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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第一次注意蓝刚,是因为他有一个美丽的名字。

  蓝刚。

  英文名字,他们都叫KONG。金刚的那个刚。

  我在伦敦认识他,开中国同学会,他开一部红色的赞臣希利,带着一个洋妞,飞扬跋扈,做同学会副主席。

  他很沉默,因为我是乘公路车去的,并且没有女朋友。

  我并没有找到女朋友,一直没有。

  有人介绍我们认识。

  介绍人这样说:“家明,来来,你一定要认识蓝刚,你们两个人同念一科,并且都是那么出色,念流体动力的学生并不很多。”

  我记得他们仰起头笑,他说:“家明,真是天晓得!在中国,男人只懂得叫家明,女的只会叫美玲!”

  我没有生气,他们常常取笑我的名字,因为太普通了。可是我根本是一个普通的人,有个普通的名字,有什么不好,我当时与他握手。

  他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男孩子,二十五六岁,大概与我差不多。他给我们看他的学生证,IC的博士第二年。那大我们坐下来谈了一点功课上的问题。我们做的论文都钻了牛角尖,只占流体动力一点点小题目,然后把这题目放大几百倍来做。

  母亲说:“我明白了,譬如你念的是电话科,先是念学士,那么是整具电话里里外外都粗浅地研究一番,到修硕士,专门针对话筒来解剖,最后修博士,也许只是为写部论文来讲明改良一枚螺丝会引起什么效果。”

  对了。

  我管我改良螺丝,他管他修正电线,我与蓝刚的工作其实没什么关系。

  但是我喜欢他。他能干。好胜。活泼,聪明,而且骄傲,善辩,爱笑,像他那样的学生如果多一点,那一定为国争光,我喜欢他,不是为了他,而是因他带起的劲道,他是个自信的家伙。

  那夜他与洋妞说:“我们中国人写论文,不用超过两年,三十岁之前,我早已身居要职了!”

  洋妞才不理他什么时候拿学位,她们看得见的是他袋中的英镑,他开的红色跑车。

  我们很客气地分手。

  他叫我与他联络,把电话地址留给我。

  他住在雪莱区,我住宿舍,我们之间的贫富悬殊,所以我没有去找他。

  不久我便毕业了,临走时我打电话给他,他不在家,我留话,他可没有复电,我不过是例行公事,向所有友人同学告别一番,其实是没有意义的。

  可是就在我将走的前一夜,他的人来了。

  他拍着我的肩膀,叫找出去吃饭,我推辞不过,我们在意大利馆子中吃得很饱,他还叫我去喝酒。

  我很高兴,本来我也想喝个半醉,在英国最后一夜,值得纪念的事那么多。

  蓝刚问:“你的女友呢?叫她出来好不好?”

  我摇摇头,应道:“我没有女朋友。”

  “怎么会没有女朋友?”他愕然。

  “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说,“说来话长。”

  “当然你不是处男!”他笑着推我一把。

  我也笑。

  “你在英国快乐吗?”他问。

  “我也不知道。来这里是为了奋斗。也有快乐的时候,相信以后回了香港深夜会梦见英国——呜呜的风,紫色的天空。但那是以后的事。”

  “为什么要回去?”蓝刚问。

  “我倒不是爱国,我没有国家,但是住在别人的国家,寄人篱下,那种滋味并不好。”

  “是吗?真是民族自卑感。”他耸肩。

  “如果我有国籍,我便不会自卑,”我苦笑,“但是我的身分证明书上没有国籍。”

  我们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写信给我。”

  “好的。”我说道,“谢谢你这一番心意。”

  “我很少朋友,”蓝刚说,“家明,我们是不是朋友?”

  “当然。”我很诧异,“为什么?”

  “很多人不喜欢我。”他说道,“你喜欢我吗?”

  “当然。”我说,“我欣赏你的活力。”

  “你说得对,我们确是在奋斗,是我无意做出一副被斗垮了的样子,我也无意诉苦,洋鬼子最会乘虚而入,你明白我说什么。”

  “那自然。”我说。

  “我们保持联络吧。”他说。

  “好的。”

  我们并没有分手,他开车,我们在深夜游伦敦。他说:“反正也不能睡多少时候,索性在飞机上睡也罢。”我们经过大笨钟、国会。西敏寺,经过街道,伦敦桥,甚至是熟悉的戏院、酒馆。美术馆、校院。宿舍。

  我们都没有睡意。

  最后天亮了,是一个罕有的太阳天,太阳第一条光线照在大笨钟上,金光四射。我们在七彩的匹克狄利兜一个圈子,回到宿舍,他帮我搬了行李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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