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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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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打字机键盘中抬起头来,“林小姐那个位子。” “是吗?”我觉得奇怪,她会同情林可人?“怎么,不是林小姐没有本事?” “开玩笑,这种眼见功夫谁不会做?”莲达老气横秋,“应付人事难一点是真,挂名是个经理,可是一脚踢,无兵无卒,服侍总经理不算,连总经理的女秘书都要对付,还有,四周围这些小姐个个乌眼鸡似的吼住那位子,嘿,做一年多也不容易了。” 我张大嘴,有没有听错?女人赞女人?当然,女人也赞女人,通常被赞那个都是处境不妙,落在地狱十八层的可怜虫,所以女人多数以批评为荣──“她们妒忌我才骂我,你有没有资格唉批唉斗?” 而莲达居然变相赞起林小姐来。哗,太阳西天出。 “……真寂寞。”她说,“那时候比较有心思穿好一些的衣服,不知是谁说的:一件名贵的衣服往往比一句刻薄话更能使对手沉默小来。现在走了,没有对手。” 我讶异:“你──把林可人当你对手?” 她洋洋得意,“嗯。”大有“天下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的感觉。 这年头真是,你永远不会知道有些什么人在把你当作假想敌,三脚猫,钟无艳,全部蠢蠢欲动,要前来比剑,端的是江湖险恶,行走不易。 “你为什么笑?”莲达凶霸霸的问我。 “我有笑吗?”我摸自己的面孔,“我为什么不能笑?” “你在取笑我,我知道你在取笑我?”她发起脾气来。 我取出信纸信封,写无头信。 ……自从你离去之后,阳光也似乎小时了,大家都寂寞至死。男人的眼睛再吃不到冰淇淋,女人没有敌人,大家垂头丧气。 而你,你在什么地方?你也许不在香港,不过我们抬起头来,还可以看到同一苍穹。 像你这样的女人,一生也许只能碰到一次。 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久,也没有特别的交情,但有些人,惊鸿一瞥,也能令人一辈子难忘。 以前怀疑但丁是个书呆子,现在明白了。然而现代人与古代人到底心怀不同,不可能专注地朝思暮想,为了对抗资本家,我决定用每日办公的时间来想念你,下班后,是自己的时间,还我自己。 祝你好。 下班开车到她家去,把信自门缝塞进。 只有在十一岁时做过这样的傻事,有时候傻他一傻,是释放心头大石的良方。做一个十全十美的人,并不是那么有滋味的一回事,自认为是洁白无暇的人,更加是世上最可怖的人。作为一个单身汉,我不需要过分洁身自爱,大可以放纵我的感觉。 回音很快来了。 是一大束花,总有好几打,一色的鲜红康乃馨,附着一封短简。 “我决定结婚,生活由大大小小的赌注组合,有时候输有时候赢,我们把这种赌注叫‘选择’,谢谢你年多来的关注。” 我很惆怅,她还是决定嫁给云七。经过那么多的挣扎,仍然飞不出他的手心。也好,从此死了心,一味吃喝玩乐,像她那样的面孔,我说过,根本不应在办公室内出现。我们能够见到她,也是一种缘分。莲达问“谁送花给你?怎么会有人送花给你?男人不会送花给男人,女人更不会送花给男人。” “谁说不会?” “哪有这么露骨的事?”她笑着打开报纸,一凝神,“唉呀,林小姐要结婚。” “是吗?报上有启事?” “你看。” 我接过报纸,果然登着启事,小报的记者很会得凑兴,立即写了段小小的专访,来吹拍,在他们笔下,男的逢商必殷,那的逢貌必艳,两个人在一起,定然是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她怎么会认识云家这种富家的?”莲达喃喃地问。 我看向窗外。我也不知道,她没有说起,这是另外一个故事,我们没有份参与的故事。 “怪不得不做了。”莲达惆怅地说,“怪不得。” 我非常无聊,在房里走来走去。 忽然听得外边一阵大大的骚动,人声沸腾。 莲达说:“我出去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我坐在办公桌上想:一开头就错了,我不该耍绅士风度,应该一开始便急起直追,不让她有喘息的机会……即使如此,也不会有希望吧,唉。 莲达回来,脸色非常兴奋,绯红了双颊。 “什么事?” “我们新聘请的公关经理,比林小姐还要漂亮!”她嚷。 “是吗?”我也好奇。 “是的,千真万确,现在正在总经理房,大家都在等她出来,要不要来开开眼界?” “我?”我摇摇头,“不了。” “来嘛。”她一定把我拉着出去。 我一走到门口,便听见一声咳嗽,四方君子立刻伏案做忙碌状,原来总经理陪着她出来了。我一看那个女孩子,真的美,怎么会有这样的美女,略带方型的面孔,大眼粗眉,睫毛如小扇子,眼底一圈黑影,更增三分神秘。 身材更是无暇可击,一件松身裙下也看得出玲珑浮凸。 今日下毛毛雨,她的一双高跟鞋上沾满泥泞,说真的,这样的女孩子怎么会沦落到同我们一起?因为在可人那边受饱刺激,我忽然之间心平气和,转身回办公室。 莲达问:“美不美?” 我没有回答,我决定置身事外,完全不理会这个人。 完全不理会。 (本书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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