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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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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觉得事情奇怪时只有三岁。 “爸妈、哥哥与我到海滩散步,我找到一只大海星,妈妈同我说:‘小英,看完了把它放回海滩,它家人等它回家呢。’ “我看到冰淇淋小贩,我走近。 “有一家人已经在那里,他们也有一个小女孩,那小孩对我说‘你好吗’,我知道她表示善意,我朝他们笑。 “小女孩过来拉我的手。 “妈妈这时叫:‘小英,别走远。’ “我转过头去,‘妈妈,妈妈。’ “不料那家人大大惊异,他们看向我妈妈,又看看我:‘那是你妈妈?’ “忽然,他们像是自觉失言,尴尬地走开。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看到我妈妈,有那样的反应? “妈妈叫林茜安德信,雪白的肌肤,碧蓝双眼,金发,在电视台工作。 “她在沙拉罗伦斯女子大学毕业,读新闻及政治系,家族在一百年前自爱尔兰移民到多伦多。 “外公姓奥都,经营小小咖啡店,渐渐扩充成为一间著名餐馆,叫做‘爱尔兰眼睛’,客似云来,许多明星艺人政客都是常客。 “外公对我与哥哥十分钟爱。” 小英问哥哥小扬:“怎么样,开头还过得去吗?” 小扬笑笑:“若你还在十一班,我会给你甲。” “真气馁。” “你还紧记着小学老信居臣太太所说:文章开头需有特殊吸引力,叫读者追着看?” 小英点头。 “那真是过时的写作方式。” 英不服气,“双城记第一句是‘这是最好时刻,这是最坏时刻’,异乡人第一句是‘母亲今日辞世,或者是昨日’,都采取这种写法。” “他们是一级作家。” 英笑了。 “别理我,别听我,做一个写作人,第一步路就是寂寞的,别管别人说什么。” “扬,你第一次觉得事情奇怪是什么时候?” “三岁。” “同我一样。” “我不比你笨啊。”他笑。 “你从来没与我讲起是怎么一回事。” “三岁,上学前幼儿班——” “是,一切烦恼从那时开始,一与人接触,就会有摩擦。” “一个白人男孩骂我:‘那是你妈妈?你倒想,你倒想有一个雪白妈妈!’” 小英恻然,紧紧抱住哥哥手臂。 “我的皮肤比你更深色,我受到歧视,比你更多。” “三岁到六岁是最难受的几年。” “是,一过八九岁,孩子们也学会虚伪,知道当面奚落看低人家是自贬身价行为,所以都把真实感受掩饰得很好。” 小英微笑,“我在那时开始,在公众场所,不再大声叫妈妈。” “我也是。” “狡猾的小兄妹。” “后来就觉得爸妈真伟大。” 小扬取过钥匙,“不与你说了,我有约会。” “玩得高兴点,早些回家,莫喝酒,小心驾车。” “你比妈妈啰嗦。” 妈妈出差到英国去了,做一个特辑,访问英国一般市民,看他们对英政府刻意亲美作风的意见。 林茜安德信在行内已是皇后级人物。 英到国家电视台参观过,由衷崇敬母亲,只见一大班工作人员跟在她身边打理服装化妆,她一边看新闻稿一边坐下,最后助手喊:“三、二、林茜”,妈妈抬起头来,艳光四射,眼睛如蓝宝石般湛出晶光,微带笑容,读出当日头条。 比起妈妈,小英自觉又黄又瘦,真不像妈妈的女儿。 妈妈不是生母。 她与哥哥是安德信家庭的领养儿。 这解释了一般人看到黄皮肤小孩唤白人妈妈时的讶异神情。 妈妈生活圈子里全是高级知识分子,他们拥有异常的智慧涵养,也拥有平常人不一样的机心,深沉阴暗。 他们对不相干的事才不会轻易表示意见,看到安德信兄妹,一直亲切招呼问候。 普通人就比较率直。 嘴巴不说,眉毛也扬起,打着一个大大问号。 有些会喃喃自语:“伟大,真伟大。” 英幼时统共不知道特别,她一心以为白妈妈生黄女儿,或是白爸爸养黑小子是天经地义的事,就像一窝兔子,有白有黄有斑点,林林总总颜色,却仍是一家人。 到了十岁八岁,才明白过来,人类血统十分奇妙,根据遗传因子,白妈白爸不能生黄皮肤女儿。 约六七岁时英最羡慕雪白肌肤,时时用妈妈的粉搽白面孔,又用黄色毛线结成辫子戴在头上,闹了一年,母亲并不阻止,让她自由成长。 到了十二三岁,升上中学,这种烦恼自然消失,她把乌黑长发的尾梢染成鲜红,比金发更加夺目,她开始接受自己,接受肤色,接受领养儿身份。 林茜那时已经走红,时时出差,每周工作百余小时,顾得了事业顾不了家庭,她与彼得安德信协议离婚。 小英听到消息哭出声来。 小扬的脸色也好不了多少。 “对不起,孩子们,这不表示父母不爱你们,你仍是我们至爱,我俩仍然会同从前一般爱护珍惜你们,只是,我们决定分开生活。” 语气平静和气,友谊分手。 那番话并非外交辞令,他俩说得出做得到,仍然尽心尽意照顾一对子女。 英与扬功课有问题,彼得安德信曾经告假一星期在家亲自教他们微积分。 他也是忙人,他打理一家证券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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