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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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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们不认识那三男一女,从来没见过面。不错,他们也是东方人。” “其中一位跟我说过话,他们三人长得很相像,—般浓眉大眼。伤者是女性,我没有看到她的脸,她骑术非常好,穿黑色的衣服,头发上有发网。一切发生得太快,我记不了那么多。” “大概是二十多岁吧。可能三十、四十岁,看不清楚。” “既然没事,我们要走了。” 我们回到旅馆第一件事便是订机票回纽约。盼咪受了惊吓。她需要看医生。 盼妮说:“但是我们必须要找出那家人是谁,为什么那么神秘。” “怎么找?”我反问,“人家已经受了伤,我们拿什么去补偿?” 我取出那只耳环,细细观察。 盼妮说:“这是一只铁芬尼耳环。” “你怎么知道?”我诧异。 “妈妈有一只戒子是铁芬尼买的,招牌印子一模—样。” “嗯。”我把那只耳环慎密的藏好。 傍晚警方通知我们,说一丝消息都没有,整件事只好不了了之,他们查过各间医院,都没收录此类病人。 为什么他们救了盼妮而不肯留下姓名? 为什么他们不待警方来到而马上离开现场? 可是我们总得有点表示,至少得写封信去感激一番,到底人家为盼妮受了伤,轻重尚不知。性命攸关。 到现在或者我应该说一说我个人的故事。 我是一个职业写稿人,靠说故事为生。 写小说对我来说,是很自然的事。 我毕业于美国中部一间州立大学,拿的是“文艺创作”系博士。在读书当儿曾用英语投稿到数间杂志,也获得刊登。我一早搞通了思想,既然身为中国人,就算入了美国籍,若要在长毛堆中出人头地,混出名堂,必先要把洋人唬得一愣一愣。我的稿件中充满禅、阴阳、易经、八卦、军阀、白牡丹、蛊、男人的辫子、女人的小脚,诸如此类。我不是一个高尚的人,我写的短篇之中、稿费最高的 一篇叫“东方人与性”,投到妇女杂志上,几乎没名扬四海。 毕业后我开始写小说—— 长短适中的口袋书,宜在火车与地下铁路上随着车子震荡的节奏阅读。我的书本是纯商业性的,我的经理人常常提醒我:“孔夫子说:无竹令人俗,无肉令人瘦——” 我老是改正他:“不是孔夫子,中国人讲的话不全部是孔夫子说的,那个人是苏轼苏东坡。上帝。” 我的经理人还说:“孔子活在今天,也会叫你写多点畅销书,我担保诺贝尔奖金不会落在你头上,可是你现在的生活有什么遗憾?” 我的生活是出版《长江与我》一书之后才改善的,之前两袖清风,老婆都养不起。 幸亏老婆不需要我养,我岳父又是香港数一数二的富豪,家中且不是做小生意发的财,鲍家世代造船。首屈—指。岳父五个女儿,每人分得的嫁妆丰富得足以安乐的过一辈子,是以我可以在开头的十年埋头写稿,做其穷书生。 我“成名”还是最近五年的事,现在提起“季少堂”三个字。也有人会颔首侧目了。在美国,只要抖得起来,文章是有价的。 《长江与我》是六七年最佳畅销书之一。 经理人事前拍着桌子说:“ST!你一定要写一本长江的书!扬子江!” 我泄气的说:“但是我从来没到过长江,除了在地图上看过它以外,我发誓我不知道长江是什么。” “你岂不是中国人?”他瞪着眼干着急。 “老兄!我是香港出世的华人,拔萃男校毕业。十七岁到美国。上帝!” “这件事告诉我不要紧,别告诉人。”经理人急出汗来。 我喃喃自语:“扬子江。老天。” “去做研究!到图书馆多看几本书,谁是天才呢?如果你可以写论文,你也就可以写《长江与我》。” “吸血鬼。”我说。 “老友,我只抽百分之十五佣金,你别过分,而且我对市场深有研究,孔夫子说——” 孔夫子他的鬼。 可是书终于写成功了,销掉二十多万本。我们一家子前往欧洲度假——第一次由我付账——同时在纽约第五街租下一层豪华公寓,开始过堂堂正正的生活。 当时妻的置评是:“长江?你知道什么长江?” 我指着她的鼻子说:“季鲍氏,你说话当心点。” 可是我的声音很弱。 《长江与我》之后又写了三五本类似的畅销书,我竟然可以拒绝岳父的救济而好好的话下去,真是天下一大乐事,原以为凭“才气”吃软饭可以吃一辈子,现在居然始料未及的翻了身,也属异数。 更奇的是岳父在这么多女婿中,最喜欢我。 鲍老先生是宁波人,有两个女儿嫁了洋人,认为奇耻大辱,遗产只打算分三份,洋女婿为投其所好,痛苦地学国语,结结巴巴的拍伊马屁,伊却板着面孔讲:“我勿会讲国语,我只会讲宁波闲话。” 哈哈哈,笑得我。 我老婆认识我那年年纪很轻,在威尔斯理念书,我并不知道她有没有钞票,我喜欢她的白皮肤,人也温柔大方,具幽默感,我与她约会着,有时乘半日火车周末到她家,只够钱请她吃热狗。 到结婚时才知道她父亲是亿万富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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