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亦舒 > 手倦抛书午梦长 | 上页 下页


  港人有一句话,叫“你踩我吖”,此事当然令人十分愤慨,遭人践踏,感觉怎么好得起来。

  家里有幼儿的人都知道,这踩人是人类天性,婴孩自幼双足踏在父母怀里过活,大到三四岁,习惯仍然不改,视大人为无物,不晓得避开,直踩直过。

  被他们踩过,真会痛不欲生,身体四肢犹可,有时头面也捱足印,就忍不住怒火中烧。

  好几次眼镜都给踩扁,因而叹息:在街上找生活,一日被人踩到黑,在家又复如此,时也命也。

  反抗,呼喝,斥责,不欢而散,大伤感情,安乐数日,又来了。

  渐渐怀疑踩人一定有绝大乐趣,否则,社会为何依然盛行类此游戏。

  被踩者当然痛得流眼泪,可是,有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再痛,也不能露出蛛丝马迹,否则,对方找到伤口,更要狠狠穷追猛打。

  连三岁小孩,知道你痛,都会狰狞地笑,大感痛快,何况是江湖大小头目。

  一于作若无其事状,咬紧牙关忍痛偷生——捱惯了踩,捱出道理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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