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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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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你大一两岁,约三十了。” “你与她走了多久?” “之骏,我只是叫你把两样东西送给她,看,你送抑或不送?” “我去我去。”我说,“恕我好奇过度,只是我们,一向不知你有同居女友。” “看!”之骥像是被刺伤了心,“之骏,我每晚都回家睡觉,我可没有同人同居。” 他仿佛打算与我吵架,以怒气来掩饰真感情。哪一种感情?是怀念还是那一点点悲哀?我不打算再问下去,就快连兄弟都没得做了。 “早上九时至五时她都不会在家,你替我买四打玫瑰,连同请帖以及这两件东西,一起送到她家去。用锁开启大门即可。” “不用见她?”我撮起一道眉。 “见她干嘛?”他朝我瞪眼。 这倒容易。“好,”我说,“明天我就去。” 既然这么容易,他自己为何不去?我不好意思再问。一场兄弟,连这些小意思都不肯做太不像话了。 他留下一个地址,走了。 有几个女同事随即来探听:“那是谁?” 我说:“那是个女人见了最好退避三舍的男人。”真的,有那么远躲那么远。 第二天我照他给的地址找上门去。 我并且照他所说,买了大束玫瑰,把整个身躯遮掉一半。 我先按铃,等候,按完又按,腿都酸,过了足足廿分钟,才用门匙开进去。 地方是好地方。 公寓大而宽敞,家具不多,但很舒服,有露台,看得见海。 果然没有人。 我看到一只大瓶子,把花插进去,加水,放茶几上。 然后把戒指、帖子、门匙全放花瓶脚下,我打算离去。 但因为太阳好,而露台那么宽大,我忍不住在那里站一会儿。 待我转头时,看见一穿毛巾浴袍的女子站在客厅中央,正注视我。 她显然已经站在那里良久,并且不是自外边回来,换句话说,之骥的情报完全错误,屋主人根本一直在家,她可能在浴间,听不见门铃。 我的情形比一个贼被当场抓住略好一点。 我看着她,她看着我。 她头上也包一条大浴巾,大概是刚洗完头。 我喜欢在家洗头的女人,她们比较懂得生活。 有些男人不喜女人坐麻将台子,我则不喜女人坐剃头店。 她有一张时下流行的时髦长方形面孔,一双好眼睛,因为大而圆,所以很神气,也可以说有点凶。 她是谁?七弟?再明显没有。 但不似大哥口中那个厉害的、要缠住他的女人。 厉害的女人不是这样子的,厉害的女人,看到男人,会得媚眼如丝,浑身酥倒,不管有没有发展性,先把他嗲倒了再说。 我觉得我们两人中必须有人开口。 我说:“我是之骏。” 她点点头,“一看就知道你们是兄弟,像得不能再像。” 声音很平静,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也没问我是怎么来的。 “我去换件衣裳。”她说。 我自己找张沙发坐下。 半晌她出来,毛巾已经除下,穿一套极浅色湖水绿上身兼长裤,看上去十分舒服,像是吃着一客薄荷冰淇淋。 她吁出一口气,“这是什么,白玫瑰?好好。” 她也坐下来,忽然看到那只戒指,怔住,放在手指上,没有戴上,转来转去,半晌,也不言语,很久很久,忽然把指环向我抛掷过来。 我一抄手接住,冷不防她这一招。 “还给他。” 我觉得她应当收下,何必蝎蝎蜇蜇。 但我不是她,当事人才知道感受,像我们,针不刺到肉,怎么知道痛。 我把戒指套在尾指上,无聊而做作地伸出手,像一般女人欣赏钻石般看着,为了解嘲,不知为之骥还是为我自己。 七弟微笑。 “你比你弟弟好。”她说。 “弟弟?不,他是我哥哥。” “哥哥?之骥是你哥哥?”她欲语还休,大约是觉得不适合在这时候对之骥置评。 在这种时候还有什么好话说得出来,倒不是纯为风度,而是说了亦没有用,我是之骥的弟弟,我永远得站在他那一边。 七弟很聪明,她也许有多话的时候,但多的话永远是无关重要的话。 我觉得我很了解她,比之骥更为明白她,以及有交通。 但我还有什么理由久留?我的任务已经完毕。 我站起来,她便起身送客。 她头发湿漉漉地束在脑后,露出精致的额角。她真是一个漂亮的女人。我不明白之骥择偶的条件,为什么是她,而不是她?有什么标准?花多眼乱,一瞬间拣错可怎么办。 但他的女人都很突出。 注定的,之蹬注定要走桃花运,生命中充满爱情。 我叹息一声。 “再见。”我说。 她点点头,合上门。 我没有立刻走。在她门外逗留了一会儿。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之骥也在此留恋过。 站了约十分钟,只得离开。 我喜欢这女人。 但之骥不这么想,他怕她,并且担心。 晚上他来不及的亲自跑了来打听。 “戒指不肯收。”我还给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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