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传记 >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 上页 下页
五五


  “噢,别说蠢话。告诉你,那位内阁大臣……”我按计划离开了那儿。旅馆的搬运工搀着我蹒跚地登上火车。我躺倒在我的铺位上,没怎么动弹,偶尔叫人从餐车给我端碗热汤来。汤总是油腻腻的,我毫无胃口。假如是若干年后,这种不喜油腻倒是对保持体型有好处,可在当时我还很纤瘦。旅程结束回到家时,我已皮得只剩下皮包骨头了。回到家后,躺在自己的床上真是再舒适不过了。过了将近一个月,我才完全恢复了体力和精力。

  马克斯平安抵达乌尔,他为我一直心烦意乱,一路发了数封电报,盼我的回音,可总是杳无音讯。他用工作来冲淡内心的焦虑,所干的话比伍利夫妇预料的要多得多。

  到了我现在的年纪,我非常清楚如何对付性格爱冲动的人:演员、制片人、建筑师、音乐家和像凯瑟琳·伍利这样爱慕虚荣的人。就母亲而言,马克斯母亲是那种我所说的极敏感的人,我母亲也属同一类人。

  我的几位演员朋友就好发脾气。查尔斯·劳顿在《不在犯罪现场》中扮演赫尔克里·波洛。一次在排演休息时,他一边吸着冰淇淋水,一边向我说起他的处世绝招:“装作喜怒无常很有好处。人们会说,当心别惹恼了他,要知道,他动不动就发脾气。”

  “这种做法有时让人心烦,”他补充说,“尤其是你并没有这种欲望的时候。但是这样毕竟划得来,每次都不会吃亏。”

  2

  这时期的创作活动在我记忆里似乎难以理解的模糊,这看来不可思议。其实即便在当时,我也没把自己看做是一名真正的作家。我写作长篇和短篇小说,并能出版。我开始习惯于把这做为一项固定的收人。可每当我填写表格中职业一栏时,我除写上当时引以为荣的“已婚妇女”之外不知道还有什么好写的。我是个已婚妇女,这是我的身份,是我的职业。写书是我的副业。我从没有把写作冠之“专业”的金字招牌。我觉得那样太荒唐。

  我的婆婆对此不理解,“你写得精彩极了,亲爱的阿加莎,你应该写点,嗯,更严肃的?”指的是“值得写的”东西。我发觉我无法向她解释,也没想到要解释,我的作品是为消遣而写的。

  我想做个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

  我洋洋自得地认为自己是个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我的一些作品使我感到得意和满足。但是,我从未得意忘形过,因为我觉得这些并不是最高成就。故事并不像为第一章拟写线索发展时所构想或镀步时喃喃自语展现在眼前的那样理想。

  可爱的婆婆大概是要我写出某个世界著名人物的传记。我想象不出还有什么会比这更棘手的了。然而,我总是不加思索十分谦虚地回答说:“您说的对,不过我不是一个真正的作家。”罗莎琳德往往会纠正我说:“可你就是个作家,妈妈。这一点毫无疑问。”

  可怜的马克斯由于结婚而被狠狠地治了一下:就我所知,他从不看小说。凯瑟琳·伍利把《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强塞给他,他却一个字都没看。有人在他面前谈过故事的结局,他说:“知道了结局,这书还有什么看头?”而就在这时,他成了我丈夫,于是他毅然地捧起了书。

  到这时为止,我已写了近十本书,他慢腾腾地从第一本看起。马克斯关于轻松读物的概念是那些深奥的考古学著作或古典专题的研究著作。因此,他看这种轻松小说时愁眉苦脸的样子十分好笑。可我应该骄傲地说,他坚持下来了,后来,他似乎对这种自讨苦吃也乐在其中了。

  可笑的是我对婚后撰写的书竟然印象无几。大概是我过于沉湎在日常生活的欢乐之中,而写作成为我的时断时续的任务了。我从没有一间固定的专用写作室。在以后的许多年里,这给我带来了许多麻烦,因为每逢接待来访者,他们第一个要求就是拍摄一张我的工作照。

  “带我们看看你的写作室吧。”

  “噢,我在哪儿都可以写。”

  “可总有个专用房间吧?”

  然而我没有。我的全部用品不过是一张结实的桌子和一台打字机。这时我已开始用打字机直接写作,尽管我仍习惯在开始几章时以及间或着用笔创作,随后再用打字机打出。卧室里一张放脸盆用的大理石桌面成了写作的好地方;餐厅里的餐桌也挺合适。

  家里人常常注意到我又要开始创作了,“看,米苏斯又在琢磨呢。”卡洛和玛丽总是叫我米苏斯,她们都看得出我陷入沉思的表情,她们有所期待地望着我,催我躲进屋子里专心写作。

  许多朋友对我说:“不晓得你什么时候写书,因为我们从来看不到你写作的情景,甚至看不到你到什么地方写作。”我的行踪大概和狗叼着骨头走开的情况差不多:狗偷偷摸摸地走开,半小时内见不到其踪影。随后它会鼻子上沾满泥土,扭扭捏捏地出现在面前。我大概也是如此,要去写作时,我总是有些不自然。可每逢我得以抽身,关上房门不让别人打搅,就可以伏案疾书,完全沉浸在写作之中。

  在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二年之间,我写的作品相当可观:除了一些完整的长篇之外,还出版了两本短篇小说集。

  一本以奎因先生为主角的小说集,这是我的得意之作。我写作并不经常,或许隔三四个月才写一篇,有时间隔还会更长些。期刊似乎喜欢这类作品,我自己也颇为得意,但是我回绝了给期刊写系列小说的要求。我不想写一部关于奎因先生的系列小说,我只是在有创作冲动时才动笔。

  我还出版了一本名为《犯罪团伙》的短篇小说集。每篇小说都是模仿当时某一定型侦探模式写成的。现在有些已记不清了。我记得有索思利·科尔顿那个瞎子侦探,当然还有奥斯亭弗里曼;弗里曼·威尔斯·克罗夫特和他那奇妙的时间表;也有夏洛克·福尔摩斯。在我挑选了十二位侦探小说作者,看看他们中哪一个至今仍为读者所熟悉是很有趣的。有些人的名字变得家喻户晓,有些则默默地消失了。当时在我看来,他们写得都很出色,以不同的风格给人以享受。《犯罪团伙》其中有描写我的两位年轻侦探汤米和塔彭斯的故事,这俩人成了我第二本书《暗藏杀机》的主要人物。为了换换样,再次以他俩为主角创作倒颇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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