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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他说:“你瞒不过我,这些巧言令色瞒不过我。”

  我踱到树下。

  “你要我交心交身躯交出灵魂?”我迟疑说,“我认为还是由我自己保管这三样东西的好。”

  他背着我,“是为了一个男人吧。”

  我说:“每个女人背后都有男人,每个男人背后都有女人,这有什么稀奇。”

  他仍然背着我,“这是个比较特别的男人吧,你为他,在手腕上留下那样可怕的疤痕。”

  我猛然低头。适才匆忙间忘记了戴护腕。

  冷风钻进我的外衣,我打个寒颤。“够了,我要生肺炎了。”我转头要上楼。

  他拉住我,“慢着。”

  “看,”我冷静地说,“我就是这么一个人,我不打算交心交身交灵魂,更不用说是交出历史了。”

  他握住我的手,反过来,那道疤痕足有整个手腕那么宽,两层粉红色的肉厚厚地翻开来,粗糙的缝针痕清晰可见,像是我的手掌早已断离我的手腕,随后由笨拙的缝工驳回,骤眼看,的确恐怖不堪。

  我冷笑问:“看清楚没有?满意没有?”

  他惨痛地看着我,“是谁?是什么人?他为什么造成那么大的创伤?”他声音嘶哑。

  我收起手,把手插进袋中取暖,我很镇静地说:“是我,是我自己。一个人若不杀伤自己,外人休想动弹。”

  “你痊愈了?”

  “如果没有痊愈,就不会回来。”

  “那人在香港?”

  我没有回答,也不打算回答。

  他放弃,举起双手投降。“从没见过像你这样倔强的女人。”

  我笑,“站在这里像置身西伯利亚,放我回去好不好?”

  他陪我上楼。

  “我不认为今天晚上我还睡得着。”告别时他说。

  我也没睡着,整夜看小说,思潮起伏。

  因为“苍蝇王”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看“麦田捕手”。第一千次读,仍然感动得落泪,一直觉得“麦”比“苍”好看,纯粹私人意见。

  每当心情波动,最好寄情于一本熟悉而精彩的小说,不用费许多神而可以将心思暂寄。到六点钟,眼皮支持不住,搭下来,睡熟。

  闹钟像哗鬼似的响起来,我大声呻吟跳起来,迟到,我要迟到了。睁开酸涩的眼睛,才发觉自己穿着大衣球鞋躺在床上。而且是星期日。要命。

  我伏过去照镜子,眼睛红丝满布。

  父母已经起床,母亲声音细细。

  “没多久就回来了……约大半个小时。我瞧得没错,文思是规矩人。”说的明明是我。

  父亲说:“唉,这些年,看她也受够了,无论如何总得支持她。”

  “他俩看情形也快了。”

  父亲在喉咙里发出一阵声音作为回答。

  我趁这机会推门出去,“可有粳米饭油条?”

  “神经。”是妈妈愉快地回答。

  我吃了麦片鸡蛋再往床上躺,翻来覆去。红光满室,可怎么睡呢?”

  起身出门去找文思,缓缓踱到他寓所楼下,那种三层楼的旧房子,因救火车上不了狭而斜的小路,因此逃过拆卸的命运。我站在他楼底下往上看。

  走了近一小时,气喘,一身汗,但又犹疑着不好上去。

  也许他有朋友在,碰见就自讨没趣了。

  我坐在低石栏上搓着手。

  即使结为夫妻,也不等于我属于他,他属于我,骨血相连。他还是有他的自由,而我也应当保留自我,互不侵犯,互相尊重。这么大的道理下,使我不敢上去拍门。

  露台上挂了许多攀藤植物,显然有数十年历史,紫色的不知名花朵在晨露中鲜艳欲滴。

  这时候下起微雨来,我口中尽呵白气,印象中这亚热带城市从来未曾这么寒冷过。

  我还穿着昨夜的衣服。

  我决定到附近的士多去打个电话把他叫醒。

  刚站起来,听见文思叫我,“韵娜?”完全不相信,他见到的确是我。

  我抬起头,见他站在露台上,立刻心花怒放。

  我向他挥手,他揉眼睛。

  我大声嚷:“说呀!说‘罗密欧,为什么你是罗密欧?’”

  他说:“我马上下来。”

  我也奔上楼梯,两人在梯角撞个满怀,但我们没有拥抱,只是笑弯了腰。

  “上来上来,我那里暖和得很。”

  我抱着双手上去,奇怪,一坐在他家,心也不再忐忑,马上觉得疲倦,足可睡二十四小时。

  我看看身上,实在不像样,都快发臭了。真该洗好澡才来,呜呼。

  文思问我:“你这样痴心跑来看我,是不是爱的表示?”

  “我来看你,是因为我闷得慌。左文思,为什么任何话自你嘴中说出来,就变得这样肉酸呢?”

  他咧嘴笑。

  我也傻笑。

  大概这样也是恋爱。

  他给我看小册子,我的照片美得似公主,小杨的摄影机比整容术还厉害,经他技术的美化,我恍惚回复当年神采。

  “你的衣服才上照呢。”我说。

  “那简直不在话下。”文思说到他的事业是绝不谦虚的。

  “你在哪一家大学学的设计?”我随口问。

  “大学?我可没有念过大学,只有半工读地在工专夜校念过纺织科,”他不悦,“拉嘉菲圣罗兰姬斯亚米索尼是大学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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