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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刘满意地持着画稿离去。

  余芒一低头,吓一跳,所有速写右下角,都签着她的名字,露斯马利。

  字体向右倾斜。

  真奇怪,余芒的英文手迹一向往左倾,胖胖的,同这个签名式有点差距。

  她忍不住在白纸上又签了几个名,却完全与上次一式一样。

  手风转了。

  余芒也不再去细究。

  打开衣柜,别的女性会挑衣服,余芒通常只是拿衣服。

  没什么好选的,统统是颜色朴素的长裤与外套,又自小学时期就爱上白衬衫,此情历久不渝。

  你别说,这样的打扮也有好处,至少看上去舒舒服服,永远不会叫人吓一跳。

  但是今天,她迟疑了。

  明明放着许多要事待办,余芒却决定出去为衣橱添一点颜色。

  不敢大胆尝试色彩也是她一贯的弱点,难道今日可以扭转局势?

  她推门进一间时装店,售货员一迎出来就知道她是谁,但只是十分含蓄地微笑。

  余芒见到架子上挂着一件鲜橘红色钟型大衣,身不由己伸手过去,店员立刻服侍她试穿,并即时赞日:“皮肤白穿这个最好看。”

  “配什么衣裳?”

  “大胆些,衬玫瑰紫衣裙,斯文些,我们有套乳白的百捂裙。”

  不知恁地,余芒一听,心中无比欢喜,她在店中竟消磨了个多小时,与那知情识趣,玲珑剔透的店员研究起色彩来,情不自禁选购一大堆时装。

  余芒只余一点点保留,她问那大会做生意的店员,“这些衣服明年大抵是不能穿了吧?”

  那女孩子失笑,“明年,谁关心明年,我们活在今天。”

  真的,余芒说,“全部包起来。”

  手提无线电话嘟嘟地响,工作人员怀疑导演失踪。

  店员乖巧地说:“余小姐,我帮你送到府上去。”

  “此刻我穿这一套。”余芒指一指最先挑的深玫瑰紫衣裳。

  走到街上,她觉得最自然不过,蓝白灰固然十分清雅,颜色世界却最能调剂枯燥心情。

  天性疯不起来的文艺工作者生活最最沉闷。

  余芒虽无惊人智慧,却有过人理智。

  她站在马路上等计程车,有一辆白色跑车正停着等人。

  余芒一呆,这辆车是谁的,恁地眼熟,在什么地方见过?

  五十年代圆头圆脑老牌精选式样,在爱车人士眼中,自有不可抗拒的魅力。

  余芒本身不开车,拍戏时多数租用十四座位面包车,她对名车亦不感兴趣。

  但是这部车子例外,她对它有极大的不知名亲切感。它到底是谁的车子?余芒皱起眉头细想。

  她踏前一步想看清楚号码。

  司机是一个年轻人,抬起头来,忽然看到车窗前惊鸿一瞥的玫瑰紫。

  他情不自禁,黯然轻呼:“露斯马利!”

  余芒已经听见,看着他,狐疑地问:“我认识你吗?”

  那年轻人看清楚余芒的脸,呆半晌,“对不起,我认错人。”

  “我名字的确叫露斯马利。”

  年轻人歉意地微竿,“多么巧合。”

  “慢着,”余芒脑海中忽然浮起一丝记忆,“你姓许?”

  年轻人马上答:“一点不错。”

  “你是许仲开。”

  年轻人端正的脸上露出讶异的神情来,“阁下是哪一位?”

  “你刚刚叫了我的名字。”

  “露斯马利?”

  “正是在下。”

  “但是,你并非我认识的那个露斯马利。”

  余芒只觉得现今吊膀子的手段越来越新。

  “你那位迷迭香姓什么?”

  “姓文。”

  “呵,我姓余,你刚才为什么叫我?”

  那许君呆半晌,才小小声答:“因你穿的衣服,这是她最喜爱的颜色。”

  余芒笑笑。

  有些人一辈子都在恋爱,叫人羡慕。

  “余小姐,你又怎么会叫得出我的名字?”

  余芒侧头想了想,一定有人介绍过他俩认识,在一个酒会?要不就是晚宴,可能是茶会,她认识的人十分杂。

  尽管许某看上去完全是个正经人,余芒却不愿再同他继续搭讪。

  她翻起大衣领子,朝他笑一笑,见有辆空计程车驶过来,便跑过去拉开门跳上去。

  那年轻人急急下车来叫:“我送你好了。”

  计程车已经一溜烟驶走。

  这个时候一位美貌中年女子唤住他,“仲开,你在叫谁?”

  年轻人回过神来,“啊,阿姨,我等你呢。”

  美貌女子脸色沉重地上了车。

  年轻人犹自怔怔地。

  那边厢在汁程车中,余芒已在手提电话中被请位同事抱怨得魂不附体。

  制片问:“导演,你从来不迟到,你没有什么意外吧?可需要救驾?”

  余芒看看手表,奇怪,才迟了三十分钟,这些人干吗都似开水熨脚,会议正式开始,也不过是喝汽水嚼花生穷聊罢了,讲十万句话也抽不出三句精萃。

  余芒沉思,到底在什么地方见过许仲开?

  对外型那么优秀的男生应当印象鲜明才是。

  车子驶到目的地她还没有想出来。

  余芒隐隐只觉得许君是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她似已认识他良久,许仲开是最最熟捻的三个字,但她又矛盾地想不起在什么地方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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