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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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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母亲的衣物全搬过来,要替她整理,什么该寄,什么该丢。下班便做这种杂务,也很疲倦。 我说:“元震,我改天再见你。” “志鹃,”他忽然握住我的手,“我忘不了你。” 我有点意外。 他有那么大的矛盾,心情那么恍惚,我暗暗好笑。怕不是异国有女孩在等他回去,在新爱旧欢之间,他不能作出选择。 我最怕争。谁要认为他最美/最狠/聪明/能干/威风……我马上俯首称臣 是是是,对对对,争个鬼,人也一样,张元震找也不会争。 虽然想得那么豁达,心还是抽住似的痛。 我把元震送出门去,冲一杯热可可吃。 近日寒流驾临,我来不及买油压暖炉。公寓冻得似只冰箱。到周末使翻出老母的棉袍子穿上,脚上套羊毛袜,要到楼下买杂物便穿球鞋。自千金小姐贬为印支难民,能屈能伸,小朱送请帖上来的时候看见,大吃一惊。 “你你你——” 我把双手拢在袖中,“我怎么?”明知故问。 “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他惋惜的问。 我微笑,他在庆幸没有追到我吧。 我打开喜帖,“教会仪式?” “旅行结婚。” “恭喜。” “我希望你来。 他们都希望前任女友去看着他们结婚。我知道有个新郎整夜打电话催前任女友去喝喜酒,他忙着注意她有没有到,忘记体贴新娘。 我放下帖子。去呢,显得无聊,不去,又仿佛妒忌,最好是偕男友同去。做人像打仗,处处讲策略。 “一定来。” 小朱临走,又看看我。 我摸摸面孔,耸耸肩。 我对公司里的林小姐说:“现在下班还得买牛奶面包水果杂物回家,真麻烦。” 林小姐瞪着我:“做人就是这么琐碎,你早就被宠坏,服侍自己有什么不该,还发牢骚,多少女孩子十几岁便养家,你同人比已经珍如拱壁。” 我陪笑说:“我没有说不好呀,况且现在可以请男朋友回家过夜。” 林小姐笑。 她也有三十多了吧。我情愿跟我父亲的是她,我同林小姐有感情,别人得益不如她得益。 当下她问我:“怔怔的想什么?” 我只笑。 “不要为这件事难过,一个人的世界是要凭双手闯的。” 父母分手后我整个人颓下来。以前四四正正,晶光四射,现在只是个面黄黄的老少女。 不如为什么,也许是一向倚赖的支持突然塌下,彷徨无措。 我说:“过些日子我会得好的。” “我相信你。” 现在我的薪水得用来养活我自己,这是破天荒第一次,再也不能豪爽地倾我所能去买一副耳环或是一件斗蓬。 徐伯母最令我感动,她叫我配了门匙给她,每星期五下午,她总是差女佣替我送小菜来,都是可以放置很久的如酱油鸡及笋烤肉等,我还真靠这些菜式维生,煮一小锅饭,开一个罐头汤便是一餐,相当丰富。 环境变了,作风也大异,适者生存,一切生活细节都从简,但凡三道花边的衣服统统放弃,专门挑免浆熨的料子,因为不再有司机送上班,也不再穿宽袍大袖,阻碍我挤地铁的衣服。 我甚至剪短头发,便于打理。 父亲几次三番邀请我回家吃饭,我不肯。 听说屋子全都装修过,徐伯母说:连女佣也换过。 我听了也无话可说。 徐伯母环顾我新环境,赞曰:“真清爽。” “一切从简,比不得以前。” “志鹃,不是我说你,你现在更好,以前太疙瘩。” “是吗,你喜欢现在的我?” “志鹃,徐家姆妈一直喜欢你。” “徐培南呢,他现在同什么人走?” “郭咪咪常常来找他,不过他不一定敷衍她。” 原来那个时髦在时代尖端的人是她,久闻大名如雷灌耳,是本市著名的玩女。 “他女朋友真多。” “女孩子喜欢他。” 我掩嘴笑,“爱他的一把大胡子?” “培南对你是另眼相看的。”徐伯母说。 “这我相信,谁借我的琴书不还,谁把青蛙塞进我的书包,谁用水淋我头,谁在我身后烧炮仗,谁剪掉我洋娃娃的头发,谁在街上叫我笨蛋,哈哈哈哈哈。” 徐伯母有点不好意思。“那时他还小。” “当然,当然。” “我不喜欢郭咪咪,看到她那双高跟靴子就怕。” 我又安慰她几句。 “今年有什么新计划?” “到加州去看母亲。” “志鹃,张元震会不会同你去英国?” “不会。” “他留下来?”徐伯母真关心我。 “他已经找到工作。” 徐伯母很唏嘘。 我也是。 以前一直辛劳工作,原来下意识知道有今日这种苦日子,也幸亏如此,否则听了母亲的话单在写字楼做花瓶,怎么养活自己。 什么都是冥冥中注定。 徐伯母当下说,“拉拢了也好,令堂在外国也比较心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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