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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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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成衣铺里出来,陆徜问她:“横竖都是要置办的东西,那衣裳既然合身,为何不要?” 简明舒伤后跟着他们,身边并无行囊,为免她多心,陆徜只说她的行李在遇难时丢失了,需得从头置办,只可惜一路逃命加奔波并没机会置办,以至拖延至今都给忘了。 明舒白他一眼,道:“果然是个书生,就知道读书,不知这柴米油盐人间烟火。” 陆徜闻言指指自己,不敢相信从她嘴里蹦出的话:“你说我?” 他虽然是个读书人,但从小到大跟着曾氏,什么活没做过?又因曾氏病弱,他长到十来岁就已担去家中生计,见过世态炎凉,也识得人情冷暖,怎就不知烟火了?就算真不知,也比她这生于富贵长于深闺不知人间疾苦的小丫头强,结果今日反被她教训? 他气笑了,又指着被她捂在怀里的钱袋道:“你知不知道你揣的这些银钱,是谁赚的?” “我知道是你赚的,就是知道你的银子来之不易,才不想你胡乱花钱。这一路上伤的伤,病的病,都花掉多少了?你要是有金山银山我也就不拦了,可统共就这点钱,到了京城要赁宅子添置家什,还得买米面油盐。你是这届举子,拜会座主,打点门路都得银钱……”说话间她看了看他,他脸色不太好,她便又道,“好,即便你才高八斗不需另行打点,可人情往来总不能避免,同窗结交吃个酒轮个席,都得银子。开春就是会试,你得专心温书,家里没有进项只有支出,这些积蓄又能撑多久?” “再难也委屈不了你与阿娘,你别操这些闲心!该买的总得置办起来,难道到了京城你就不用置办衣裳了?”陆徜当然知道银钱拮据,本来只准备了他与曾氏两个人的花销,还算凑和,但添了个简明舒,这花销一下子就大起来。可银钱不够,他自会想办法,并不愿她连一身衣裳的钱都要省。 “急钱当花,那是必需,比如我这里衣,比如你母亲的病请医用药,这些不可省,我也不矫情推拒。但外头的衣裳大可不必急于一时,成衣铺子的衣裳是要摊入铺面租金、伙计月例、裁缝工钱、货物运输这诸多成本,成本高了,价格必高,不如到了京城,我们找间普通的布料店,扯两匹布自己做,又或者找个绣娘缝制,一件成衣的价钱,便能做上整套,岂不划算?”明舒便一点点算给他听,语毕又打量他的衣裳,道,“你这身衣裳也该换了,洗得泛白不说,线都松散了,得换套新的,什么扇套、荷包、头巾也得准备上。这么好的一张脸,要是不拾掇,岂不暴殄天物?” 陆徜注意到她对曾氏的称呼,却也没说什么,又想起乡试发榜前,她打发人送来的那两身衣裳——她就是想打扮他吧?这都什么怪毛病? 不过看她穿着这身颜色暗淡的宽松衣裳,他似乎又有点理解她的心态——如今他也想让她重新打扮起来,恢复从前的光彩照人。 明舒见他盯着自己不吭声,以为自己说的话刺激到他,男人的自尊心有时候也挺脆弱,于是又道:“诶,我也不是嫌弃你赚得少穷,就是这钱咱得花在刀刃上。钱多有钱多的活法,钱少有钱少的过法,不是吗?” 若非眼前这人形容未改,陆徜都觉得她不是简明舒了。从前喝杯水吃口饭都有要求的姑娘,活得样样精致,如今跟着他一文钱掰成两半花,反倒过来劝慰他,话说得这般通透——也许,是他没了解过她。 “不过买身衣裳,倒和我罗哩八嗦说了这么多。反正不买是你的损失,回头你别闹心就成。”陆徜撇开头,径直往前走去。 明舒知道他没生气,高高兴兴跟在他身边,又道:“我不闹心,等你中了状元,好日子也就来了。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陆徜倏地停步:“你自己要做鸡犬,可别带上阿娘。”没见有人把自己比成鸡犬的。 “哦。”明舒吐吐舌,催道,“走吧,赶紧回去。” 陆徜没动,只低头望向某处。 “怎么了?”明舒跟着他的目光望去,看到自己的爪子勾在他臂弯里。 这手什么时候挽进去的,怎么挽在一起的,两人都不知道,似乎自然而然就挽上了。 被他不怒而威的眼一扫,明舒讪讪松手,只道:“你走太快了,我跟不上。” 待勾在臂弯的爪子松开,陆徜才甩甩袖子又大步往前迈去,明舒果然跟不上,小跑追了几步累得停在原地。二人距离渐渐拉开,陆徜却又停在一个露天摊贩前。 “衣裳不买了,买袋炒栗总是可以。”付完钱接过一袋新炒的栗子,陆徜转头朝她递出。 明舒一下又眉开眼笑:“剥这个好麻烦。” “我的大小姐,我替你剥,成吗?”陆徜有点无奈。 明舒耳朵动动:“你叫我啥?” “大小姐,走了。”陆徜又迈步,这次,步伐没那么大了。 明舒“诶”了声,飞快跟上,心道他这人疼爱她尤胜他自己,应该真是她兄长?有这么个哥哥,她觉得很好。 陆徜想的却是,到了京城定要扯两匹好布,好好打扮她,叫她像从前那般光彩照人。 ▼11.不安 因为曾氏的病,陆徜一行在沛县逗留了三天。 除了记忆之外,明舒恢复得很顺利,不论是身体还是精神亦或情绪。新衣换上后,后背的情况果然好转,她也能睡几个安稳觉,人日渐精神,受伤醒转后的不安亦逐渐平静,慢慢就有了过去的精气神,笑容也多起来。 空荡的过往虽然让人惶惑,但也不会带来痛苦,明舒并没觉得难受,只不过面上虽无恙,心里的怀疑仍没放下过。从她这一身皮肉到她与他们格格不入的生活习惯,都在提醒她,他们之间的差别。 比如曾氏与陆徜出身贫苦,家务样样精通,但她却十指不沾阳春水,连起灶烧水这样简单的活计都不会。那日想清洗衣裳,她到井边人却杵住——这本该与吃饭穿衣一样的技能,她的身体却毫无记忆,仿佛从没做过般。最后还是陆徜出来,驾轻就熟地打水洗衣,干了她本来该干的活。 再比如吃饭。曾氏与陆徜节俭,一日三餐吃的多是干粮,不是胡饼就是馒头,佐以曾氏在江宁时腌好的酱瓜之类。明舒吃不惯这些,放冷的胡饼馒头嚼来难以下咽,每每咬了两口就罢手。后来还是曾氏看了出来,在路上时就会停车给她煮些栗米粥,陆徜打个飞鸟野鸡之类给她加餐,到客栈也会点两道当地小吃给她解馋,虽说饭食依旧粗陋,但到底都迁就她的口味。 这些差别,陆徜只给她一句解释:你从小娇养,以前没做过这些,以后也不必做。 如此看来,她倒真像是曾氏与陆徜放在心尖尖上疼宠的幺女,而坊间也不是没有这样独宠女儿的人家,陆徜告诉她的身世,好像也说得通。 但是……她仍然怀疑。缺失的记忆让过去成了任人涂抹的画卷,她不能保证陆徜与曾氏不是别有居心的歹人,比如拐子?可拐子会像曾氏和陆徜那样,知她喜好,护她性命?这也说不通吧?更何况这些时日接触下来,她能看出曾氏和陆徜对她是熟悉的,再不济,他们从前也该是熟人。 也许是她多心,曾氏真是她的母亲,而陆徜真是她的阿兄。 叩叩—— 两声敲门,她抱着被子坐起来,迷迷糊糊喊了声:“进来。” 门被推来,陆徜从屋外敞亮的光线里走进,在床前两步处停下,蹙眉道:“还没起来?” 床上的人揉着眼看他,身子还藏在被里,鼓鼓囊囊的,两颊睡得通红,正顶着乱糟糟的头发满脸迷茫。 明舒回道:“马上。”其实她已醒来有段时间,只是睁着眼胡思乱想而已。 “昨晚睡得可好?”陆徜将手里拿着的小陶瓮放在她床头。 明舒点点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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