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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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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一本书而已,看看有什么关系。而且我跟你借了。” “我没同意!我没同意你还拿去,这根本是强盗!” “强盗就强盗喽。”他丝毫不在意,就这般坐在半空中,翻开书的第一页,开始看。 巫主庭深怕他看到老祖宗写封印他的那篇文章,到时他一怒,把书给烧成灰,她找谁哭去?于是她赶紧转移他的注意力。 “好好地,怎么突然想看书?”她战战兢兢的问。 “无聊呗。有些书而满有趣的。”他打了个呵欠,翻到第二页。 “你识字?” “废话。不然我拿着书看做什么?” 对了,她之前就觉得奇怪了。“你懂论语?”他曾经引用过论语里的句子,虽然他解释的方式跟私塾先生有些不同,然后听得出他对论语了解得颇为深入。 “学的。”他翻到第三页。 “跟谁学?”谁有胆子教这只半神半兽半妖魔读书? “孔夫子。不过,论语不是夫子写的,是他说的。” “我知道。是孔子弟子与再传弟子写成的,书里纪录着孔圣人教学时的言行。你跟孔圣人学书?” “有时候太无聊,我会自己找些事情来做。有一天,我在人间闲逛,发现夫子很亮很亮,他身上有一种光,跟你的罡气的光不大一样,是一种很舒服的温和,让人很想接近的光。所以我就跟其他人一样,拿了两条肉干,去当他的学生了。直到他死,我才离开。” 他居然是孔圣人的三千弟子之一……最伟大的教育家孔圣人,怎么没有彻底教化这只妖怪呢?教育好像还是很难改变一个人,不,是一只妖的天生性格?是因为他遇到孔圣人时,他的个性、思考已经成形固定了吗? 他说孔圣人会发光,咦?“你没吃了他?” 黑衣男子淡淡的看了她一眼,仿佛她提出一个多么荒谬的问题。“孔夫子不能吃。他身上有着很强的天命保护,他活着有很重大的意义与使命。” “也对。如果你吃了孔圣人,那就没了之后的春秋经、论语与儒家流传。” 他翻到第四页,继续看。 巫主庭看见他超快的阅读速度,心惊惊、胆颤颤。“你说孔圣人有很强的天命保护,既然他有天命,为什么孔圣人没被君王重用呢?” 显然黑衣男子对这问题颇有兴致回答。他把眼睛从书里移开,说道:“夫子当上高官,就不会你说的儒家了。” “不懂。孔圣人当官跟收徒讲学有什么关系?” “还记得我跟你说的善与恶吗?” 巫主庭点头。 “国君不重用夫子,夫子周游列国仍没得到君王或是大臣的赏识,无法施展抱负。这对夫子来说,也许是恶。但是就因为他不当官,无事一身轻,才能把所有心力都放在讲学上。也因为不当官,他想留下什么东西给后世,想影响国政,想把他的思想传出去,就必须另寻它途,所以他就讲学收徒,把一身学识传诸于弟子。因此夫子没被国君与大臣赏识,这对三千弟子对天下对后世,这是善。这中间的过程其实很复杂,我只是粗略的说给你听。” 闻言,巫主庭陷入深思。所以孔圣人的天命不是被国君重用,而是讲学收徒。不当官,对孔圣人而言,是小恶;对天下,是大善。 “夫子的天命保护,不是保护他当官,而是寿命。” “寿命?” 他笑了笑。“你知道夫子活了多久吗?” “不知道。”巫主庭摇头。她小时候,私塾先生没特别说过孔圣人活多久。 他笑了笑,引了一段论语:“‘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逾规。’夫子活了七十多岁,比别人还要长久的生命,使他领悟的道理比别人更多更深,能够做的事情也比别人多。” “七十多岁,孔圣人的确活得很久。”巫主庭点头同意。 人生七十古来稀,孔圣人活到七十多岁是相当高龄的寿命,再加上春秋时代,国与国之间的勾心斗角和战争,也是颇为频繁。世道不宁,百姓的生命随时收到威胁,孔圣人仍然那般长寿,的确不容易。 “如果没有天命的保护,夫子在周游列国时,多次被困、遇险,还有许多执政的重臣害怕他的才能,想要致夫子于死地,那些种种险骇之极的情况,早就够普通人死上十次了。” “孔圣人遇险时,你跟随在他身边吗?” “我在附近,不在身边。那段日子很有趣,虽然我只跟他们一起生活十多年,但是我学到许多有趣的事。原本我没打算在同一地方待那么久的,只是就这样一天一天的在夫子附近,有时听他讲学问,有时听同学讨论夫子的话。知道夫子死了,我才发现我居然在同一个地方待了十几年了。”黑衣男子脸上带着一抹回忆的淡淡柔和。 在他六七千年的生命之中,十几年的时间只是沧海一粟,但是那是他第一次跟一群人相处在一起,不复过去的独来独往,听着别人的想法,说出自己的想法,有人回应有人争论。渐渐地,他会跟那群同学一样,回应别人的话、争论彼此理念的不同。 那十多年的时间,让他体会了跟以往不同的生命价值。在漫漫的生命岁月里,他很少回去会想过去的事,一部分是过去的日子跟现在的日子差不多,只是偶尔他会想起那段住在人群里的岁月。 他最喜欢夫子对他露出赞许的笑容了。那些年,为了得到夫子的称赞,他会认真的听夫子讲学,会潜心研究学问,会思索一些他从来没想过,看似复杂又看似简单的人生问题。只要能听到夫子讲学,他就觉得浑身暖洋洋的。为了能更好的隐藏自己的身份,他忍了十多年都没有吃人,就是怕身上的血腥味会泄露些什么。只要能待在夫子身边,那些忍耐不算什么大事。 突然,黑衣男子停顿了下。 不对,他记得自己的本性不是那样。黑衣男子发现了矛盾之处。 他喜欢自由自在,不喜欢束缚不喜欢忍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别人的意见根本不重要。他喜欢一整天晒太阳就晒太阳,太阳落下就换月亮,他喜欢在大海上、高山里奔跑,肚子饿了就在附近找东西吃。有时在海上瞧见又圆又大的满月,他就在海平面上迎月跳舞,跳着古老的祭月舞。 有时候想睡觉,就在深山里找个大洞,呼噜噜的睡个几年、几十年或几百年。然后再瞧瞧人世间跟他睡前有什么不同,顺便找找夫子转世了没。这次,他会早早的就去当夫子的学生,如此一来,他们就能多相处三四十年。他会每个月都打下两头山猪送给夫子,让夫子称赞他学问很好,身手很矫健。 可是,他找了好久,都没找到会发光的夫子,只找到这个会发光的小巫师。 巫主庭见他沉默了一阵子,似乎若有所思的模样,于是大胆的问:“你在想什么?”巫家人除了她和小宇,其他人似乎都不敢和他说话,连看一眼也怕。只是她发现他对自己颇有说话的意愿,只是她找他搭话,他都不会三言两语的打发她。是因为他不怕他吗?可是他对她、对小宇说话的神态,两者是不同的。为什么呢? “没什么,只是越来越有清醒的感觉。”他淡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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