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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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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担心。”她眨眨眼。 我担心的是周太大会拖着两个女儿再来找我算账。 夏天转深,知了在更生的宽露台长呜,玫瑰与雅历斯成日泡在海滩。老妈埋怨,“晒得那个样子,坐在抽木地板上,简直有保护色呢,脏相。” 我笑说:“奶还是奶,白牛奶变了巧克力奶。” 玫瑰的滑水技术学得一等,已可以用一只履,看她自水中冉冉升起,才了解什么叫做出水芙蓉。 我提醒她,“你那九科功课,小心点!” 她说:“啊,大哥,我有摄影机记忆,凡书只要翻一次就能背,别担心。” 我气结,居然自称过目不忘。 玫瑰并没有跟雅历斯学剑击,她的眼光浮游不定,落在旁人的身上,疏远了没有中文名字的林先生。 下班在家,我常接到雅历斯找玫瑰的电话—— “对不起,玫瑰不在家。”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我会告诉她你找过她。” “我会跟她说你想见她。” 有时候玫瑰在家,也会摇头摆脑地装蒜,叫我代她遮瞒,说她人不在,我不肯,把话筒一摔,对她说:“你自己告诉他你不在家!” 玫瑰吐舌装鬼脸,但对雅历斯很不耐烦,“唔,”她敷衍数声,然后就借故挂断电话。再过一个星期,我索性告诉雅历斯,玫瑰已不住我家:“在亲戚家,那边电话不方便告诉你,我知道你已经半个月没有见过她,好,我代你告诉她……” 没出息。 大丈夫何患无妻,巴巴地求一个女孩子管什么用,女人变了心就是变了心。 况且我不相信玫瑰曾经对他交过心,我甚至怀疑玫瑰是否有一颗心。 玫瑰有一个好处,她决不甜言蜜语地骗人,她根本懒得做,所以这些男人若没有心理准备,就不该与玫瑰做朋友。玫瑰与雅历斯算是完了。 玫瑰这孩子,服装店送到我写字楼来的账单,往往一万数千元。 几件白蒙蒙的衣裳,贵得这样,我严重向她提出警告。 “还是中学生哪!”我提醒她,“你只有十六岁。” “十七。”她说。 “十六岁半。” “十七。” “我不跟你吵,你少顾左右而言他,总而言之,每季不准花多过三千元。” “三千元!”她几乎要昏厥,“三千元还不够买一件大衣哪,大哥。” “那太坏了,”我说,“那你就不用穿大衣了,你跟老妈去说。” 我也知道一切劝告是不起作用的,玫瑰对忠告免疫。 过不久,下班回家,就发觉雅历斯林在门口等。 我叹为观止。 “雅历斯,没有用的,玫瑰已不住在这里了,你回去吧,别浪费时间。” 他说:“我情愿在这里等。” “我不会请你进屋的。”我说。 “我知道。” “告诉我,玫瑰有些什么好处?”我问,“为什么不去约会其他的女孩子?雅历斯,我相信有很多女同学愿意陪你。” 他疲倦地靠在墙上,英姿荡然无存,“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他答我以莎士比亚,我回他巴尔扎克:“但是这一朵玫瑰,像所有的玫瑰,只开了一个上午。” “我爱她。”他说。 “你们这么年轻,懂得啥子叫爱情?”我问,“进来喝杯酒吧。” “谢谢你。” 我斟一杯威士忌给他,加冰块。 “放弃玫瑰。” “可否代我劝劝她?”他问。 “没有可能,她的感情问题我无法干涉,跟玫瑰这样的女孩子在一起是没有幸福的。” “但她令我这么快乐——” “那么你应该高兴庆幸,曾经一度,你快乐过。雅历斯,情场如战场,失败不要紧,输要输得漂亮,你是体育家,怎么没有体育精神呢?” “以前我根本不把女人看在眼内——” “你也风流倜傥过,是不是?”我微笑,“你也令不少女孩子伤心落泪,雅历斯,回家去,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起来,约会其他女郎。” 他抬头来看我,目光涣散,终于站起来走了,我送他到门口。 我很庆幸他没有碰见玫瑰。 玫瑰那夜很晚才回来,我在听音乐。 她探头进书房,吓得我—— “你剃光了头!”我叫。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大哥,”她笑,“老为小妹的头发怪叫。” 我脱下耳机。 “但是你有那么漂亮的长发。”我惋惜,“现在却剪得只剩一寸了。” “倦了,换个样子。”她说道,“头发很快就长出来,你叫嚷什么?” “没规矩!”我喝道。 “雅历斯林来找过你?”她问。 “你怎么知道?”我反问。 “大哥,别责怪我——” “算了算了,”我说,“我要是怪你,怪不胜怪。” “我会打发他。”玫瑰说,“他不会再麻烦你。” “快点把他消灭掉,”我说。 “遵命!”她笑着敬一个礼。 你看,谈恋爱也跟所有的事一样,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玫瑰一点也没有把雅历斯林放在心上,若无其事地吃喝玩乐。 她现在约会另外一个男孩子,常常去听音乐与观剧。玫瑰蛮喜欢艺术,就像她喜欢时下流行的手袋、皮鞋、发型,很粗糙的一种感情。 她对什么都不认真。 她的新男朋友是个混血儿,长得并不算好看。混血儿要深色头发与浅色皮肤才漂亮,但这位仁兄头发是一种暧昧的黄色,皮肤也泥浆兮兮,不过谈吐不俗,人很聪明。混血儿多数古怪,要不太开朗,活了今天没有明天的样子,要不就很沉郁,像这一位,玫瑰说他时常一小时也不说半句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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