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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


  一口气饮了十几把,直喝得气喘眼黑,浑身无力。他知道不能再喝了,大量失血和重伤后过多饮用生水,那将是致命的……

  他喘了一阵子,禁不住又饮了几把。

  朦胧的月色中,他看到了有十几只羊都静静地卧着,一边轻轻地咀嚼着一边安详慈和地瞅着他。

  他感到了一阵说不出的难过和悲凉。

  他突然低下头去,好像一下子就睡着了。

  两颗晶莹的泪珠从他那青肿的眼角很费劲地慢慢滚落下来。

  ……

  二十日十三时五十分

  “狗子……凶犯的作案时间,经调查已初步证实是在昨晚,也就是在今日凌晨三点四十分左右。”老王清了清嗓子,便像照本宣科念材料似的讲了起来。其实他本子上的东西记得很简单。他向来都是这样,拿本子看本子只是个样子,大段的书面讲话稿似的陈述,都只是临场的应变和发挥。习惯了,就显得很自然,就会给人一种准备得极为充分的感觉。这在那种崇尚材料、不讲内容的汇报场合中,往往极为奏效。今天也一样,他努力地使自己的发挥能尽快正常起来,尽量慢一些,清楚一些:

  “现已查明,凶犯为护林员李狗子。复转军人。甲级一等残废。现年三十二岁,国家正式职工。被害人为本村运输专业户四兄弟孔金龙,孔银龙,孔钰龙,孔水龙。四人均为农民。年龄分别为三十四、三十、二十七、二十三岁。凶犯所持凶器,为五六式老式步枪。该枪归护林站所有。属自卫性武器。

  “据初步调查,案发时,被害人金龙、银龙、钰龙、水龙,还有另外两名司机,一名雇工正在家中打麻将。凶犯是从正门进入被害人家中,行凶地点是在院中距离家门二十米处。被害人中有两名即老二银龙、老四水龙当场死亡,老三钰龙死在医院,老大金龙重伤现尚在医院抢救。四人所受伤害均系子弹射中而造成的。伤害情况附有医院的伤情报告单。

  “凶犯共携带子弹十发,现存六发。与射出子弹相符。在现场查验时,我们发现,凶犯行凶时,业已身负重伤。这里附有医院的伤情报告单。据初步了解,凶犯身上的伤痕,主要是由以四兄弟为首的部分村民所致。具体情况将做进一步调查。

  “案情分析:从现场和死者伤者的情况来看,这似乎应是一起属报复性的凶杀案件。案发原因,主要是凶犯在村小卖部买东西时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据了解,凶犯买饮料时,一方要买,一方不给。由此引起口角,继而谩骂,最后导致斗殴。在打斗中,凶犯狗子被拳、脚、石块、木棍、重器、尖刀击伤多处,当场昏迷数次。有几处伤口为深度刺伤和致命伤,并伴有大量失血。凶犯被打成重伤后,因无人看护,致使其独自走出现场,爬回护林口,取出步枪和子弹,又连夜爬下山来,进入被害人院中,将被害人一一击倒。从下午斗殴到晚上发案,前后总共将近十三个小时。在此期间,并无人过问阻拦其事,也无人向有关部门报案,更无人对凶犯进行看护,任其恶性发展,终于导致了这场可以说是人为的骇人听闻的凶杀大案。

  “据我们分析,从村中到护林点,约有五华里的路程。凶犯从现场回到山上,用了三个小时左右。返回村里时,则用了将近九个小时。这说明凶犯由于伤情恶化和失血过多,身体状况越来越虚弱,越来越难以支持。在这种长距离的爬动中,从凶犯肘部,腕部,膝部等部位衣服和皮肉磨损的情况来看,凶犯的体力消耗殆尽,几近死亡,已基本丧失了徒手攻击能力,而且凶犯的目的好像也只有一个,就是要枪杀四兄弟。对别人则不会加以伤害。这个从现场情况看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在这种情况下,别的任何一个人出面,都可以阻止住这场凶杀案的发生。即使是没人阻拦,只要能及时报告,都可以完全阻止这场凶杀案的发生。奇怪的是,并没有任何人这样去做。我们从凶犯爬过的路线发现,凶犯在爬往村内行凶时,曾经敲过三户人家的院门。从现场的情况分析,凶犯很可能是因为口渴,想要点水喝。据这三户人家说,他们都没有听到凶犯敲门声。但这种说法很值得怀疑,在半夜里敲门,尤其是其中有一户还养着狗,户主不可能没有听到敲门声。唯有两种情况是可能的。一是开了门,二是听到了没开门。有一点是可信的,这三户好像确实都没有让凶犯喝水。因为凶犯最后在羊圈喝到了水。这就是说,这三户人家都听到了敲门声,而且都没有让凶犯喝水,原因只有一个,他们都发现到敲门要水喝的人正是凶犯狗子!既然听到了,而且发现了敲门要水喝的是狗子,就很有可能发现凶犯背着枪。但令人不解的是,居然也没有一家人有过制止,劝阻,或者报案的行动。还有,能发现凶犯背着枪往四兄弟家爬的人恐怕并不止这三户。村里养狗的家户很多,狗叫声一定会很响,而且有月亮,昨晚又正是星期六,电视结束得很晚,中央台是零点七分结束。地方台是零点三十分结束。全村的人不可能一下子全部睡死。从这些情况看,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从凶犯的被打到凶犯的行凶,几乎等于是在全村人的眼皮子底下,眼睁睁地看着发生了这起凶杀案。

  “这一切情况也仅仅属于表面上的情况,据我们初步调查,这件凶杀案还有着更为深层的原因。首先,凶犯在这村子里好像受到了普遍的憎恶和愤恨,非常孤立。尤其是同四兄弟的矛盾很深。四兄弟承包了村里的水井后,似乎就停止了对凶犯的供水。从护林口上的情况看,凶犯喝不到水至少也快一个多月了。有好多时候,凶犯连一滴水也用不到。喝水以饮料为主。凶犯的衣服和锅碗瓢盆甚至抹布都好久好久没用水洗过。凶犯的妻子和儿子原本也是在山上住着的,但可能是因为无水而被迫下山去了。而且已经断了电,凶犯买了大量的蜡烛,好像连菜也买不到。家里除了一些面粉外,看不到任何近日吃过菜的迹象。而且面粉也不多了,凶手已经到了水尽粮绝,孤立无援的地步。这种情况,我们不知道凶犯是否给上级反映过。如果反映过,不知道为什么没能得到解决,如果知道了而没解决,那么这场凶杀案的背景和原因就更为复杂。

  “凶犯狗子是一名复转军人,二等功臣,甲级残废,他是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从凶犯的阅历和资历来看,他不会是因为一时冲动控制不住恣意行凶杀人。从所有的现场情况来看,凶犯的行凶作案似乎是在一种长久的思考后进行的。这种行为用那种一般的报复心理很难理解。据我们分析,凶犯之所以同村民,尤其是同四兄弟形成这么大的矛盾和仇恨,最为主要的原因只可能是一个,那就是凶犯是个护林员。凶犯的职责是看守……”

  “好了好了,让我来讲两句好不好?”张书记轻轻地,但是很果决地打断了老王的话,用一种很耐心的,不无亲切而又不无严肃的语气说道,“我们在办案过程中,能不能少一些分析和估计,多一些事实和证据?我觉得我们是在办案子,不要总是凭空去猜想。我并不是想说你们什么,对于你们公安司法部门的工作,我一再地讲过,你们一定要坚持独立办案,独立思考,不要受人为的影响和干扰。还有一点,不要先入为主,尤其不要戴着有色眼镜看问题。对任何案件任何问题,哪怕是一些很小的细节问题,都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比如像你讲的这些,前半部分,我看就比较令人信服,摆出事实,依据事实,没有其他的人为的凭空议论。至于分析和结论,让别人去做。别人听了后自己就会做出分析和结论。而且心服口服,无话可说。事实胜于雄辩嘛!但对你后边讲的那些,有些我都不敢苟同。比如像你说的,什么凶犯体力消耗殆尽,几乎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人出面阻止。这种说法就有些自相矛盾么,凶犯就是凶犯,他是要杀人的!而且还拿着枪!四兄弟不也都是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为什么就阻止不了他!不仅阻止不了,而且一个个被枪杀,这又怎么解释!还有,你比如像凶犯喝水的问题,同群众对立的问题,尤其是对回来作案的心理分析,我更不能赞同。如果按照你分析的那样去看,好像这个案件并不是刑事案件,而是一个社会案件,政治案件!凶犯好像没有犯罪,而是群众在犯罪,社会在犯罪!或者是群众和社会逼迫着他去犯罪!这岂不是本末倒置上下颠倒了?凶犯杀人行凶难道会是一种深思熟虑的正义行动!是不是有些太荒谬了?是的,他确实是个复转军人,残废军人,立过功,受过奖,这都不假,但这些就可以为他的罪行开脱么?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这是古人都知道的道理。何况功是功,过是过,在法律上功过不能相抵。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铁的事实,就是这个人枪杀了四个手无寸铁的村民!不管这个人以前怎样,他现在也一样是个两手沾满鲜血的凶犯!是个不可饶恕的凶犯!而对凶犯的任何开脱,都只能是对法律的亵渎!对这一点,我们都必须牢牢记住。尤其是这个案件的涉及面很广,要涉及到林业系统,民政系统。要涉及到两个公安部门,要涉及到好几级政府,还要涉及到这么多群众。所以你们一定要慎重再慎重,细心再细心,不该说的绝不说,不该议论的绝不议论,尤其是人为的观点和分析,更要坚决地杜绝!就是必须要有的,也必须谨慎再谨慎,最好也听听上上下下的意见和看法。不管是哪一点,都应该经过认真的研究、了解和磋商,才能最后确定下来。当然这些具体的办案程序,你们比我更清楚。究竟该怎么办,怎么定案,你们研究,我们绝不干涉。你们所长也在,局长也在,我看马上就可以研究一下,商量一个具体方案。我这里有一个想法,你们可以参考参考,是不是马上成立一个专案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当然以你们公安部门为主,同时把县、乡以及有关部门的一些同志也加进去。比如像林业系统,政府部门,基层组织,在这里头找一些正派可靠的同志,加进专案领导小组。这样一来,是不是更好些,更妥善些,更全面些?好了好了,这都由你们研究,由你们决定。赵局长你也可以谈谈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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