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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严守震他们也不客气,都拿出筷子,大吃大嚼起来。水妖儿也没那么秀气,一筷子夹了一大块貂子肉,放在嘴里大嚼。众人赞道:“没想到这种偏远的小店,也有这种美味,不错不错!”

  唯独火小邪没动。

  水妖儿用胳膊捅了捅火小邪,边嚼边说:“喂,猴子,发什么呆,吃啊!你不饿是不是?”

  火小邪早就饿到前胸贴后背了,见大家吃得高兴,口水都咽了一肚子。火小邪说道:“大家,大家就这么吃了?万一,万一这是家黑店呢?里面下了药呢?”

  水妖儿哈哈一笑:“哪有这么多黑店?”

  火小邪继续说道:“我在奉天的时候听人说,外面的黑店,都是在这种偏僻的路边,吃人肉的。那外面几匹马,空着没人,会不会就是上一批客人被他们害死了?你们看那个伙计,比我们高出多少?像个屠夫,哪像个伙计?还有,那掌柜的,干瘦老头,腿脚竟这么灵光,跑前跑后都不喘气!”火小邪越说越觉得心寒。

  严守震啪地把一块骨头吐出来,骂道:“小兔崽子,你觉得你比我们见识还多喽?还黑店,黑你个奶奶!你爱吃不吃,不吃滚蛋,我们都是呆子,就你聪明!”

  严守义嘀咕一句:“我们不是呆子!”

  严守震骂道:“没说我们是呆子!反话你听不懂啊?你这个呆子!”

  严守仁又忍不住,低头一边嚼肉,一边哧哧哧地闷笑起来。

  严景天把筷子放下,说道:“火小邪,江湖中的确有险恶,你想太多了。如果是黑店,我们进来之前,就已经发觉了。吃吧吃吧,味道不错,不吃可惜了!”

  火小邪正要再说,钱掌柜又在后堂边走边吆喝:“来喽!几位客官,打扰,打扰了。”

  钱掌柜提着一个酒坛、一壶热茶,还用胳膊肘夹着七八个酒碗,快步走到桌边,将东西麻利地放下,摆了一桌,说道:“慢用,慢用,热菜马上来,马上来。”

  严守仁站起来,提着茶壶给大家碗里倒上茶水。

  水妖儿抱起酒坛,说道:“猴子,喝点酒吧?”

  火小邪向来信奉男子汉必能饮酒,见严景天他们这些大汉竟然滴酒不沾,心里觉得奇怪,有点瞧不起他们,听水妖儿招呼他喝酒,自然而然地说道:“好,喝一碗!”

  水妖儿一笑,稳稳给火小邪倒了一碗,再给自己斟满,举起碗,冲火小邪一眨眼,说道:“干杯!”说罢就一饮而尽。

  火小邪看得呆了,这偌大一碗酒,就这样一口干了?他也不管是不是毒酒了,既然水妖儿都喝了,自己也干了吧,于是举起碗奋力一饮而尽。

  这高粱酒颇烈,火小邪只觉得一股子热气从嗓子眼冲下去,辣得胸前一片火烫。他本来就一直没吃什么东西,空腹喝酒,最是易醉,何况火小邪在奉天的时候,哪有这样豪爽的喝酒经历?他身子晃了晃,眼睛一直,强行忍住胃中的翻滚,举起筷子夹了一块鹿筋,塞到嘴里,胡乱嚼了几口吞下,才觉得略微好了一点。可一股子酒气,从胸口热气中化开,直冲后脑,顿时让火小邪脑中一蒙。

  再往后来,火小邪半醉半醒之间,也管不了这里到底是不是黑店了,有啥吃啥,放开了肚子狂吃。酒壮人胆,火小邪也拉开了嗓门,和严守震骂成一片,两个人居然互相骂得高兴了,又和严守震一起戏弄严守义这个脑子直愣愣的呆子。火小邪的性格亦正亦邪,高兴了满嘴跑火车,但又说得让人爱听,并不觉得腻烦。

  一场酒肉下来,火小邪肚子撑得滚圆,酒也喝了七八碗,躺在椅子上,抱着肚子叫道:“我的娘啊,这辈子我不是就想过这种酒足饭饱的日子吗?可吃多了喝多了,怎么就这么难受呢?我的肚子都要爆炸了,我的脑袋里都是星星乱飞,我的娘啊!”

  水妖儿把坛中最后一点酒喝完,面色也微微红了。水妖儿好酒量,这点酒不算什么,倒是灌倒了火小邪。

  钱掌柜上前问候:“几位大爷、小姐,吃得怎么样?哟,怎么还醉了一个?”

  火小邪嘟囔道:“我没醉!”说着头歪在一边,呼呼大睡。

  严景天回钱掌柜的话:“不错,不错,好味道!”

  钱掌柜笑逐颜开,问道:“几位大爷,这位小姐,如果不急着赶路,要不去后院的客房休息一下?”

  严景天手一伸,说道:“稍等!不要出声!”

  严景天眼睛眯了眯,猛然一动不动地坐直,一只手按在桌上,神态严肃。钱掌柜有点吃惊,正要问话,被严守震按住肩膀。

  严景天哈哈一笑,恢复常态。钱掌柜忙问:“大爷,您这是怎么了?”

  严景天问道:“掌柜的,你这里是不是经常有些跑信镖的人来往?我看院子里的那几匹马,应该是跑信镖的人的。”

  钱掌柜一愣,随即苦笑道:“大爷真是好眼力啊!前段日子,有跑信镖的人从我们这经过,非要占我们一间房间,那几匹马正是他们的,没准今天要回来一次。唉,说得好好的给我些店钱,可都几个月了,一分钱也没给过我,还白吃白喝的。我也不敢得罪他们……”

  严景天说道:“这些信镖都是哪里的镖口?”

  钱掌柜说道:“这个我不知道,您也知道,跑信镖的人,嘴巴都严得很。对了,正想和你们说呢,如果他们来了,万万要躲着他们,他们这些人都是无恶不作之徒,惹毛了他们,没准会杀人的。”

  严景天和钱掌柜所说的“信镖”,乃是那个时代的一种不入流的职业,简单点说就是非官方的民间组织,专门传递紧急书信的。各地叫法不同,南方通常称呼他们为“梭子”“毛脚”,北方除了叫“信镖”,也有“马彪”“跳辫”的叫法。那时候通信极不发达,中国面积广大,所以传个书信什么的极为费时费力,通常书信往来都要一年半载的,信传到了,人都死了。各地官府虽然设有通邮的驿站,但除非官家快马加急,寻常的书信往来也是极慢,家书抵万金的说法,倒也十足贴切。

  所以信镖这个行当便顺应而生,专门为出得起钱的人家传递书信,本来看上去也无可厚非,算是个靠脚力吃饭的营生。但在清末民初,天下大乱,各地战火纷飞,匪患猖獗,通邮极难,传个书信和过一趟鬼门关一般艰难,于是这跑信镖的渐渐顺势而变,越来越像游匪,除了不占山为王外,行为举止和土匪也差别不大。这些人传书信仍算是主要的营生,其实也可以收买他们流窜千里杀人越货,他们在城镇村落中还算老实,一旦出了城镇,在荒郊野外,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

  信镖这个行当一度十分发达,但最后发展为恶霸帮会,危害四方,成为被打击的对象。由于不允许信镖进出城镇取信传信,也就断了这门行当的主脉,一九四几年的时候,全国的信镖帮会逐渐消失殆尽,剩下的跑信镖的人转行,不是当了土匪强盗就是改邪归正了。随着时光流逝,也就没有多少人记得信镖、梭子、跳辫这些名词和这种行当了。

  因此,钱掌柜这番提醒,也是理所应当。

  严景天谢道:“谢谢提醒,我们会小心的。”

  钱掌柜说道:“听你们口音,是陇西人?”

  严景天笑道:“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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