻找联系和区别的有效作用,这一作用,对于单个的认识过程是如此,在科学的认识史上也是如此。

  爱因斯坦曾经这样说过:“在法拉第一麦克斯韦这一对同伽利略—牛顿这一对之间有非常值得注意的内在的相似性——每一对中第一位都直觉地抓住了事物的联系,而第二位则严格地用公式把这些联系表述了出来,并且定量地运用了它们。”这是物理学史上,直觉在认识中的作用。

  爱因斯坦在回顾他学生时代一定程度上忽视数学的原因时,他认为,显然是由于他在数学领域里的直觉力不够强,以至于不能把真正带有根本性的最重要的东西,同其余那些多少是可有可无的广博的知识可靠地区分开来。结果是,他面对数学的许多专门领域,未能有效地加以选择,因而哪一个领域也没有能深入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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