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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据警察局的情报网报告,炸毁美军边和军事基地的十几名越共分子乘船向耐河上游逃窜,边和警察局、保安团、罗丐民卫团和陆军第二十三师立即布置了对耐河两岸附近和村庄的搜索。我率领嘉定民卫团由二十人组成的反恐怖分队到达边和时已经是7月9日下午,登上边和警察局准备的机动船,我们向耐河上游进发了。然而,此时要搜捕那些恐怖分子,希望十分渺茫,因为他们早已分散到各个村庄里去隐藏起来了,而当地农民十分乐意为那些人提供藏身的场所。

  然而,还是有四名越共恐怖分子被警察在新渊郡的务乐乡抓获了,他们之中有一个就是两年前从今井先生那儿逃走的名叫水的小姑娘。

  在边和警察局的审讯室里我见到水的时候,已经对她没有什么印象了。她的脸上没有了两年前那种惶恐的神情。当我用越语与负责审讯的警察上尉陈公桂交谈时,水认出了我。她睁大眼睛望着我,使我很奇怪。

  “你认识我吗?”我用越语问也,也感到好象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标致的姑娘。

  她点了点头。“是你把我们送到芽舨造船厂去的。”她大胆地望着我说,那神情使我马上回想起她来。

  我担心她要在桂上尉面前说出以前的事情,便不再回她了。但是,我已经清楚地回忆起她们的样子。看来,她们是跑到越共那里去了,象她们那样的年龄和经历,是非常容易接受越共的宣传的。

  水一开始就坚持说她流落到一个务乐乡的小酒店做工,不知道店里私藏炸药的事情,她根本没有到过边和的美军军事基地去。桂上尉是一个矮小但非常强壮的中年男人。他从审讯桌旁走到墙边拿起一根木棒,然后亲自用那根木棍打她。水一边躲闪,一边叫喊她是无辜的。

  事实上,在审讯之前,另外两名越共恐怖分子已经供出水和里姐妹为他们准备工具,并为他们铰断边和美国军事基地电线的事情经过。

  我拉住桂上尉,劝水把一切都说出来,就会得到释放。我还讲了两年来为她们的担心,希望她不要为那些她那个年龄还不懂的事情触犯政府的法律。

  “Xin dung ep uong toi nua!”(请你不要再逼我了!)水喊道,仍然坚持说她是无辜的,根本没有参与什么越共的恐怖活动。桂上尉大骂着挥起木棒击中了水的头部。水尖叫了一声抱着头蹲了下去,血从她的手指间流了下来。她呜咽地抱怨警察,说他们抓不到越共,反而要打人。还有几句显然是越共传单上对越南政府指责的话。

  桂上尉强迫她站了起来,用绳子把她双手捆到身后,然后把长绳的另一端抛向空中,绕过木梁垂下。两个警察用力扯动绳子,水立刻被吊得只有脚趾支撑着地面。她大声地骂叫着,开始咒骂桂上尉。于是,她被吊得更高了,脚完全离开地面。警察把绳子缚牢在柱子上,然后,每人拿起一根木棒,轮流抽打她的臀部。不久,水的额角淌下汗水,裤子上浸出血迹。这时,桂上尉走过去,扯下她的裤子,命令警察继续抽打她。水赤裸的屁股上已经布满隆起的抽打伤痕,几处还浸出血来。她的头部渐渐垂到胸前,身子也不再扭动了。

  警察解开缚在柱子的绳索,水便从空中落到地下,头重重地磕碰出沉闷的响声。大约十分钟以后,水渐渐地苏醒过来,她呻吟着试图翻过身子,但是被警察踩住了腰部。桂上尉吩咐两个警察:“Khai diem!”(动手!)然后叫我同他一起走出审讯室。

  我懂得越南警官所说的“Dhai diem”意味着什么,任何一个执刑的警察都不会理解错。这个词是专门对女犯人说的,大多指除了一般拷打之外的刑法,如强奸、刺乳房、向阴道里灌辣椒水、用火烧烫或将木棍插入肛门等令女犯人痛苦不堪的折磨。许多女犯人经过这样的酷刑都供认了自己的“罪状”(不管她们是否确实有罪),而被判处了徒刑或死刑。在越文中,查询、查问、拷打、肉刑都是同样一个词“tra tan”。

  两年前,西贡警察在马查斯蒂饭店内发现流传着印有胡志明头像的邮票,逮捕了一名女侍。由于得不到口供,警察用上述各种残酷的刑法逼使那名女侍指控了许多人,又把她自己说成是越共潜伏在西贡的干部,还有负责某些活动等编造的内容,将她判处死刑。事情过后很久,警察在偶然的机会发现散布印有胡志明头像邮票的人竟是国际监督委员会中的一名波兰代表。那件事过后,在西贡引起了服务业和一些其他行业的罢工。但是警察却在继续使用着那种古老的、不人道的审讯方法对待犯人,以致后来美国的情报部门也受到感染,为越南警察提供了一批新式电刑工具。

  当天晚上,执刑的警察向桂上尉报告说,水已经坦白了她参加爆炸边和美军基地行动的经过,并且提供了其他逃亡越共分子的藏身地址。警察按照她提供的线索去逮捕了几个人,在那些人的家里搜出了武器和炸药。

  我在边和市警察局看守所一间关押现行犯的单人囚见到了水。她坐在没有蚊帐的木床上,左脚包着纱布。

  见到我走进囚室,水伤心地哭了。她告诉我,警察把她的两个手指和左腿都打断了,而她把一切讲出来之后,警察并没有象许诺的那样释放,甚至不给她治疗。我向她保证一定马上通知警察送她去医院,并竭力说服警察局释放她;另外,我问她们从今井先生住所逃跑以后的事件。她说,她们搭乘一条渔船到了边和省的务乐乡,不久在一个收养她们的农民家里分娩,婴儿送给了那个农民。几个月以前,那个农民带领她们参加了越共恐怖小组,杀死过一名警察。她们姐妹主要负责各农村之间的联络并散发传单。里在警察逮捕她们之前跟随另一个恐怖小组转移到别的地方去了,因而漏网。水保证道,如果她再见到里,一定不让她进行恐怖活动了。

  我们对水的合作态度非常高兴,马上把她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几个月后,她的伤势痊愈了,开始为警察局作密探工作。我们发现水虽然只有十六岁,但是她却是一个非常能干的特工人员,并且很快提供了刚成立的新恐怖组织“南方解放阵线”的大量可靠情报。

  水总是化装成卖货的姑娘去进行侦察活动。1961年4月的一天,她去边和锯木厂的工人那里得知恐怖分子计划在7月4日那天炸毁新渊大戏院,因为那一天许多政府官员和美国顾问要到那里去参加纪念活动。警察根据这一情报作了严密的布置,当恐怖分子把炸药放在座位下面的时候,立即把他们当场抓获了。

  由于水的一系列活动在边和引起了越共的注意,我们在1961年旬把她调到嘉定民卫团反恐怖分队。那时,保安团已经划归国防部管辖,而各地的民卫团也合并到保安团。这样保安团就成为相当于正规军队的兵种。在组织方面,省会拥有保安团兵力一个营,各郡拥有一至两个连,每个乡为十至十五名士兵。至少在营级设有美国顾问,在训练和装备方面给予帮助和指导。

  吴庭艳总统增强武装部队的决定是在1960年11月5日作出的,当时北越已经在过去的两年中派潜了大批经过训练的南方恐怖活动分子潜入南方各省从事暗杀和爆炸行动,引起了平民的惶恐和不安。

  经过一名自首的北越派潜的恐怖组织成员的帮助,水打入了他们的内部,并掌握了大量活动在嘉定省西部地区的恐怖活动的情况。为了能命名水获得越共分子的重用,我们有选择地让她将一些情报透露给恐怖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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