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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


  ※穿越白色恐怖地带

  §触目惊心的数字

  我天生瘦小,熟悉我的、喜欢我的、恶意中伤我的人,都喜欢用开玩笑般的口吻说:你就像个吸毒的。

  我这人天不怕地不怕,但是,在这个世上,只有一样东西我是绝对不敢沾的,那就是毒品。

  1998年元月,我在康宁精神病院打工,发现医院里有个自愿戒毒所。戒毒所长长的走廊边,整日徘徊着五六个精神萎靡的人。医生告诉我,那是一些自愿来此戒毒的人。1999年7月,我去龙岗区采访一家因吸毒而毁灭的家庭,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家只有两个儿子。老大早些年就因吸毒暴尸街头,老二又重蹈覆辙。虽然父母看管甚严,老二仍在结婚前一个星期出门理发时,莫名其妙地失踪,据悉是被白粉友拉走。一个月后,在邻村的一个出租屋中,有人发现他早已腐烂的尸体。老二未过门的媳妇也是位吸毒女,几个月后,她生下一个浑身发烫、满身红肿的婴儿。那天我赶至龙岗,抱着来到世上仅一个月,哈欠连天的“毒生儿”,心中惊悚万分。我真的不知道,毒品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魔力?

  我手边的报刊剪贴资料上,有着一些令人不寒而栗的数字与信息:

  1998年初统计,全世界受毒品控制的人数已高达1.8亿,吸食可卡因的人近5000万,毒品贩子约100万人。全世界总人口中,大体每40人中就有一名吸毒者。

  贩毒和吸毒已夺去全球数百万人的生命,而且,每年都有二十万“瘾君子”丧命,其破坏性远远大于一次世界大战……吸毒者大多数为中青年,通过统计算出来的平均死亡年龄为36岁。所以有人说,一俟吸毒,他离死亡的距离,平均不会超出10年。

  吸毒在我国是违法的。1995年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70号令,是我国第一部《强制戒毒法》,规定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强制戒毒期限为3至6个月,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延长强制戒毒期至1年。

  我国目前有强制戒毒所200多所。深圳市戒毒所是1991年10月份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专职戒毒机构,1996年10月正式由民政局划归公安局管理。是一所集脱毒、康复、科研、出所后提供跟踪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化戒毒所,也是广东省第一间对外开放的戒毒机构。对入所的吸毒人员实施军事化管理、系统化教育、集体化生活和强制脱瘾治疗。建所至今已收治了包括港、澳、台等地区在内的10493名吸毒者,其中男8281人,女2212人,强制戒毒4195人,自愿戒毒6298人……

  在一个秋风渐凉,仍然热浪袭人的秋日午后,我乘坐采访车沿着鹏城东翼一路前行,40分钟后,在一个极小的二线关口不远处,一所院落的白磁砖墙与灿红色的飞檐提醒我,我的目的地到了。

  这一天,是星期二的下午,刚巧是每周一次的亲属探访日。就在我刚准备迈进戒毒所大门的一刹那,从里面突然冲出一位40岁左右的中年妇女,双手掩面,蹲在门边,涕泪滂沱。我见她伤心至极,递上一块纸巾,她拿着揩泪,边擦边抽泣地对我说:“我的儿子……他……将家中所有的钱……都吸完了,我怎么过啊?”我劝她想开点。她说,儿子戒了好多次了,到现在戒也戒不断了,从所里回家第一天就复吸,吸了再被她送进来,一点薄家底早被他折腾光了,就去社会上偷盗,什么都干过,最后,被强制送来戒毒。

  看着这位母亲为了不肖儿子而热泪纵横的脸庞,我的心一阵阵揪紧。站在沉重的铁门前,我已经可以想象得到,迎面而来的,该是怎样苦涩而沉重的日子!可以想象,我要穿越的将是怎么样的炼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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