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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1973年6月25日迪安在水门事件委员会的听证会上作证:尼克松曾亲自参与掩盖“夜闯水门”,证据是1973年3月21日迪安本人与总统在椭圆形办公室的一次谈话。在那次谈话里,尼克松告诉迪安,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可以筹集100万美元的款子来打发霍华德·亨特。虽然后来这笔款项未能兑现,但仅此一点就已构成了尼克松的犯罪事实。

  那时候霍尔德曼早已不在其位了,但他对尼克松总统的一切事情仍然非常关心。他曾在另一次听证会上揭发迪安是在作“伪证”,想以此来帮助他一直效忠的总统渡过难关。事实上,他曾在离任后听过3月21日迪安和总统的谈话录音,但他自作聪明地以为,白宫装有录音系统仅有几个人知道,只要录音带不公布,这种事谁也说不清。霍尔德曼的自作聪明大错特错了。

  1973年7月16日,尼克松的前助手亚历山大·巴特菲尔德给了尼克松最致命的一击:他向参议院特别调查委员会透露,从1970年以来,尼克松在白宫办公室里安装了录音装置,把自己同所有人的谈话都录了下来。

  侦破起来令人棘手和头疼的案件一下子变得简单和容易了起来:只须检查尼克松的录音带,一切就会水落石出,设法让尼克松交出录音带例成了侦破“夜闯水门”一案的关键。

  铁面无私的考克斯便承担了这一重任,他是哈佛大学著名的法律教授、民主党人,前不久司法部长理查森任命他为水门事件的特别检察官,负责调查水门事件的真相。考克斯一上任就毫不客气地要求尼克松总统交出录音带以供检查。

  参议院的特别调查委员会也遥相呼应,要求尼克松务必交出录音带。

  尼克松以总统的“行政特权”为理由一口回绝了考克斯等人的要求。尼克松当初下令安装录音装置,把自己同别人的谈话记录下来,为的是将来卸任后以这些谈话录音为参考写回忆录,弥补记忆的不足,按惯例去赢得一笔可观的稿酬和版权收入。没料想却留下了遗患,为他的政敌提供了铁证如山的证据。虽然极度后悔,但尼克松打定主意,就是不交录音带。

  考克斯寸步不让,穷追不舍,非让总统交出录音带不可。

  双方僵持了几个月。

  1973年10月20日(星期天),作为美国最高行政长官的尼克松一怒之下,宣布开除考克斯,撤消专事调查的特别检察官办事处,消息传出,司法部长理查森及副部长都极为愤怒,俩人同时宣布辞朗以示抗议,过了不到24小时,这几件事便以“星期六夜晚大屠杀”这样耸人听闻的标题被美国各家报纸、电视向全国做了报道,并引起了强烈反响。

  不管外界如何闹得满城风雨,尼克松就是坚决不交录音带。这样拖了半年多,斗争进入白热化阶段。

  1974年7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以8比0通过裁决:尼克松无权扣留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并下令总统必须交出64盘录音带。

  尼克松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再也无法耍赖了。他无可奈何且极不情愿地将64盘录音带交给了法官。

  法官们以极大的耐心,一盘又一盘,一遍又一遍地反复听这些录音带,一个重要的疑点终于被他们发现了:有一盘录音带上的18分钟的录音被人为地洗掉了!这盘录音带录自水门事件发生后的第三天即1972年6月20日,谈话人是尼克松和他的办公厅主任霍尔德曼。

  这18分钟的谈话内容是什么?是否与水门事件有关?为什么事后要人为地洗掉?是不是做贼心虚、销毁罪证?一系列问号留给了调查委员会和美国公民。

  接着,最高法院又一次下令,要求尼克松将其急的74盘录音带全部交出。

  在这最后的74盘录音带上,法官们终于找到了尼克松参与掩盖水门事件真相的直接证据:在1973年6月23日的一盘录音带中,人们清楚清晰地听到了尼克松同霍尔德曼讨论如何“让中央情报局压倒联邦调查局,使这次调查不能进行”的声音,总统甚至粗暴地嚷道:“我他妈的才不在乎发生了什么呢?我要求你们给我保密……,不管是掩盖事实还是其它什么手段,只要能保住密,就那样干!”

  尼克松的防线已彻底地崩溃了。要求弹劾尼克松总统的呼声一天比一天高。

  1974年7月27日,众议院司法委员会通过表决,向国会众议院提出了弹劾总统的动议:第一,指控总统采取一系列行动阻挠对水门事件进行公正的调查;第二,指控总统广泛滥用总统权力;第三,指控总统蔑视国会传调录音带的命令。

  紧跟着,弹劾之声传遍华盛顿。8月4日的《华盛顿邮报》写道:在国会的各个走廊和衣帽间里充满了这样的气氛:人人都在谈论水门事件和尼克松。“弹劾的魔鬼已经放出来了,不可抗拒的弹劾的巨轮正在转动”,“对很多人来说,现在的问题不是他是否下台,而是何时和如何下台”。

  弹劾制,最早本是英国的法律制度,以后被美国沿用。所谓弹劾,实为审讯,但又与审讯不完全相同。它只能定罪,而不能判刑。弹劾之权属于参、众两院,首先要由众议院半数以上通过决定,然后由参议院来弹劾。参议院必须有2/3的多数同意才能定罪。定罪之后,受弹劾者立即削职贬为平民,由普通法院来对其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在弹劾之前或弹劾过程中被弹劾者自动引咎辞职,弹劾的问题也就不再存在,而改由普通法院来处理了。

  在美国历史上,国会对一位在任总统进行弹劾,在尼克松之前只发生过一次,那就是在1868年对第17任总统安德鲁·约翰逊进行的。那次弹劾进行了三个月时间,最后被参议院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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